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规定用工企业或个人必须给员工买社保,还有企业仍然没给员工买,你怎么看?

笑点很特别


不买社保越来越普遍了,法律要遵守才有用,不买社保的企业违法占便宜,而不用付出代价,甚至职工检举都没有人管,你觉得守法交社保的企业会如何。你就上网查一圈,看有多少企业是交的?线下直招交的更少。


纯粹的无产阶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用人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

但是,仍有一些员工是没有购买社保的,我们把这些员工分为两类:一是建立劳动劳动关系的员工,二是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未购买保险的原因分析

对于第一类,未依法购买社保的原因有以下:

一、历史原因

事实上我国在1953年就有了社会保险制度,但仅仅是在一些国企厂矿单位实施,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之后,外资、港台企业开始依法为员工批量购买社保,大陆企业才被倒逼着逐步为员工购买社保,截止到2011新的《社会保险法》后,大部分企业已经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了。但早期社保的干预力度差,和特有的“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前提下,这就决定了,国家对社保的态是:既不会对过去刨根问底追缴,也不会对现在穷追猛打强缴。在这种相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企业自然会敷衍了事、蒙混过关。

二、员工原因

一些年纪大的农民工,对于自己的职业没有长远的规划,对社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考虑眼前,他们认为,反正干几年就回家了,买社保没有用,或者有的员工觉得自己在家里有参加新农合,没有必要在外面买,还有员工甚至认为社保就是国家在骗他们的钱,每个月扣几百块,有这些钱他们自己养老足够了。以上原因都是真实存在的,甚至笔者呆过的一家企业,新员工每到发工资条后,就来人力资源部大吵,说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扣了社保,更有骂娘、死缠烂打的。

三、地方原因

某些地方社保的经办部门,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对社保违法查处的力度较差,甚至对于一些企业,大开绿灯,默许这些企业可以不按实际人数缴纳社保。事实上,在东莞的民营企业中,特别是广东老板的企业当中 ,这种官商勾结的情况很普遍。大多态度就是民不告,官不究,哪怕是员工投诉维权,也只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基本都是按个案处理。正是由于这种政企勾结,加之员工的维权意识不高,这就导致很多企业有恃无恐,宁愿花小钱去公关,也不愿意按员工的实际人数去购买社保。

四、企业原因

有的私营老板,从黑心作坊发展起来后,思维没有一点转变,丝毫不考虑员工将来的利益,只是将社保看成是成本,变着法降低社保费用,能买最低买最低,能不买就不买。前面说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他们违法的成本其实很低,遇到个别投诉大不了补缴,最多也就是一点经济补偿。

另外就是,哪怕发生工伤待遇,省出来的社保费用也足够开销。我们算个账,假如某民营企业 有4000人,按2500人交,按东莞市最低档交社保,人均单位要支出接近600元/月,1500*600=90万/月,一年下来社保费用可以省掉90*12=1080万。即使是一年发生一两起工亡,十几八起工伤,预算200-300万足够,老板每年净节支800万,公关费用预算100-200万,最好落袋为安的至少还有600-700万。这个诱惑足够让他们去冒险了。

以上就是第一类,单位依法要给员工购买社保却没有购买的原因。下面我们看第二类:

第二类员工,法律并没有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社保,主要包含以下人群:

一、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二、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生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四、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五、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六、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期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便成为当下众多企业的筹划方式选择之一。

七、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综上,就是企业为什么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全部真相了。对于第二类人,未购买社保企业不违法,但是对于第一类人员,企业未为其购买社保是违法的。

员工主张权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向社保局主张,要求补偿欠缴、少缴部分,目前的政策是社保追缴没有时效限制,一年、二年、十年八年都可以,离职在职时候都可以; 二是,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要求单位按工作所限支付经常补偿金。此法操作性很强,胜诉率为100%。

以上两种方式,并不冲突,可以分别同时主张。 


花散人


〔职说社保〕观点:虽说公司不为员工交社保现象依然存在,但是,随着员工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风险系数越来越大。

如果您或者家人朋友公司依然冒风险、不尊重员工,不缴纳社保,不妨试试这三步走解决方案,学会再也不被公司坑,并好好治一治公司的坏毛病!



