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外界操碎了心的格力股权转让,这次真的要签协议了?


让外界操碎了心的格力股权转让,这次真的要签协议了?

格力电器15%国有股权转让外界操碎了心。历经前后8个月,如今这个转让协议终于要签了。12月2日午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股权转让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终于“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了。

格力股权转让曾“惊动”国资委

格力电器今年4月8日晚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自从今年4月份格力集团正式发布股权转让公告以来,格力这15%的股权何去何从就牢牢吸引住了外界的眼球。这其中既有格力和董明珠的“网红”因素,同时也与格力的国资背景有关。

由于格力电器此次控股权转让涉及到国有控股权问题,实施股权转让之后格力电器控股权后可能不再是国资,这曾是外界对此次交易能否成行的关键因素。

而这甚至“惊动”了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曾在今年4月16日的央企一季度发布会上专门对此作出回应。他称虽然格力电器的国有股权转让权限属于珠海市国资委而不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权限,但还是补充道,“在推进混改上,国资委一开始就提出对于处于高度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的改革要求是,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关键是要根据市场情况、企业发展情况。只要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市场竞争力提高、国资保值增值,国资委都支持。”这是国资最高监管层对格力股权转让的明确表态。一家地方国企的股权转让“惊动”国务院国资委,确实不多见。

受让方确定后签约为何被推迟至今成谜

今年10月2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结果公告》,称格力转让股权的最终受让方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公开征集受让方公告》披露的公开征集方案,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格力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电器在公告中还特别指出,意向受让方应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且本次受让申请材料中的受让意向书要求意向受让方提出维护管理层稳定的具体措施及未来与管理层合作的具体方案。本次公开征集的最终受让方珠海明骏则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本次公开征集的《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公告特别表示,前述合作方案为最终受让方的单方面邀请,格力电器管理层是否接受最终受让方的邀请以及双方最终能否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

而这似乎为后面的波折打下了伏笔。果然,10个工作日届满之时,格力电器又发布公告称股权转让签约推迟,顿时让外界感到这桩交易再生变数。根据格力电器的公告现显示,格力集团函告格力电器,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股份转让协议签约日期延后。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突然延期,外界猜测颇多。由于此前协议中明确,此次股权转让“需格力电器管理层同意”,高瓴资本也已经通过受让意向书以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对于此次协议签署的推迟,当时很多人认为是受让方未获董明珠等格力电器管理层认可。

不过直至此次格力股票停牌并发布公告表示双方“拟签约”,或许这桩股权转让协议才真的要签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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