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山區據實舉報這些線索,有獎!

關於對疫情防控重點人員抵(返)紅山區有獎舉報的通告


為鞏固當前防控工作成果,有效防範境外及重點地區的疫情輸入,按照《赤峰市關於做好來赤返赤歸國人員排查管理的通告(第8號)》相關要求,紅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對舉報疫情防控重點人員抵(返)紅山區進行獎勵,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舉報範圍

1.抵(返)境外人員或歸國人員在抵達紅山區後,未在24小時內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告的;

2.居住(途經)湖北省人員在抵達紅山區後,未在24小時內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告的;

3.居住(途經)廣東、浙江、北京等14個重點地區人員在抵達紅山區後,未在24小時內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告的;

4.擬抵(返)紅山區的境外及上述重點地區人員,未在抵達紅山區前,主動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報告的。

二、舉報途徑

舉報人可直接向紅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電話:0476-8353355)舉報,也可向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疫情防控辦公室(24小時值班電話附後)舉報。

三、獎勵辦法

對舉報人提供的線索,經查證屬實,且相關情況未在紅山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或相關鎮街、部門掌握範圍內的,對舉報境外及湖北抵(返)人員視情況給予舉報人不低於1000元獎勵;對舉報廣東等14個重點地區抵(返)人員視情況給予舉報人不低於500元獎勵。多個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獎勵第一舉報人。對惡意舉報不實信息者,依法追究責任。

四、其他事項

1.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境外及重點地區已抵達人員不滿14天的,要在24小時內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報告;擬抵(返)我區的境外及重點地區人員,要在抵達我區前,第一時間向目的地的所在社區(村)報告。逾期未報的,一經發現或被舉報,將依法嚴肅處理。

2.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各類市場經營主體要將與己相關的擬抵(返)我區的境外及重點地區人員,在抵達我區前,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報告,並及時落實管控措施。對發現或被舉報私自接納、容留抵(返)人員或故意隱瞞不報的,一經查證屬實,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依法嚴肅處理;造成疫情傳播蔓延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3.舉報人舉報線索信息應客觀真實,不得捏造事實。

4.各受理舉報部門應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洩露舉報人信息的,將追究相應責任。


          紅山區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3月6日


各鎮街疫情防控舉報電話

在紅山區據實舉報這些線索,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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