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贍養問題如何處理?

游來游去279


農村老人贍養問題如何處理,我知道的就有這些情況

國家層面的政策支撐,以新疆建設兵團為代表的農墾系統的農村老人基本上都有養老金,自己交錢,來養老,2006年結束了中國二千多年的“交皇糧”的歷史,不交土地稅之後農民的負擔相對來說減輕了不少,這批基本上都老去了,基礎養老金每月只有幾十元,農業哺乳工業幾十年,工業反哺農業並不明顯,農村與城市的養老差距非常大。

養兒防老

農村就依舊延續的是養兒防老,現在大部分老年人的孩子都去城市裡面打工了,面對壓力自己的一攤子都很難解決,城市養活自己都不容易,還有家,目前來說老人的吃喝沒有問題,關鍵就是怕老人生病。農村老人只能靠自力更生解決。相比與城市老人,農村老人目前養好的問題非常突出。

政府解決

農民對一些老人,例如低保、無保戶、貧困戶在資金上有一點支撐,保證日常的開銷,這些農村老人能解決一點,這只是一小部分,同時實現全面小康社會,不存在平困人口之後,政策可能還會調整。

對於農村老人的贍養,隨著人口老年齡的來臨,未富先老的農村人自己養自己老的概率會大一點,自己去交社保養老,可能會不現實,畢竟要拿出那麼多錢來。每個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請大家善待每一位老人。



龍蝦說


這事農村確實有,不過只是個別人。為什麼說人口素質要提高,從小教育是關鍵。要得人口質量好,優生優育更重要。這類人大多都是60一70年代的中年人,有的將要步入老年人。這類人讀書稀少勞動多。基本是有兒有女有孫子,就是不養老年人。

因為他們的年代,雖說普及七年制,但也有不少不讀幾天就回家。從小就在生產隊裡掙工份,一直想得多掙些。思想基本沒擴展,一心想的就是小圈圈。

特別是女方成家之後過日子,常與公婆把㗎吵。不是你看的不公,就是你沒有給我看孩子,沒有大事全是家務事,不用說你就是不停嘴,一天你也說不完。最後婆媳都傷心,誰見誰也都噁心。農村家務諸事多的是,全是沒錢作的怪。

這種情況只要村裡幹部做工作,先談家務再調解,政策法律都講到,人心都是肉長的,工作到位肯定行。

年輕人也有不養老的,他們對自己的父母照顧的很周到,就是對他人父母不照顧。這樣的人,人隨年輕心眼小,討些小利真高興,吃點虧計心理。這類人必定人年輕,說服教育準能行。

其於就是五保和殘疾人,國家每年都照顧。各鄉各鎮都有養老院,自願到養老院度晚年。

最好村裡也有養老院,老人就村養老好處多。無兒無女不要說,自有養老院裡照顧他。有兒有女也可去,頂多出些生活費。誰家逢事都可送,方便群眾解眾難。這樣不論誰家遇了事,都能脫身去辦事。時時、事事多和協,和協社會才能大發展。


晚霞餘光


現在的孩子真的是l賴`想望她他們養老人是不可能的…我是個繼母…我們結婚有17`18年了我的丈夫有二個孩子一女一男"孩子的媽因病世…一直都怪父親沒有關心好她們的媽…後來我們結婚兩個孩子都不同意我結婚哪時候我丈夫久人家錢_我們努力奮鬥…同心合力、有社保也買了小產房我丈夫的女兒以為他爸的才產今年回來趕我、她的良心我認為給狗吃了她做月子、…她不是沒錢幾個國家都去遊真的沒有人性…我只有淚水我就是放不下老伴…你們一定發佈出去~我沒有讀很多書…我只知道良心做人


用戶9080879369186


往後的養老的確是個問題,現在就拿七零後說吧。一個娃的比較多,娃在家呆的也沒幾個,而且七零後的上還有老。再過十幾年二十年,七零後基本都六七十歲了,生活能自理還好,真正有個啥病,就的確難了。娃要上班,要掙錢養家,還要照看小的,哪有時間和精力來照看你啊。我也是七零後,一個兒子,往後真的有個啥病,不能自理了。唉!真的不敢想啊!我有幾個比較好的同學在一起也經常談論這個問題,我覺得報團養老還是一個比較好的模式。所以我幾個都商量好了,真正到那時候我幾個就住到一塊,幾個人本來關係一直也好,就互相照應。我覺得這以後是個比較好的養老模式。