第一步,公司为什么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也就是说,只要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就有义务强制在30日之内为其缴纳社保。不管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否处于试用期,只要不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步,哪些类型的员工不用公司为其缴纳社保?

第1类:退休返聘人员;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不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保是合法的行为。


第2类:实习生;

如果实习生与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企业就只能与其签署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第3类: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中,总包为了管理,通常会派出一些管理人员到分包,这类管理人员工资由分包承担,但分包无需为其缴纳社保,社保还是由总包缴纳。

第4类:停薪留职人员;

若某职工与原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新用人单位可以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第5类: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所在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第6类: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这类人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务时间兼职,兼职公司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第7类: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再缴纳。

第8类: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员工成立为个人工商户,双方改变原有的劳动关系为合作关系,企业就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保。

第9类: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六天,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模式,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第10类: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无就业单位,可以不交社保,但是,可以自己缴纳自由职业者社保,也可以找社保代缴机构进行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学习篇】;

我们要先根据以上社保相关知识,排除自己确实不在【十类公司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之列,且可以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

其次,【先礼篇】;

和公司领导或者人事协商,告知自己交社保的需求和强制为员工交社保的必要性,以及不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危害。如果可以和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则会及时为其缴纳社保,并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自然是两全其美。

最后,【后兵篇】;

就算协商不一致,也不要跟公司闹掰,也不要打草惊蛇。可以先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考勤表、各类纸质版或者邮箱通知、工牌工服、工资表等),再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携带证据去【公司所在地社保局】举报,由相关部门责令公司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年限。


写在最后的总结:

公司不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行为,如果我们员工忍气吞声,则就白白断送了国家赋予咱们的社保权益。

所以,如果看完这篇文章,再遇到公司不给交社保的情况,请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只有工作时公司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咱们退休后才能享受终生养老金和终生医疗报销待遇,才能更好的享受社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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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说社保


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买不买社保要看你和企业主签订得是什么样的用工合同。

一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必须买社保的,不买社保,企业是会受到人力资源部门的处罚并必须补缴劳动者的全部社保。

二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合同法范畴,没有约定购买社保,就不需要给劳务人员购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企业用工,既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签劳务合同,也不买社保。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把上班的证据准备好(比如进出门卡、工作卡、工资单、工资卡等等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劳动监察部门肯定会认定这是实质的劳动用工。一告一个准。

企业必须及时补缴劳动者所有的社保,如果因此失去工作,企业还必须发给劳动者劳动补偿金。


荷锄田夫


私人企业没有给员工买养老保险的多的很。而且工资一千多元,每天上班时间基本都是十时左右。有的一个月休息2天。如果每天上7个小时,或者8个小时,每月没有休息。这些基本都是私人企业存在现象。职工不敢告,不敢反应,被老板发现,就会被开除。特别是文化低,没有技术四,五十岁的,只能默默忍受着,因为他们不敢失业,上有老下有小,再苦再累再委屈也要肩膀扛着。


有良知的书香门第


楼主你好,按照劳动法规定,用工企业和个人必须给员工来购买社保,还有企业单位仍未购买社保,你怎么办?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然企业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待遇,只要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30日内都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实际现实中确实是有很多企业单位未购买社保。

不过这样的现象我认为慢慢是有所改观的,因为从2019年开始,我们的社保将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本身税务部门的征收力度在全国范围之内都是比较强的,所以说想要逃避社保的征收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说,基本上逃避社保税务的情形以后会越来越少。

