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外界操碎了心的格力股權轉讓,這次真的要籤協議了?


讓外界操碎了心的格力股權轉讓,這次真的要籤協議了?

格力電器15%國有股權轉讓外界操碎了心。歷經前後8個月,如今這個轉讓協議終於要簽了。12月2日午間,格力電器發佈公告,稱股權轉讓取得重大進展,公司控股股東格力集團與珠海明駿終於“擬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了。

格力股權轉讓曾“驚動”國資委

格力電器今年4月8日晚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格力集團函告公司,格力集團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方式協議轉讓格力電器15%股份。轉讓價格以公開徵集並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覆的結果為準。本次轉讓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

自從今年4月份格力集團正式發佈股權轉讓公告以來,格力這15%的股權何去何從就牢牢吸引住了外界的眼球。這其中既有格力和董明珠的“網紅”因素,同時也與格力的國資背景有關。

由於格力電器此次控股權轉讓涉及到國有控股權問題,實施股權轉讓之後格力電器控股權後可能不再是國資,這曾是外界對此次交易能否成行的關鍵因素。

而這甚至“驚動”了國資委。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曾在今年4月16日的央企一季度發佈會上專門對此作出回應。他稱雖然格力電器的國有股權轉讓權限屬於珠海市國資委而不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的權限,但還是補充道,“在推進混改上,國資委一開始就提出對於處於高度競爭領域的商業類企業的改革要求是,可以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也可以參股,關鍵是要根據市場情況、企業發展情況。只要有利於企業持續穩定發展、市場競爭力提高、國資保值增值,國資委都支持。”這是國資最高監管層對格力股權轉讓的明確表態。一家地方國企的股權轉讓“驚動”國務院國資委,確實不多見。

受讓方確定後簽約為何被推遲至今成謎

今年10月28日,格力電器發佈《公開徵集受讓方的結果公告》,稱格力轉讓股權的最終受讓方為珠海明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根據《公開徵集受讓方公告》披露的公開徵集方案,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即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與格力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電器在公告中還特別指出,意向受讓方應有利於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維護公司持續健康發展,且本次受讓申請材料中的受讓意向書要求意向受讓方提出維護管理層穩定的具體措施及未來與管理層合作的具體方案。本次公開徵集的最終受讓方珠海明駿則通過受讓意向書書面邀請的形式向格力電器管理層提出合作邀請,若格力電器管理層最終接受珠海明駿的邀請,並依據受讓意向書提出的邀請方案展開合作,雙方需在珠海明駿與格力集團簽署本次公開徵集的《股份轉讓協議》前對具體合作方案予以明確並對外披露。公告特別表示,前述合作方案為最終受讓方的單方面邀請,格力電器管理層是否接受最終受讓方的邀請以及雙方最終能否就合作方案達成一致尚存在不確定性。

而這似乎為後面的波折打下了伏筆。果然,10個工作日屆滿之時,格力電器又發佈公告稱股權轉讓簽約推遲,頓時讓外界感到這樁交易再生變數。根據格力電器的公告現顯示,格力集團函告格力電器,鑑於股份轉讓協議的內容尚有未盡事宜,珠海明駿和格力集團股份轉讓協議簽約日期延後。對於此次股權轉讓突然延期,外界猜測頗多。由於此前協議中明確,此次股權轉讓“需格力電器管理層同意”,高瓴資本也已經通過受讓意向書以書面邀請的形式向格力電器管理層提出合作邀請。對於此次協議簽署的推遲,當時很多人認為是受讓方未獲董明珠等格力電器管理層認可。

不過直至此次格力股票停牌併發布公告表示雙方“擬簽約”,或許這樁股權轉讓協議才真的要簽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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