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了,三位继承人中有一个是残疾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残疾人可以多继承遗产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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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法定继承人本身不具备独立维持个人最低物质生活水平的经济条件。只有在法定继承人既“缺乏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条件下,被继承人才有义务在立遗嘱时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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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天正好学习了继承法的有关条款,回答这个问题算是有点心里有数,回答的内容相比以往有关继承的话题会专业很多,当然了具体涉及法律的问题以执业律师的解释为准,尤其以法院判决为准。

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们可以看到,最优先执行的是抚养协议,然后是遗嘱,然后才是法定继承,因为本题提到没有遗嘱安排遗产的分配,估计也不会有抚养协议,故而不做分析,所以父母去世后,如何分配遗产,需要走法定继承为主。


但是现实中,有可能会按照道德的标准分家产,由家族德高望重的人,或者由舅舅主持,这个不是法律,但是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又是影响深远。


先分析法律如何约定遗产的分配。

父母去世后,有继承权的人有父母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里估计祖辈已经去世,也不分析了,我们就谈谈三个子女该如何分配财产。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们看到,法律首先是规定平分,然后是要适当考虑照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故而有了这个条款,有残疾的子女是可以适当多分的。


但是现实生活总是那么复杂,如果简单地一句依法办事就可以解决,那么世界上就不需要警察和法院了。

现实中,这个残疾的子女是什么级别的残疾,是否瘫痪在床的残疾,还是仅仅一些小伤,大家知道,轻微的残疾是不影响生活的,也有自己的生活来源的,那就无需多分。


进一步分析,这个残疾子女对老人的赡养如何呢?也是要考虑的,如果残疾人子女本身有收入借口自己生活不便不赡养老人,可以少分遗产的。


再进一步分析,这个残疾人子女年龄婚姻如何?是否成年,如果该子女尚是未成年人自然要照顾,如果已经成年,那么残疾人子女自己是否有家庭?是否有子女呢?都是考虑的因素。


在这些分析的时候,有时候就需要祭出传统文化的分家大法了,由家族德高望重或者舅舅等来主持公道,大家一起协商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的,那就需要起诉了。

当然了,作为兄弟姐妹,真心不希望走到那一步,建议大家好好协商处理,妥善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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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之日止。据此,父母生育的3个子女中,有2个已具有独立生活能力,1个残疾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残疾的子女继续享有向父母请求抚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去世前,所有财产都必需先付清残疾子女的抚育费才能去世。因此,去世后的父母没有遗产可供有独立生活能力的2个子女继承。

三、婚姻法还规定: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兄弟姐妹,负有扶养残疾兄弟姐妹的义务;因此,父母的所谓遗产不足支付残疾子女抚养费的,其他兄弟姐妹还需自掏腰包支付扶养费。

那里轮得到那2个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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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逝没有遗嘱,三个法定继承人有一个人是残疾,残疾的能多分父母遗产吗?这要看情况而定,谈谈个人看法。

一,父母遗产过大,均分继承足能使残疾继承人生活一辈子有余,当然要均分。

二,均分继承,残疾人生活有困难,多分是当然。社会都在关爱、照顾残疾人,另外二位继承人应该带头。毕竟都是一个娘肠生下来的,你都看不见,怎么让别人去关爱和照顾。

三,若是农村的传位继承,其它二位继承人是没有一毛钱的继承权。如要分配继承,那就是抢夺,是犯罪。


何传人


做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其实是平等的。这里提到有一个残疾人,从情理上讲多给一部分也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所有人都要孝敬赡养父母!

如果说你在父母在的时候都不赡养不孝敬还谈什么继承财产呢,这个赡养关系与以后的继承关系是对等的。与身体的状况无关,除非说那个残疾人没有自理能力还要父母照顾。只要有自理能力可以自己赚钱都必须赡养父母。那么到时候也许他的赚钱能力差一点遗产多分一些甚至都给他,其他兄弟姐妹也都可以理解的。相反有能力但不赡养父母的人无论身体如何即使父母把财产捐给社会你也干看。

下次提问题提清楚一点,什么残疾,有无自理能力,可否独自生活,有没有赚钱能力,你说少个手指头也是残疾,智障,瘫痪,也是残疾,这个范围太广了。


吉米大78


如果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则理应多分,遗嘱不能剥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继承权利


longwen居士


依法可以多继承些遗产。


老夫子79381182


可以,法律有规定,会适当照顾多分一点。


西区一只猫


残疾或未成年子女肯定应该多分一些,法律上有这条,但是能多分多少,多一分钱也是多,这要各个继承人进行协商了,反正无非各种讨价还价而已。。


流浪的雪夭


这要三个兄弟姐妹协商办理。其它两位愿意多分给这位残疾兄妹一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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