田野園


我長期在基層工作,對農村老人瞻養問題如何處理,願意談談自已的看法。但這個話題很大,也很沉重,涉及面廣,解決起來也很難,我最近正在考慮專門寫一篇這方面的文章,如有興趣,敬請期待,今天只簡單回答一下。

一,在現階段農村老人養老主要是居家養老為主。由於農村老人多,除五保戶和個別確實困難家庭的老人能夠入住公辦敬老院,極少數子女經濟條件好的老人進入社會辦托老院養老,大部分還是居家養老為主。

二、農村老人居家養老,根據農村和老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分為兩個時段。第一個時段是獨自居住的居家養老。這段時間,老人的身體還好,生活能夠自理,這個時段老人不願和孩子住在一起,單獨居住比較清靜自由,生活來源為養老金,還可以打點零工收入,逢年過節孩子看望一下,多少帶些米麵油生活必需品,多少給點線,父母和孩子各自安好,贍養的問題很好解決,這也是農村老人最嚮往的日子,也是農村老人最幸福的時候。第二個時段依靠孩子居家養老。隨著年齡增長,身體越來越差,日常生活起居需要孩子的照顧,這個時候就開始進入依靠孩子照顧的居家養老時段。

三,依靠孩子的居家養老時段,根據各自家庭的實際情況,也可以有幾種模式:

1,幾個子女中其中一個,可以是兒子也可能是女兒,家庭居住條件和經濟條件相對好些,夫婦二人思想開明,比較孝順,主動把老人接到家裡,長期居住,精心照顧,其他子女無須出錢出力,只需逢年過節前往探望就行,大家相安無事,其樂融融,老人生活幸福。

2,幾個子女中有忙有閒的,有窮有富的,但讓誰獨立承擔贍養老人都有一定難處,通過協商拿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意見,大家共同出錢讓其中一個照顧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大項開支共同承擔,這樣老人可以長期在一個孩子家居住,生活相對穩它。

3,幾個子女誰都不想長期伺候,老人只能在幾個孩子家輪流吃住,生活的好不好另當別論,不管怎麼樣,最起碼可以有飯吃有房住。而最不可思議的是,有的老人一個孩子或幾個孩子,既不出錢也不出力,有的長期外出,沒有人贍養老人,老人實在艱難,被逼無奈找鄉村反咉,有時間問題沒解決反而招來責罵。有的老人索性不再依靠子女,自己艱難度日,孤獨終老,慢慢的老人對生活感到絕望,自尋短見的大有人在。

四,隨著農村老齡化的到來,農村贍養老人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需要多方努力共同解決。

1,國家要逐步提高農村老人的養老金標準,鼓勵居家養老,同時鼓勵農村大力發展社會化托老院,引導老人入住養老,以減輕子女們的負擔。

2,相關部門要大力弘揚愛老孝老的光榮傳統,加強正面引導和教育,同時對不贍養老人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進一步在農村營造尊老愛老孝老的社會氛圍。

3,做子女的要盡義務。百善孝為先。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作為子女一定要主動履行自己贍養老人的義務,既是法律的的規定,也是做人的本份,老人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

