唐山重要通告!附復工、開學、就醫、交通...最新消息

從疫情爆發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

轉眼三月份如約而至

隨著唐山各地區的陸續解禁

鳳凰城也從疫情寒冬中慢慢甦醒

唐山關於發熱患者就醫發佈重要通告!

還有復工、開學、就醫、交通等最新消息!

具體詳情如下


01

『全市各級各類門診部、診所暫停接診發熱患者』


全市發熱患者就醫有關事項的公告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為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漏診、誤診而造成病情加重和疫情擴散,同時確保醫務人員安全,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市發熱患者就醫事項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各級各類門診部和診所暫停接診發熱患者,待疫情結束後恢復正常診療工作。


二、發熱患者要就近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名單附後)就診,就診前要進行電話預約,患者和陪同家屬出門前要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按預約時間進入發熱門診,要按照指引進入診室就診。


三、發熱患者要儘可能詳細回答醫師問詢,在指導下進行體格檢查和血常規等檢查,對不明原因發熱,或有明確病因引起的發熱但不能明確排除新冠肺炎診斷的,要接受免費CT排查和核酸檢測,配合醫師做好隔離和治療。


四、為保障母嬰安全,發熱孕產婦患者要到指定助產機構發熱門診(名單附後)就診。市中心醫院為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定點醫院。


唐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2月28日


唐山重要通告!附復工、開學、就醫、交通...最新消息


唐山市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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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重要通告!附復工、開學、就醫、交通...最新消息


唐山市發熱孕產婦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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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唐山公安局推出十項復工復產措施』


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社會秩序持續平穩、經濟穩健運行,市公安局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護航保障、支持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堅持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科學有序復工復產“兩手抓”,護航保障亮“綠燈”,排查控制閃“黃燈”,打擊防範示“紅燈”,全面助力奪取疫情防控與經濟發展“雙勝利”。


一、強化戶政業務服務

受理24小時電話諮詢及戶籍類業務預約申請。非必須加急辦理的證件超期、損壞、遺失等業務,待疫情結束後無附加條件正常受理。通過“平安唐山”微信公眾號“居住證件在線辦理系統”受理自助申報、預約辦理居住證件。協同主管部門指導企業提前做好來返唐務工人員摸排登記工作,針對有集中辦理、延期居住證需求的復工企業,主動上門提供服務。申請人經核實未變更地址的超期、延期居住證可直接出證。


二、強化涉外業務服務

受理24小時電話諮詢,通過“平安唐山”微信公眾號發佈疫情防控期間出入境證件辦理須知,同步推送中外文6種語言版本《新冠肺炎公眾預防提示》供在唐外籍人員瞭解知曉。通過“公安出入境企業微信群”在線解答涉外單位報備、簽證、住宿登記等相關業務諮詢,受理預約錯時辦理。為來我市就業的外籍專家、技術人員和港口過境船員開通綠色通道,加急辦證、延期簽證。


三、強化車駕管業務服務

開通“12123”平臺線上自助辦理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補換,機動車號牌補領,機動車免檢標誌、臨時號牌申領等業務。適當延期逾期駕駛證換證、機動車審驗業務,對超期行為不作相應處罰。


四、強化政務承諾服務

涉及公安政務服務28類事項中,落實12項“馬上辦”,14項“就近辦”,27項“一次辦”。積極引導非接觸式“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預約辦、延期辦”。開通應急窗口、專用窗口,精簡流程、縮短時限,並提供不見面、免費郵服務。


五、強化路網暢通服務

開通“唐山交警通行證網辦系統”微信程序,受理運輸企業和個人線上申領主城區貨車道路通行證業務。開闢“綠色通道”,確保防疫物資和重要生活生產物資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24小時零障礙通行。對復工復產企業物資運輸、工人返崗包車提供點對點線路諮詢和交通護航服務。通過“交警在線”APP線上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或預約錯峰前往交通事故快速理賠中心辦理相關手續。縮短符合國家防疫標準的工程類佔道施工、打圍復工的備案審核時間。對疫情期間新開工市政道路,管網、橋樑等公共服務類項目佔道施工打圍實行容缺受理、承諾制辦理。


