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近三年 龍泉一女子被騙175萬餘元

網聊近三年,對方的甜言蜜語和溫柔體貼,曾一度讓龍泉姑娘阿麗(化名)覺得獲得了真正的幸福。被“感情”衝昏頭腦的她,先後被對方以“借錢”的名義騙走了175萬餘元。3月9日,這起詐騙數額巨大的案件經龍泉檢察院起訴後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據瞭解,45歲的楊某某是杭州富陽人,已婚。2017年7月,楊某某通過交友軟件與阿麗相識,但他一直欺騙阿麗稱自己已離婚。此後二人越聊越投機,建立了戀愛關係。

2017年9月,在取得阿麗信任後,楊某某便開始編造各種理由“借錢”。“阿麗,我承包了一個工程,需要啟動資金,事成之後可以狠狠賺一筆,能不能支持我一下?”“我房子在亞運會拆遷範圍內,前妻帶著拆遷款回老家了,我去找她討要拆遷款需要路費。”……

出於對楊某某的信任,阿麗幾乎“有求必應”。

但頻繁的“借錢”讓阿麗漸漸起了疑心。為打消阿麗的顧慮,楊某某又虛構了表哥“劉濱”的身份,聲稱自己向“劉濱”投資了不少錢。

“小楊和我一起做礦產生意,需要資金。”“我們需要招待美國來的合作伙伴。”……“劉濱”發來的這些短信,讓阿麗誤以為楊某某具有償還能力。

楊某某騙得錢財後,辭掉了原先的工作,買了汽車、裝修了老家的房子,還常給女主播刷禮物……直到案發前,阿麗共被騙人民幣175萬餘元。

2020年1月,該案移送龍泉檢察院審查起訴。楊某某到案後自願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院建議對楊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

9日,該案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隔空”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完全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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