在最後願意與大家分享一下農村人總結出的幾句話,雖說不上是至理名言,也頗有幾分道理。

1,孝順老人與否不在乎子女窮富,但富了比窮了強。

2,孝順老人與否不在乎子女多少,多了不一定比少了好。

3,孝順老人與否不在乎兒子和女兒,大部分女兒比兒子強。

4,孝順老人與否不在乎兒子和女兒,關鍵是看兒媳和女婿,兒子好不如兒媳好,女兒好不如女婿好。

5,百日床前無孝子,但在病房或病床前照顧老人的時間女兒要比兒子兒媳多。

6,幸福的老人總是相似的,子女們孝順,不幸福的老人各有各的不幸,但子女們不孝是其中的重點。





正常道理


我個人認為農村贍養老人的問題很好解決,一行政村單位為例,現在農村大部分閒置房特別多,我們村就有這樣的閒置房,一排共有閒房二十多間,前排還有十多間,全部都空閒著,把閒置房屋通過改建,裝修建設成一行政村為單位的養老院,內設理髮室,洗浴室,醫療室,棋牌室,等老年活動室,養老院內部,實行一院養院的方式,減少開支,抱團養老響應國家的號召,一村為單位,每個自然村都有丟單類老人,兒女在外打工掙錢,男,女老人在家孤單,無人照顧,當然這其間少不了,鎮政府,村委會的大力支持,養老院建好後,周邊空閒地可以建設成散步式花園,觀賞魚池,鳥園.菜園,養羊可以給養老院增加,建成一個自建,自食,自用,大家共賞花地養老模式。









悟空看宇宙


隨著當今社會的發展,經濟條件的逐步提升,農村生活水平也慢慢好起來了,但是在農村一直都有一個問題困擾著眾多家庭,那就是家裡老人(父母)的養老問題,父母生育我們,養育我們,教導我們,為子女一生任勞任怨,辛辛苦苦,就是希望在他們年邁的時候有人給他們養老送終,可是當他們真的年邁的時候又有多少子女會陪伴在父母身邊?

就我身邊我所見說聞來說,有的家庭兄弟姐妹多,一般在農村嫁出去的女兒一般是不用給父母養老的(只在我們這是這麼說的)那麼養老自然就在自己的兒子身上了,可是有的兒子多的怎麼辦呢,到底誰來養自己的父母?

就拿我身邊的來說吧,3兄弟的家庭,他們兄弟還算和睦,他們說好是按月撫養,每兄弟養4個月,這樣也還算過得去吧,可是4個月也不短啊!如果是單純的跟自己的兒子相處還好,但是跟兒媳婦就不一定相處的融洽,經常慪氣,這樣搞的大家都不愉快,最後大家商議送至養老院,費用平攤,這樣一來這有兒子跟沒兒子差不多啊!還有就是兄弟多的你也不願意養,他也不願意養,父母會幹活的時候都爭著養,等不會做事的時候都嫌棄,我們這裡一個都上縣裡的電視臺了,重點播報這類關於贍養老人的事情,年紀一大,年輕人都不願意和老人相處,不是兒媳婦就是孫子孫女跟老人相處不了,都不願意和老人一起住,不願意照顧老人,有的就自己住在縣城,把年邁的父母留在農村,衣食住行也要靠自己,當然也有的父母不願意住在縣城,這種現像在農村尤為明顯,有時政府出面協調也得不到好的解決辦法。有誰知道更好的辦法嗎?





農民小涼涼


中國人口老齡化是趨勢,國家也在積極扶持與養老相關的產業,但有一點要搞清楚。如果是孤寡老人的話,政府肯定是會給予一定的照顧跟補助的,但如果是有子有女的話,那贍養老人的問題只能是“自掃門前雪”,自己的子女贍養自己家的老人,別無他法。

據我瞭解的,對於農村的一些孤寡老人,當地的村委會跟地方政府都是可以申報五保戶的,如果有耕地,村裡還會組織人幫忙耕種、收割,如果自己不想耕種,還可以轉包給村裡人。所以,結合國家的補助, 以及耕地的收入,雖然過不上什麼舒心的生活,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絕對不是問題。

但話說回來,既然說到了養老、贍養老人問題,如果沒有子女,這是整個社會以及國家應該關心的問題,但如果子女健在,且身體健康,又有獨立的生活能力,那麼贍養老人、養老的這個問題,首先要考慮和負責的不應該是他們的子女麼?難道自己的子女不打算贍養自己的父母了?反過來要求國家幫忙贍養?