六、強化法制保障服務

對全市涉企案件統一收歸市局提級審核,快速處置,快偵快破。對涉嫌犯罪的企業和負責人、技術骨幹等,慎用強制措施,符合從寬條件的依法從寬,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強化涉企防疫服務

建立企業信息互通、對接隨訪機制,“點對點”指導風險隱患排查,“一對一”解決困難問題,開通訴求解決“直通車”。聯合企業開展涉疫風險綜合評估,幫助制定完善防控預案,防疫物資儲備,防護檢查監測等工作制度。


八、強化矛盾糾紛處置

協助企業做好封閉式防疫管理,及時排查、妥善處置因疫情導致的合同履行、勞資關係、租房出行、工資薪酬等涉企矛盾糾紛。啟動涉疫涉企應急響應和聯動處突機制,通過12345、110等民生警務平臺實行警情秒級受理、派警速達一線、跟進落實落地。


九、強化涉企環境整治

深入推進“警燈閃爍”工程,強化社會面特別是企業園區、工程項目工地周邊治安巡邏防控,提高見警率、管事率。強化上下班高峰時段企業周邊交通疏導和秩序維護,嚴防聚集引發疫情擴散。


十、強化涉企犯罪打擊

依法從嚴打擊妨害復工復產、阻礙重點項目工程建設,擾亂市場秩序、利用疫情實施詐騙和製售假冒偽劣防疫物資、農用生產資料等違法犯罪。健全快偵快辦快破工作機制,依據涉企案件影響程度,實行掛牌督辦、專案偵辦、領導跟辦,有效維護企業、群眾合法權益。


03

『疫情沒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


教育部黨組2月28日印發通知,強調原則上疫情沒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學校基本防控條件不具備不開學,師生和校園公共衛生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不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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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強調,要精心謀劃中小學開學工作,紮實做好高校開學準備。原則上疫情沒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學校基本防控條件不具備不開學,師生和校園公共衛生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不開學。中小學開學工作要強化屬地責任,錯時錯峰開學,做好教學銜接,原則上高三年級實行省域同步、初三年級同一市域同步。在此期間,未經省級教育部門批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擅自開展線下培訓活動。高校開學準備工作要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策略,堅持屬地原則,建立跟蹤臺賬,細化開學準備,設置獨立隔離區,落實錯峰返校。教育部組織編寫並將儘快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進一步指導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做好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04

『我市部分公交車線路、恢復』


關於恢復部分公交線路運營的通告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復產復工企業員工及市民出行需求,經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公交總公司擬從2月24日起,逐步有序恢復城市公交線路運營。具體安排如下;


一、首批恢復運營線路:

市中心區線路:2路、5路、20路、26路、60路、66路。連接豐潤區、古冶區線路:114路、210路。


二、運營時間及發車間隔

市中心區線路:首班7:00;末班19:00;主站單向發車;運行間隔高峰時段(7:00-8:00; 17:00-18:00)15分鐘;其它時段30分鐘。

連接豐潤區、古冶區線路:首班6:30;末班19:00;主副站雙向發車;運行間隔:高峰時段(6:30-8:00;17:00-18:30)10分鐘;其它時段30分鐘。


三、暫停使用敬老卡。老年人屬易感人群,為保證老年人健康安全,按照唐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領導小組《交通管控工作方案》要求,疫情防控期間,暫停使用敬老卡(指65週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車卡);暫停受理敬老卡辦理、年檢等業務。


四、推行實名制乘車。乘客上車前需掃描二維碼進行實名制認證。如無法認證者,需出示身份證,將聯繫方式告知工作人員進行登記。


五、乘客上車前將由工作人員負責測量體溫,對拒不配合的乘客,拒絕其乘坐公交車。


六、乘客乘車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乘車,乘車途中,不得摘掉口罩。建議乘客乘車時保持安靜,減少交流,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採用肘臂遮擋等。


