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假贫困户,假低保户查出后,窃取资金应否收回?

用户50074675270


谢谢!对两问?我个人认为,有组队组织,这是他们的事,是否查与不查难说了?最好形动吧?


田恒金542


在回答这个提问之前,先给大家讲一个我身边发生的真实事情。在我所在的地区,对从事种植和养殖的贫困户,达到条件后会发放相应的补贴,比如,一头牛可以补贴1000元,每年最高补贴5000元。

有一个村里的贫困户说他在别的村养的有牛,要求领取养殖补贴,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就去核实,发现他果真养的有牛,就准备给他申请养殖补贴,并将准备给他发放的补贴信息在村里公示。

公示没多久就接到群众反映,说他没有养牛,他的牛是别人的,他在申请养殖补贴时把别人的牛赶到自己家冒充是自己的,并指出了牛的真正主人。接到反映后,我们这里的扶贫部门就组织专班下去核查,经过核查,情况果真像群众反映的那样,这户贫困户自己根本没有养牛,他准备把别人家的牛冒充自己的去套取养殖补贴。

其结果可想而知,这户贫困户不仅没有领到养殖补贴,而且当初去核实他养没有养牛的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还受到了处罚,为什么要处罚他们?因为,他们在从事扶贫工作,不仅对贫困户的信息不熟悉、不了解,还差点让贫困户套取到扶贫资金,工作存在过错,所以要对他们处罚。

从这个事情来看,这还是试图套取扶贫资金,被查实后相关责任人都被追究责任,如果真的把扶贫资金套取到手后再被查实,那性质更恶劣,受到的处分更大。

可以说,国家一直都是对靠不正当手段窃取资金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那是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百分之百会收回窃取的资金,在我生活的地方。

有的十几年前的事,被查实后国家都还在追缴他们靠不正当手段窃取的资金。有的发现后,只需给他打个电话,无一例外,他们会自动乖乖的将不属于他的资金送到相关部门,根本不用再采取别的措施。

也许工作人员不知道或是疏忽给了有些人可乘之机,让他得以享受到了不该享受到的贫困户、低保户身份,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你做了,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到时不仅窃取的资金会被收回,面子也丢了,所以,不要心存侥幸,去做那些不应该做的事情。


农村一山货


吃低保本来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情,为什么有些人热衷于吃低保呢,其主要原因就是利益的驱使,评为低保就可以得到实惠,富人想:穷人吃低保为什么我不能吃低保,你可以不劳而获为什么我不行呢,我挣的钱也是光明正大,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既然有政策,你可以评为什么我不可以评,所以就出现了所谓的真低保户和假低保户,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而又能让大家同时满意呢。

1贫困户认定直接取消

2年龄超过一定期限的人统一领一部分补助而不论家庭是否富有

3失去劳动能力的人领取补助并统一张榜公示,让大家监督谁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对于发现虚假认定者给予发现人每次一千元的奖励。对于虚假人员按三倍救济金处罚。

贫困户的概念很模糊不好去判定,而是否失去劳动能力则容易判别,按失去劳动能力的个体去补贴就可以了。假如你没有失去劳动能力而且生活贫困,对不起,国家不仅没有救济还要有罚款,不养这种闲人,直到沦为乞丐。


民间非知名评论工程师


关于农村假贫困户、假低保户被查出后,所窃取的资金应否收回?问题的目的,就是当查出假贫困户、低保户的时候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当这种现象出现之后,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调查清楚假贫困户、低保户享受政策的时间节点,再根据某一段时间内所套取的资金(如果是项目,会折算成资金)数量,全额追缴,一般是乡镇纪委调查(资金数额较大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责成村“三委”具体执行——上交涉案资金专户。


启动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程序。

对涉案金额较小的案例,责任追究程序与前面所述过程一并进行。

但金额较大的,会专门启动人员责任追究程序。从贫困户、低保户对象识别入手,一是看程序是否合法、包括包括有没有入户走访、有没有开会评议、有没有公示公告等,二是看责任有没有靠实,包括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谁审批等。

调查清楚之后,根据金额、责任人责任大小下达处分决定。希望我的能帮到你。


乡野定西


我是村官阿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在农村,假贫困户,假低保户是农民们最痛恨的人。明明不穷,却还要和穷人争补助救济金,想想,阿丽都觉得太可恶了。



对于假贫困户、假低保户,被发现后,按理按法都应该把享受过的补助资金全额收回,而且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规定。在现实中,处理方式是这样的:

一、对于假贫困户,取消其贫困户资格,收回补助资金。



农村的假贫困户,一般都是家里有个车、有商品房或者家庭有财政人员等。在识别的时候,他们隐蔽了自己的这些家庭情况,而被识别为贫困户。有些在识别之初,就被发现有假,及时进行了剔除,而有些假贫困户由于不在家居住,或其他原因没有被剔除掉,而且他们也享受了一些扶贫资金补助。

像这种情况,一般就是及时剔除,收回所享受的贫困户补助资金,并给予批评教育,告诉他们作假的严重性。

二、对于假低保户,取消家庭人员所有低保,交回已领取的低保金。



在农村,最让人愤慨的莫过于假低保户了,住着洋房,开着豪车,还领着低保,这些人阿丽都想上去踹两脚。

对于这些假低保户,按常理,是一种欺骗行为,收回发放的低保资金也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对于假低保户,一旦发现,会取消低保资格,停发低保金,并追回所领取的低保金。同时要进行公开公示,让他们认识到欺骗低保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总结:对于假贫困户、假低保户被发现后,其窃取的资金按理按法都应该收回。当然更多的还是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警告!

