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丨現已被國際禁止使用的達姆彈,具有極高淺層殺傷力


達姆彈:又俗稱開花彈、入身變形子彈,是一種不具備貫穿力但是具有極高淺層殺傷力“擴張型”子彈。該子彈是由英國製造的一種槍彈。因由印度加爾各答附近一個叫達姆的地方兵工廠生產而得名。達姆彈出現於1897年,由達姆達姆兵工廠軍方總監克萊上尉設計。彈頭尖端沒有包覆而露出鉛心,子彈射入人體後鉛心擴張或破裂,因而擴大了創傷面,造成對人員的嚴重傷害。

達姆彈的口徑是.303英寸British,金屬外殼沒有完全包覆彈頭前端,彈頭的鉛質核心外露,以增加彈頭效率。這個設計並沒有進一步改良,因為 1899年的海牙公約禁止在戰爭中使用這類子彈。達姆彈頭分為:擴張型彈頭和爆炸型彈頭,另外有一種粉碎型彈頭,基本上跟爆炸型彈頭很類似,也是命中目標後會碎裂,高阻迫力但是穿透力很低。

其致傷機理是:通過外露鉛心的彈頭,射入人體後,鉛心從被甲內鼓出,被壓扁成蘑菇狀,發生擴張或破裂,迅速釋放能量,擴大創傷出口,具有類似爆炸彈頭的致傷效果,可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在100米距離上遭到達姆彈的直接命中,頭部-100%的人會死亡,四肢-20%死亡,剩下的全部截肢,左胸-100%死亡,右胸-70%死亡,腹部-70%死亡。所以達姆彈現已被國際禁止使用!


達姆彈具有可怕殺傷力,當然也具有極強的停止作用。由於達姆彈極高的致死率和對傷員造成的巨大痛苦,使得達姆彈成為一種十分不人道的武器。達姆彈的殺傷力十分驚人,當達姆彈射入人體後,創傷面積是彈丸截面積的上百倍,在被命中時出現口徑十幾倍甚至更大瞬間空腔,對人體的血液循環系統產生巨大的壓力。更令傷者痛苦的是,如果彈丸的碎片遺留在身體內部,那麼就可能會造成鉛中毒,容易造成感染。

在海牙宣言公開禁止戰爭中使用擴張型子彈,也禁止使用本質上會造成過度不必要傷害的武器、拋射體、或物質,不但包括了有關擴張型彈頭,更涵蓋了其他武器的使用。問題是,這個條文並沒有詳細定義什麼是“過度不必要的”武器本質上就是用來殺傷人命、摧毀物件的,怎麼來區別它的結果是必要或不必要的呢?而且,“設計上”要殺傷人命跟“設計上”要造成痛苦又怎麼區分呢?所以說,這個條文實在是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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