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建築勞務公司違法分包應擔責

導讀

建築工人跟著包工頭幹活,但是包工頭卻無力支付工資,工人該找誰討要工錢呢?

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師代理工人將違法分包的勞務公司告上了法庭,他們能成功嗎?

「说法」建筑劳务公司违法分包应担责

為了改變家庭的拮据生活,徐林跟隨一直在外地包工的趙明遠離家鄉打工

因為徐林幹活踏實、為人可靠,趙明讓徐林負責管理工人、記錄考勤和施工日誌等工作,約定的工資是每月6000元。

開工半年多後,趙明掛靠的建築勞務公司(簡稱“勞務公司”)遲遲不支付工程款,負責人表示,發包方沒給勞務公司任何費用,要想把錢拿到手,只有趙明自己先墊付。這讓趙明無法接受,他已經沒錢再給工程墊款了,於是,在把工程隊託付給徐林以後,趙明回老家了。

為了穩住大局,勞務公司向工人們承諾,工程竣工後馬上發放工錢,徐林又帶著工人繼續幹了下去。

哪知,工程如期竣工,但是勞務公司卻絲毫沒有發工資的意思。該公司負責人聲稱,公司和趙明之間是勞務合同關係,與徐林及其他工人不存在任何關係,之前的工程款已經和趙明結清,工人應該去找趙明要錢。

對公司不負責任的態度,大家很氣憤。於是,徐林和工人們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了情況。

經依法調查後,勞動監察大隊向勞務公司發出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最後,勞務公司按照徐林提供的薪資表,給工人們發放了工資。但是對於徐林本人的工資,勞務公司搪塞說等其他工人從工地退場後再一起結算,徐林無奈地答應了。

不料,在最後一批工人退場後,勞務公司以已結清工程款為由,再次拒絕支付徐林的工資。在多次索要無果後,徐林向致誠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律師認真分析案情後,認為徐林案屬於勞務合同糾紛案,勞務公司應當依法承擔清償拖欠工資的連帶責任。

在律師的指導下,徐林蒐集整理了暫住證、考勤表、施工日誌、證人證言、工資發放記錄等相關證據。帶著這些證據,律師代理徐林以勞務公司為被告提起了民事訴訟。

庭審中,法院依職權追加趙明為被告到庭參加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勞務公司將其所承接的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趙明,屬於違法行為,因趙明拖欠徐林工資,勞務公司應承擔拖欠工資的連帶責任。

一審判決後,勞務公司認為徐林等人故意串通、惡意訴訟、偽造證據、欠薪數額嚴重不實,損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於是提起了上訴。但最終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在歷經一年多的艱難維權後,徐林終於拿到了6.2萬多元的工資款。

律師提醒

「说法」建筑劳务公司违法分包应担责

本案中,徐林系趙明找來的工程管理人員,趙明與徐林之間存在僱用關係,趙明應當按照約定向徐林支付勞務費。與此同時,趙明與勞務公司存在承包關係,但趙明屬於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個人。根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勞務公司應承擔趙明拖欠工資的連帶責任。因此,律師代理徐林將勞務公司告上法庭,最後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北京致誠公益律師 於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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