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10月27日晚

长航公安泸州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

有人疑似在长江中捕获珍稀鱼类

随后,民警连夜展开调查

钓鱼爱好者群发现“特殊”鱼类

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刑侦支队长周太阳介绍,接到线索时,是有人在一个钓鱼者爱好群里发出的一段视频,视频中显示被捕捉的鱼看上去很特别。

市民报警后,警方迅速查到发布该视频的人以及联系方式和住址,并立即赶往该地址所在的门市进行调查。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被非法捕获的5条长江鲟

在阳光花园周边一门市的鱼池中,民警发现了5条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鱼类,同时,民警对两名30多岁的嫌疑人邓某和徐某进行了控制。

水中大熊猫——长江鲟

在救下鱼类后,民警邀请了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渔政专家对5条鱼进行了鉴定,初步查明被解救的5条鱼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达氏鲟,即长江鲟。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被非法捕获的5条长江鲟

据了解,这5条鱼均是被渔网非法捕捉到的,长约30厘米左右,生命活动力很强,体表无明显外伤。

长江鲟又名达氏鲟,有水中大熊猫之称,是我国长江独有的珍稀野生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已有1.5亿年的历史,体重最重可达40公斤,体长最长可达1.5米。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由于长江鲟目前已非常稀少,被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列为"十大濒临灭绝物种水生动物"之一。

长江鲟是长江独有鱼种,与中华鲟一样,成长于我国的长江干支流及沿江大型湖泊和近海,每年9-10月洄游到长江上游产卵。

5条长江鲟已被放生

邓某和徐某称,他们是在华阳街道水中坝附近的长江水域中捕捞到5条鱼,并准备自己进行处理。

↑民警放归5条长江鲟

前晚,五条鱼均被民警放生到长江自然水域中

周太阳介绍,在江中捕到获珍稀鱼类,应该立即报警。两名嫌疑人因非法猎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因鱼犯法,泸州有人获刑

两年前的这条消息

可能有些人还记得

↓↓↓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2017年6月7日凌晨,男子李某和唐某在长江边电鱼时,电到了珍稀的胭脂鱼,被派出所和渔政部门工作人员抓个正着。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公安机关查获电捕鱼工具及渔获物6.94千克,其中死亡胭脂鱼一条,是重0.055千克的幼鱼。经鉴定,胭脂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且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最终经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捕杀达氏鲟、胭脂鱼等将追究刑责

由于达氏鲟(长江鲟)是国家一级水生保护动物,胭脂鱼是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如果渔民捕杀达氏鲟、胭脂鱼,或用于商业买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微信号:“泸州日报”、“lzrbwx”

微博:@泸州日报

新闻热线3101142 服务热线 3100837

捕捞“水中大熊猫”,泸州两名男子遭起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