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捕捞!新野公安在行动

天,是鸟儿、鱼儿繁衍生息的季节,不法分子却盯上了河里的鱼虾,采用电捕鱼、拉网等禁用的工具和方式进行捕捞,破坏鱼类的生存和繁殖。新野公安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以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打击非法捕捞!新野公安在行动

2020年3月5日,农历二十四节气的惊蛰,大病初愈刚返回工作岗位的上港派出所所长张云华早上五点多带上值班民警马同正、赵永胜,来到上港乡魏庙村东侧的白河滩进行例行巡逻,发现白河中间有一条小船,船上有人,带着头灯,正在用电进行捕鱼。为了不打草惊蛇,张云华带领二人在岸边伏击,等船上两人靠近岸边时,一举将其抓获,经讯问,刘某、刘某某二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港派出所于当日对其办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打击非法捕捞!新野公安在行动

“劝君莫食三月鱼,万千鱼籽在腹中”。3月6日上午,所长张云华又安排张永潘、司延丽将缴获的鲤鱼、鲫鱼放入上港乡香桥村白河水域,此举受到了在场群众的称赞。

打击非法捕捞!新野公安在行动


打击非法捕捞!新野公安在行动

据悉,近期新野警方已办理4起非法捕捞类案件,打击处理多人。在此,警方提醒:《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0年春季禁渔的通告》已于2月28日发布,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李博 王晶 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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