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悟空问答”有人提问说“艺人抵制限酬,要罢演…”。对此很多回答与评论是极其赞成的。而且有一网友说“十四亿人民非常希望艺人罢演…”……
怎么说呢,对于“艺人”不瞒“限酬”的“呼声”,我个人“很是理解”的,对于“艺人明星罢演”也是“支持”的:
1.为什么要“限酬”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2.我们是实行的是市场经济,那么“限酬”是不是打破了市场经济的规则了?
3.“艺人明星”为什么片酬那么高呢?我们想过这些问题么?我的看法是:
(1)我们政策好,市场经济下给了他们“奉献回报”的舞台;
(2)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演员,文艺工作者”变成“艺人明星”了,那么追星的多了,效应高了,自然薪酬就多了。这与“多劳多得”无关,而是“供求关系”原则;
(3)“艺人明星”一部片子几千万上亿,这是多激励人的事情啊。年轻人哪个不梦想呢?所以支持率这么高,怎么可能薪酬不高呢?
……
4.所以“限酬”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是无法律依据的。
……
但这种无限的差距的后果的却也是非常危险的!这种隐性的危险,在我看来就是“潜伏期的病毒”,这种病毒比起新冠状病毒有过之而无不及……
深思吧……
个人看法不足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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