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想要和正式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合理吗?

宇文觉209154965


劳务派遣员工想要和正式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是其中存在不合理之处,我个人是做过劳务派遣的,所以对其中的很多规定也算是了解一些,为什么我说要求不过分,但是不合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劳务派遣并不属于用人单位。

朋也观点:

劳务派遣跟的是第三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所以劳务派遣工的一切待遇理应归第三方公司管理,而不是由用人单位来管的。这一点我们都应该心知肚明,换句话说就是第三方公司把抛物派遣工以商品的形式“租给”用人单位使用,至于像其他的“返厂”、“售后”,都是归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的,用人单位只管“用”,至于如何用,用坏了怎么办,那都不归人家管。

如果在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对用人单位来说,任用劳务派遣就没有意义了。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大力推行劳务派遣制度?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节约成本。如果说真的按照《劳动法》那么干,那就没有意思了,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一个待遇,直接公司直招好不好,干嘛还绕这一圈?

最关键的一点,就现在国企、央企,还有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有没有哪怕一个是跟人家正式员工一个待遇的?根本就没有,这也不可能。连这些单位都不扯什么《劳动法》,还指望私企也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合理之处就在这里。

写在最后。

现在劳务派遣的处境确实很尴尬,有些单位知道应聘者干过劳务派遣之后,都不愿意要,所以看清现实吧,别想那些没用的,真有本事就别干了,我是没本事都敢辞职,无论干什么职业,都比劳务派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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