我是村官阿丽,一个喜欢实话实说的基层干部,欢迎大家关注!

村官阿丽


是的,假低保户被查出,必须要退回所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国家资产岂能白白流失呢。退回同时要对其办理低保时保管不严的干部予以追责。假低保户的出现原因有:

第一,村干部优亲厚友。在农村低保的办理过程中,村干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村干部对自己的亲友申请低保时,在明知其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采取暗箱操作,民主评议和公示造假。致使不该享受低保的农户享受了低保待遇。

第二,假低保户自己隐瞒事实。比如自己有存款;购买了商业保险;子女已经毕业打工,仍说在上学,等等。尽量说的惨一点,获取同情办理低保。

第三,乡镇民政人员把关不严。在过去查的松的时候,甚至有公职人员或其家属都办理低保。有时知道违规,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好人思想,造成违规低保。

第四,过去信息不畅通造成失查。过去低保申请时,只查有无工商注册和车辆。而且查询也是走形式。打工工资信息、商品房信息、保险信息、是否纳税等等一概查不到。造成假低保户现象出现。

以上这些,随着纪检问责力度加大,查询更加频繁且覆盖面加大,办理低保越来越严格,大数据的应用对申请低保户的信息获取更加准确,方便,假低保户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子彬居士


建议国家取消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建立大病二次普惠报销制,把有限资金贴补到60岁以上农民老人养老补助上,让党的阳光普照农村。


我爱我的良人


关于农村假贫困户,假低保户被查出后,窃取资金能否收回一题,个人觉得提法不妥。首先农村的贫困户,低保户都是经过个人申报,层层申批后确定的,不存在真假的问题。至于是否符合政策,是否属于这方面的保障对象,合理不合理,这些涉及许多政策,但具体哪些更需要保障,一般情况下是村里和乡里说了算。即便查出了这些,想追回资金基本是不可能的,前提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合法在先,只有看是谁办理和批准的那些不具备资格的人为其办理的依照规定追责也就是了。


东立11


自己长期在基层工作,是一名基层三农工作者,低保户、贫困户的评选,因为涉及到农民的具体利益,所以,是我们的主要工作,也是一件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工作。

在我看来,对于假贫困户、假低保户的处理问题,应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该不问青红皂白的搞“一刀切”。对于确属假贫困户、假低保户的,不仅要收回其享受的各类补助物资和资金,还要对负审核把关责任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由于政策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假贫困户”,应该收回其自政策变动之日起以后享受的补助物资和资金,并对负责审核把关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什么是假贫困户、假低保户?

所谓“假贫困户、假低保户”,顾名思义,就是不符合低保户、贫困户的评选条件,但是却享受了相关补助政策。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隐瞒、虚报家庭财产的是低保户、贫困户。在低保户、贫困户评选过程中,有一项程序是需要申请的农户主动配合镇村干部交代个人的财产、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而有些农户会采取分户、过户等方式,将个人名下拥有的财产进行转移,或者直接隐瞒,从而达到在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顺利被评选为贫困户、低保户。

第二类是属于村干部或者镇干部的关系户或者亲戚、朋友,由于镇村干部在工作中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是优亲厚友,违规评选的贫困户、低保户。

第三类是由于政策的变动,导致贫困户、低保户的评选条件也发生变化,属于以前符合政策的贫困户、低保户,但是,现在不符合要求的假贫困户、假低保户。



是否应该收回假贫困户、假低保户享受的补助资金?

对于隐瞒、虚报家庭财产或者属于镇村干部关系户而被评选的贫困户、低保户,一经查实,应该从其被评选为贫困户、低保户之日算起,收回其享受的各类补助资金,对于享受的补助物资,折算成资金一并收回。

对于因为政策变动原因造成的原本符合低保户、贫困户评选条件,依据现行政策又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假贫困户”、“假低保户”,应该收回其从政策变动之日起享受的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和物资。


除此之外还应该采取怎样的处理措施?

负责审核把关的责任干部的处理方式。对于确实属于镇村干部关系户的,应该对责任干部进行严厉的问责;对于隐瞒或者转移个人财产导致评选的贫困户,在对责任人员的处理上,应该有所减轻;对于因为政策变动引起的假贫困户、假低保户问题,对责任人员应该从轻处理。

对于假贫困户、假低保户的处理方式。目前对于其享受的各类补助物资和补贴资金的收回,主要是由镇村干部负责收回。在我看来,除此之外,法院、公安等部门应该参与进来,除了追缴其享受的物资和资金以外,还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您对于假贫困户、假低保户的资金追缴问题又是怎样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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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首先要对弄虚作假的村干部全部撤职,并把冒领的资金追到村干部的头上,让村干部填上,对弄虚作假者判与十多年徒刑,劳动改造,不得保释!以震摄这邦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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