更讓我不理解的是,大多數人都在糾結“老了”以後怎麼辦?那年輕的時候都在幹什麼?我在農村生活那麼多年,除卻那些遭逢大難致貧的家庭,還真沒見過幾個勤快家庭能揭不開鍋的,他們日子過得雖然精打細算,但每年都會有些結餘,如果積攢下來,不說老了豐衣足食,但絕對不會擔心自己的基本生活保障。

所以,贍養老人不要指望國家,也不能僅靠子女,養老問題還是要靠自己想辦法。


新農志


一、關於農村老人贍養糾紛處理

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加快,我國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多。現實生活中,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現象時有發生。而由於歷史的原因,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艱難。在農村,老年人生活條件較差,生活方式單調、生活來源單一,完全依賴子女的供養。農村老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極少。

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老人的義務應當包括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有明確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農村贍養糾紛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響了社會安寧,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帶來了不良影響。

二、為什麼會出現諸多的農村贍養糾紛案件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1、外嫁女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認識。

《婚姻法》規定的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兒子和女兒,也包括養子女和繼子女。

2、父母再婚後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認識。

在農村,很多子女不願意老人再婚,甚至想方設法阻止老人再婚。其實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精神上的撫慰,若在老年時能有夕陽之戀,有人陪伴更利於老人的身心健康,作為子女更應當支持,而不是阻礙。《婚姻法》三十條明確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因此,父母是否再婚,不影響子女盡贍養義務。

3、分家不均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認識。

往往存在,子女認為父母偏心,家產分配不均,而不贍養老人。贍養,是子女對父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分家產是分配家庭共同財產,是純粹的財產關係。若認為分家不公,可通過法律來解決,但不論分家與否,均不能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4、子女間不正常攀比。

在農村子女多的老人,往往子女輪流贍養老人,這很容易出現女兒認為兒子多得了老人的財產,誰又認為自己多承擔了義務,兒子認為女兒又多得到老人的幫助等互相刁難,攀比的現象。往往導致子女忙於攀比,而不再贍養老人。

5、農村社會養老方式單一落後。

在農村有養兒防老的習俗,現在絕大部分老人仍靠子女扶養。由於農村養老保險體制不健全,老人為供養子女,往往花費了積蓄,而到了老年體弱多病時,大多沒有經濟來源,基本靠子女的撫養。

三、糾紛處理

老人生活要求低,農村老人雖然也希望兒女精神贍養,但相當一部分老人是隻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餓受凍就很滿足了,而不太注重營養保健、參加娛樂活動等。因此在處理農村贍養糾紛案件時,應更加註重調解,應充分發揮基層職能部門的作用,村委會、調解委員會、司法、民政、婦聯等組織聯合處理農村贍養案件,從社會道德上多宣揚敬老的優良傳統。即使是判決結案也要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的功效。當前甚至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在農村,子女仍將是養老的主要承擔者,調解能緩和本已激化的矛盾,有利於老人以後與子女生活的和諧。

當然,解決農村贍養糾紛的問題,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協作。首先,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提倡農村青年為自己和老人參加養老保險,使農村老人減輕對子女的物質依賴程度。其次,搞好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倡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建立團結和諧的農村家庭關係。再次,從制度上依法保障老年人的權益,依法養老。目前,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則等法規中都有專門的條款,國家還專門制定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不盡贍養義務的人可以視情況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責任,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讓全社會了解保護老年人權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別是農村老人更應學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於贍養協議的理解。簽訂贍養協議是值得肯定的,這有利於子女對老年人的贍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贍養人之間可以簽訂協議,但需要徵得老人的同意,同時亦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贍養協議是出於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同時簽訂協議也並不違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贍養協議應當就贍養人間物質性的可以達成協議,如約定生活費等,但對精神上的慰藉義務,則不可約定的。

綜合以上內容看來,贍養老人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供養,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清泉石上劉


老人贍養的問題一直是個備受關注的焦點,在農村更為突出,如果兒女孝順了還好,兒女不孝了還得靠自己。拋開兒女來看,城市中的老人一般都有退休金,年老的時候可以到養老機構安度晚年;但是作為農村人,年輕的時候就沒有穩定的收入,更不用說年老的時候有退休金了。以前,在農村也沒有健全的養老機構,所以農村人的養老多是靠自己,靠鄰里之間互相幫助。現在不一樣了,政府針對農村養老的相關法律和機制逐步完善了,還有各種商業保險可以選擇。所以,農村贍養老人的問題基本上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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