首批公交線路恢復運營後,市公交總公司將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和客流情況,逐步恢復其他公交線路,並及時對外公佈。請全市人民給予理解和支持,因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我們堅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人民萬眾一心、群策群防、共度時艱,一定能夠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共交通總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05

『我市客運班線逐漸恢復運營』


自2020年2月25日起,逐漸有序恢復交運所屬縣內客運班線、公交客運、客運包車、縣際客運班線、省市際客運班線及汽車客運站道路旅客運輸服務(交運集團公眾號將及時公佈各汽車站發班信息)。為保證疫情期間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建議乘客優先使用網上購票或電子客票形式購票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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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唐山各大商場超市營業時間彙總』


唐山多個商場、超市營業時間彙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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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百貨大樓各超市營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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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商場營業時間僅供參考,可撥打電話提前確認,如有變化請留言告知

★ 唐山百貨大樓各營業時間也可撥打0315-2826138諮詢


07

『河北批准6種新冠肺炎中藥製劑』


為推廣應用中醫專家臨床診療經驗,更好發揮中醫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的作用,日前,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先後批准3家醫院的6個治療新冠肺炎中藥製劑。這標誌著在中醫辨證施治理論指導下,針對河北病例特點的中藥製劑,將及時應用到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療過程中。


河北省中醫院的香蘇化濁顆粒,河北以嶺醫院的連花清咳顆粒,遷安市中醫醫院的清肺解毒合劑、培元抗感合劑、清熱宣肺合劑、祡葛解毒合劑。


08

『我市部分戶籍窗口恢復辦理』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助力復產復工的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戶政服務工作,我市疫情防控一類區域遷安市、遷西縣仍按《唐山市公安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全市戶籍窗口業務辦理的通告》要求執行,確因疫情或其他特殊情況急需要辦理的,群眾可通過電話進行預約辦理,其他縣市區各戶籍窗口自即日起恢復對外辦公。


各縣市區分局戶政部門預約電話


路南區公安分局:0315-2534350

路北區公安分局:0315-2534030

古冶區公安分局:0315-3681023

開平公安分局:0315-2535634

豐南區公安局:0315-2535042

豐潤區公安局:0315-5127692或 0315-3221500

曹妃甸區公安局:0315-8787021

高新區公安分局:0315-3858537

海港區公安分局:0315-2914880

蘆臺管理區公安分局:022-69388759

漢沽管理區公安分局:022-69210310

灤南縣公安局:0315-4127275

樂亭縣公安局:0315-2538122或 0315-4629030

遷西縣公安局:0315-5615282

玉田縣公安局:0315-2536043

遵化市公安局:0315-2536322

遷安市公安局:0315-7637471

灤州市公安局:0315-2537518


09

『唐山這些業務實行預約辦理』


關於紮實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實行預約辦理的通告


尊敬的辦事群眾: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疫情防控和有序復工復產的相關要求,在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為了更好地為企業群眾提供優質的政務服務,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自2月27日起唐山市民服務中心(A區)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恢復運行,實行預約辦理,現將有關事項作通告如下:

一、全面預約辦理

為保障辦事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唐山市民服務中心(A區)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全面實行預約辦理。

不動產登記服務方面。辦事群眾必須通過唐山市行政審批局微信公眾號預約辦理,其中,二手房交易業務每天限號30個(路北區20個,路南區10個);涉稅不動產登記業務每天限號20個(路北區10個,路南區10個);非涉稅不動產登記業務每天限號20個;新建商品房繳稅業務每天限號100個(路北區50個,路南區50個);個人房產信息查詢業務限號40個;二手房經紀機構網籤審核業務每天限號6個;房屋租賃備案業務每天限號10個。住房公積金服務方面。採取電話預約辦理,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每天限15筆,貸款其他業務每天限20筆;公積金提取業務每天限號30個(上午15個,下午15個)。其他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業務可通過各單位“唐山市政務服務網”、各單位官網、小程序、公眾號或電話等多種方式進行預約辦理。