再加上本身社保税改以后,那么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保缴费比例是有所降低的,所以说这就无形中减低了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和用工压力,也是促进企业单位正常的缴纳社保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所以我认为,随着制度的不断优化更新,那么我相信未来参保社保待遇的情形将是一个全覆盖的局面。


懂社保


目前确实还存在着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但这种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的情况未来会逐步改观。

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

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等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三十天之内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特殊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社会保险法》也有明确规定,不在此赘述。

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为什么会明知故犯?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关系不对等。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或求职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这种不对等的关系就会造成用人单位“先发制人”,因为我决定着你是否能得到一份工作,有一份收入,这对很多求职者或劳动者来说这是“致命一击”。工作没有那么难找,但绝对也没有那么好找。
  2. 劳动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薄弱。虽然全社会整体受教育水平与文化水平稳步上升,但法律的普及仍然很弱。普通人对于法律的了解很少,了解法律的也不一定有维权意识,知道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很多,但愿意维权的没几个,这在一定程度增长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
  3. 劳动行政部门或法律监管部门执行难度大。我国现行的社保保险是市级统筹,一个市按照区、县的划分有多个社保局,社会保险的办理以及征收基本是属地划分的。一个区社保局下面可能有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个企业,这些社保局每年光办理参保企业的征收、稽核等工作就要付出巨大的精力,这样就很难保证辖区的企业都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或者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从2019年之后,社保逐渐划拨税务机关之后,这样的现象会得逐渐到改观。
  4. 中小企业居多,整体企业社会责任感较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国的中小企业居多,这部分企业很多都是夹缝中求生存,这部分企业都是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统一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自身生存都困难,更别提社会责任感了。缴纳社会保险这块,央企、国企、外企及部分上市公司或民营企业做的相对到位。2017年刘强东可世界吹嘘京东为全员缴纳了共计几个亿的社会保险,当一个企业的本分(遵纪守法)能自豪地作为吹嘘资本和宣传焦点时,就能知道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任重而道远,我国企业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如此。

宏观来讲,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社会保险法律规定及执行和监管的更加到位,企业愿意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微观来讲,劳动者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更加强烈,不愿意惯企业这些臭毛病的人越多,这种现象都会得以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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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观察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说明老板没有远见,没有格局,也缺乏风险意识。在这样的企业里工作毫无意义。当然老板不给员工买社保,也与一些糊涂员工有关,这些糊涂员工没有考虑“自己将来丧失劳动力怎么办”,没有考虑“自己患病住院如何面对巨额医药费”,没有考虑“企业破产或自己失业怎么办”,不知道教育部门的随迁子女政策关于孩子可凭社保缴费收据在打工城市入读公办学校的规定。


贵阳杨云运楷


楼主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购买社保,还有企业单位仍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你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因为很多的中小型企业或者是小微企业创业型企业,那么他们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是不明白这个缴纳社保是属于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这个是一个方面。

另外一个方面在缴纳员工社保的过程中,我们都知道是需要提高一定的用工成本,那么用工成本提高之后,势必会对企业单位的经营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我们企业单位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原因,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说可能会忽略这样的法律风险。

那么由此而带来的一些风险,可能员工会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进行申诉,企业单位没有给自身缴纳社保这样的问题,如果说一旦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么对于我们企业单位来讲,首先企业单位都需要无条件的来进行,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其次,由于长时间没有缴纳个人社保,由此而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当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所以说不正常给员工缴纳社保,对于企业单位来说,实际上后续补交的费用要比正常交纳的费用要高很多,对于企业单位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


社保小达人


对于这种情况个人觉得得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企业有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这类企业规章制度很完善,一般情况下都会为员工缴纳社保;另一种情况是企业没有专职的财会人员,规章制度亦不完善,这类企业绝大部分都不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对于企业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应该如何做呢?首先要区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如果企业与员工属于劳务关系,那么社保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交的。如果是劳动关系的话,员工可持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去企业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社保稽核科去投诉社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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