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把钱付给分包,分包不给工人,拿钱走了,总包有责任垫付给工人吗?

美好生活185941142


这里面先分清楚责任吧,总包、分包、工人,无疑,这里面工人是最无辜的,干了活,拿工资,天经地义,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工人都没有任何错误,他们不应该承担拿不到工资的风险。

再说分包吧,他从总包上接活,然后找工人干活,那么当工程结束后,将工资结清,是他的天然义务,但问题是他跑了,大概也找不到了,这时候,他的错最大,也应该负最大的责任。

总包呢?先不说他这个分包行为本身有没有什么问题,就说他作为工程的总负责方,工人到底是在为你干活吧,而且分包时总要找个靠谱的分包方吧,要对分包方有适当的管理控制紧,要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吧。如果都没有做,总包方的责任也是很明显的。

所以在分包方跑后,总包方有义务将工人工资结清,至于事后如何向分包方索赔,那是他们两者之间的事,与工人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总包方可以不管,那这里面的漏洞就太大了,总包方甚至可以恶意的将工资赖掉,随便找个人来分包,然后在适当的时候让其跑路,这也不是多难的事,政府法律不可能让这种漏洞存在吧!


任辉68707309


在工人主张劳务费的案件中,本来只有工人和分包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工人与总包企业并无相应的合同关系,故由总包企业向与其并无合同关系的工人承担先行垫付劳务费的法律责任,是突破合同相对性的。

因此,在实践中,判断某建设公司是否负有先行垫付劳务费用的义务,关键在于其作为总包单位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且导致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总包未结清款项

在实践中,总包单位在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对于分包单位存在一定的违约责任,导致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让其在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并未超过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范围。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总包已结清款项

在总包已结清款项的情况,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因此,只有在总包违法分包,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即使总包已结清款项,仍然应该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


律师说


这个其实应该看情况。

现在的总包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把劳务分包给相关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支付给工人工资。这是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办施工许可证时,必须要相关的劳务公司资质。所以,分包是有公司资质的,理论上,它是跑不了的,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如果总包把钱按合同支付给劳务分包商后,分包商跑路了,工人可以找劳务公司要钱,此其一,其二,如果是中间结账,那分包商在总包方还有没结帐的工作,就是还有没完成的工作,这时,总包单位可以直接与劳务分包商谈后期合作问题,如果分包方不积极处理,则总包方可以申请劳动局与法院共同处理此劳务合同之事,如果剩下的钱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资,则总包方可以在法院起诉分包商,追回工程款项。

反正,分包是跑不了的。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产生了,因为要求每月给工人发工资。


纯叔无聊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总包无需承担垫付工资的责任。

首先,总包和分包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有用工主体的分包和工人之间才是劳动或者劳务关系。因此,分包需要给工人结算工资。

其次,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总包未按合同约定与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总包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可见,总包只有在与承包合同关系中拖欠工程款时,才具有垫付工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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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这种現像,就是总包管理不监督不力,还有也就是光系手段,和理由,百分之二百追责!


冷峰wk


这个问题应该涉及政府部门和公司项目部的多方责任!因为是他们管理的不到位造成的农民工工资难要。现在是高科技时代,在管理工人这一块应该不是难处!每一个农民工在进入建筑工地时,都亲自到项目部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写清工种班组任责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天通过科技刷脸上班以备注工人出勤记录,然后根据工人每月的工作量领取进度款。公司每月直接打卡到工人卡上,到年底在付清所有结余工钱。这样就杜绝了包工头领钱跑路黑工人的钱了。


鲁修翠


分包是工程领域惯常的做法,即使建设单位与总包的合同明确要求不能分包,具体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的分包行为仍会大量存在。这是总包的合同违约行为,他应该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分包单位与其雇佣的人员之间大多数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分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书面或口头)发放报酬,是分包单位违约,与总包没关系。拿不到报酬的人员可以起诉分包单位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维权。总包不是傻子,对于有资质要求的分项工程肯定会找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否则发生事故,就不仅仅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会有刑事责任!


职场攻守道


希望人大代表们注重农民工拿工资难的同题反应到全国人大会去,农民工是个大团体


用户1209346043939


总包当然有责任了。


坎坷人生的淘气包


总包全部给工人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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