二、鼓勵網上辦理

鼓勵廣大市民通過互聯網申報辦理業務,以避免人員聚集造成交叉感染。我市已經開通了互聯網申報渠道,市民可通過百度搜索“唐山市政務服務網”鏈接或通過瀏覽器直接輸入網址“ts.hbzwfw.gov.cn”,即可在線辦理全市各級各類政務服務業務,如有疑問還可以通過各項業務的“辦事指南”欄目查詢、撥打諮詢電話。目前,

除不動產登記、出入境、公積金貸款等少數部門的業務確需到現場辦理外,其它均已實現外網申報、內網辦理、快遞免費送達。

三、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及招投標採購活動

全面恢復受疫情影響,暫停或延期開展的項目,並積極受理新項目入場申請。項目入場登記、公告發布、招標文件下載、預約場地以及重新確定開評標時間等相關事項均實行網上辦理,在確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開評標活動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招標人(採購人)、招標代理機構在中心組織開展現場交易活動時,應遵守《唐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細則》(詳見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唐山市)網站相關通知公告,網址:http://www.hebpr.cn/tangshan/)。

四、配合防控工作

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傳染,有效保護廣大市民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們已嚴格按要求定時對中心進行全方位消毒處理。建議廣大市民如無緊要事項儘量不要到市民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場諮詢、辦理業務。

如您確需來大廳辦理業務,請遵循中心管控措施:一是嚴格按預約時間到場辦理,辦理完畢即刻離場,減少聚集時間;二是必須佩戴口罩;三是配合測量體溫;四是做好信息登記(出示身份證並登記聯繫方式、辦理業務名稱、家庭住址等)。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人員從中心1號門進出;辦理其他業務人員從中心2號門進出。如中心人流過於密集,我們將啟動限流措施,敬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並配合。

唐山市民服務中心A區諮詢電話:2806300、2806301

唐山市公共資源招投標諮詢電話:5398272

特此通告。


唐山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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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唐山治癒出院人數超確診總人數七成』


2月29日16時,我市又有1位新冠肺炎患者治癒出院,截止2月29日16時,我市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58例,治癒出院42例,康復出院人數超過確診人數七成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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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唐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3月1日實施』


近日,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佈《唐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據瞭解,《唐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1月12日市政府15屆第3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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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路南區、路北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縣(市、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財政、審計、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相關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 (鄉)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職責,做好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維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與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預售和網籤合同等樓盤表信息和自然狀況、維修資金交存狀況、權屬狀況等不動產登記簿信息的互通共享,推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核算、查詢和監督等工作的信息化,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詢渠道,切實保障所有權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所需的經費。


第二章 交 存


第六條 下列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三)已售公有住房。


第七條 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下列標準交存:

(一)配備電梯的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標準為本市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六;

(二)未配備電梯的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標準為本市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百分之五;

(三)交存的面積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確定。

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市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


第八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指定的專用賬戶。

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尚未售出的房屋,應當先行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代為管理或者業主大會自主管理的方式。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代為管理的,應當遵循資金安全、服務優質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營業的商業銀行,作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與專戶管理銀行簽訂專戶管理協議,開立專用賬戶。


第十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自交存至專用賬戶之日起,以會計年度為基準,按照人民銀行公告的利率計算利息,並轉入本金滾存使用。


第十一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行補建制度。本辦法實施前,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未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交存標準補建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行續交制度。業主分戶賬面餘額不足首期交存額百分之三十的,業主應當及時續交。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告知物業管理單位、業主委員會或者居(村)民委員會,通知業主在六十日內,按照首期交存數額補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決定自主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可以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申請劃轉,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業主大會確定自主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決議;

(二)業主大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辦法;

(三)業主大會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委託的商業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材料。


第十四條 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不得代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本辦法實施前,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已經代收的,應當將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利息交存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指定的專用賬戶。


第十五條 開發建設單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應當核實購房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購房人未按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使用。


第三章 使 用


第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原則分攤:

(一)用於建築區劃內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用於單幢或者多幢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該幢或者多幢住宅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用於單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該單元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四)用於兩戶或者兩戶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面餘額不夠支付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涉及尚未售出的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房屋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管理單位、業主委員會,或者相關業主委託的居(村)民委員會(以下統稱申請人)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申請;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進行現場核查,明確列支範圍;

(三)申請人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編制工程預算,對列支範圍內的業主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居(村)民委員會對公示情況予以確認;

(四)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申請人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提交申請使用報告和相關材料;

(五)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規範性進行核實,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可以按照工程預算百分之五十撥付工程預付款;

(六)工程竣工後,申請人應當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居(村)民委員會、相關業主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在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七)申請人應當將驗收報告、決算審計報告、業主費用分攤情況對列支範圍內的業主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

(八)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依據申請人提交的驗收報告、決算審計報告等材料,撥付工程尾款。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以直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一)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

(二)消防設施設備嚴重損壞的;

(三)二次供水水泵損壞或者水管爆裂導致供水中斷,嚴重影響業主生活的,但是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約定應當由供水單位承擔的除外;

(四)排水設施堵塞、坍塌、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嚴重影響業主生活,或者危及財產安全的;

(五)屋面、外牆防水損壞,造成嚴重滲漏的;

(六)樓體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


第二十條 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應急維修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會同街道辦事處、鎮 (鄉)人民政府進行現場核查,需要專業檢測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專業檢測報告;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核實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備案要求的,可以撥付百分之五十工程預付款;

(三)工程竣工後,申請人應當對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驗收報告、決算審計報告、業主費用分攤情況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居(村)民委員會對公示情況予以確認;

(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依據申請人提交的驗收報告、決算審計報告等材料,撥付工程尾款。


第二十一條 應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以排險搶修、保障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及正常使用為目的,申請人不得擴大維修和更新、改造範圍。


第二十二條 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行工程造價審核、工程監理等第三方監督服務制度。推行申請人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聘施工單位。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立造價諮詢、施工、監理等誠信企業信息庫,為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提供便捷服務。


第二十三條 維修和更新、改造過程中發生下列費用的,可以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費用;

(二)前期勘察設計、鑑定費用;

(三)工程招標、監理費用;

(四)工程預決算審核等有關費用。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在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資料;不得將已撥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挪作他用;不得虛列維修工程項目或者虛增維修工程量。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體系。對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影響使用的,或者在使用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等單位和個人,納入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


第二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賬戶應當通過轉賬結算,不得支取現金。用於支付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的費用只能支付到施工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賬戶。


第二十七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賬戶管理銀行應當定期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發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銀行存款對賬單。


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該房屋分戶賬面結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與房屋所有權同時變更。分戶賬面結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首期交存額百分之三十的,在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備案手續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補足。

房屋滅失的,在註銷登記後返還賬戶中結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大會自主管理的,應當接受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對其賬戶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套房屋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開發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套房屋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開發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套房屋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撥付資金;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翫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

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發生維修和更新、改造時,所需分攤費用由同級財政部門承擔。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0年 3月1日起實施。


12

『2020年上半年徵兵

推遲至下半年一併實施』


根據國家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徵兵工作服從疫情防控的原則,確保軍地各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線,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將2020年上半年徵兵工作推遲至下半年一併組織實施,上半年徵兵任務合併至下半年一併完成,全年徵集新兵總任務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徵集新兵任務不變。徵集時間統一調整為8月1日開始,9月10日起運新兵,9月30日結束。


13

『關心關愛醫護人員若干措施』


2月22日,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地要在落實現有政策基礎上,將湖北省(含援湖北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


一線醫務人員在職稱評聘中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優先聘任,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治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


疫情結束後,及時組織一次免費健康體檢和療養休養,並適當增加休息和帶薪休假時間


雖然目前好消息很多

但還沒到徹底放鬆的時候!

大家一定要堅持住

外出做好防護措施

不要在最後關頭功虧一簣!

讓我們一起期待

唐山恢復往常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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