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

慕容执笔


先说土地:

1.子女户口仍是农村户口的情况。农村耕地、林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子女户可申请对承包土地进行分割,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申领新的承包经营证。父母户口消失时,土地承包权回归集体经济组织,子女户可向集体申请承包。

2.子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情况。子女不再享有农村耕地、林地承包权。父母户口消失后,土地承包权回归集体经济组织,向其成员重新发包!

再说农房:

1.子女仍是农村户口的情况。农村房屋的政策总原则是一户一宅。子女户可申请分割农房及相应宅基地;也可重新申请宅基地,新建农房。父母户口消失后,其宅基地回归集体所有,但子女享有维修、使用地上房产的权利!农村房屋的产权是不完整的,即宅基地无产权,无继承属性,当前农村房屋也因此无资产价值!

2.子女已转城镇户口的情况。子女户不再享有占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父母户口消失后,子女仅享有对地面房产维护使用的权利。



乡村振兴理章评


户口和父母分开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成为城市居民; 一种是户口和父母分开,即分户,但你和父母的父口仍在同一村集体。两种情况对父母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权益是存在区别的。


一、我们先来谈谈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土地和宅基地都在父母名下,以后会怎么样?

1、从父母与子女继承关系上来说,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一切财产和权益,以后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土地耕种权,房屋宅基地居住使用权,合法流转权等,有偿转让和退出权利。

2、从户口性质及身份上来说,城市户口没有资格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除能继承父母合法权益外,其他的福利不能享受。比如村集体各种补贴、股权分配、土地和宅基地的二次分配等。

3、继承父母土地和宅基地在使用上也受到政策一定限制。比如,土地在承包期内可以耕种和流转,承包期到期,村集体有权收回你继承父母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上房屋你可居住,可合法转让,出租,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


二、户口跟父母分开,但你仍是村集体成员,父母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以后怎么办?

1、户口在本村,身份属于本村集体成员,享受村里面一切福利待遇,无论村里面有什么好处,别人能有你就有。

2、如果父母去世,依法继承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可以变更承包经营权证书,将土地和宅基地过户到你的名下。

3、即使土地承包期到期,政策收回土地重新分配,你跟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土地重新分配权。


总之,尽管目前不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但城市户口跟农村户口的社会福利很多地方是不一样的,同样是继承关系,使用权上受到法律限制就不一样。农村户口继承宅基地可以翻新修建,城市户口继承的就不能。这就是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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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户口土地宅基地三者在农村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在农村象你这种现象多的是,为什么?因为农村的许多福利待遇分红,都是按户口进行的,以前儿子和父母户口在一起的都要想办法把户口分开,就为那些福利,你看看利益的作用有多大啊。户口分开了,为什么土地没有分,因为福利不与土地挂钩吗。但是题主为什么又提出这个问题,因为自己一天天长大,父母一天天变老。总感觉到土地宅基地不在自己名下,万一那一天有个什么,集体给收回去,岂不是自己亏了?其实这个担心也是有道理的,我现在就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1.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说明你们已经是俩个独立的家庭,这次土地确权是依你父母的户口名字确权,你家的成员没有在土地确权证上,那么以后父母去世,土地与你无关,集体就收回去了。
  2. 但是经过拍卖或者其它村民认可的形式取的荒山荒坡林地草地的承包权在父母去世后,合同未到期,儿女是可以继承的。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法没有说明能否继承,这就要看村委的意见了。
  3. 户口虽然与父母分开了,但是土地确权时,你家的土地承包人都在父母的土地确权证上有记载,那就不用担心了,万一有什么情况,按法律规定土地都是归你承包的,直到承包到期。
4.宅基地是你父母的,现在你和父母在一起居住,这次宅基地确权登记在你父母名下,那也不用害怕,你是有继承权利的。既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又是合法继承人。将来变更一下姓名即可。

土地宅基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每一个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重视,该办的手续都要办妥,省的以后麻烦。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农孺子牛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意见》的司法解释,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都是“农户”,具有较强的身份属性,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身份才能拥有,而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此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私产,可以继承,因此村民通过继承房屋进而变相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则是允许的。《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和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是可以继承承包收益。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您已经和父母分开,土地和宅基地都在父母名下,此种情况怎么处理?笔者认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以往经验来看,应该是按照如下方法处理的。

第一、如果您父母的家庭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即您的兄弟姐妹),我国耕地承包权和宅地基使用权都是以“户”存在的,属于户内成员共同拥有,不具有个人的份额。既然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就不存在继承性问题,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归户内其他家庭成员。

第二、您父母家庭户内只有他二人存在(即您没有兄弟姐妹),您又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话,您和父母分户在农村属于不合理的,需要按照下述四种情况分别对待:

⑴如果您在村内没有其他宅基地和承包地,那您在父母去世前抓紧进行合户,这样就完全具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享受和其他村民完全相同的权利。

⑵如果你在村内有承包地,没有宅基地,也没有和父母合户处理,那您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村民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而耕地不能继承,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到2027年土地使用权被村集体收回。

⑶如果你在村内没有承包地,而有其他宅基地,也没有和父母合户处理。那您可以通过流转的形式获得父母的耕地到2027年,到时村内土地调整时您就可以获得承包地;同时您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违背“一户一宅”的原则,拆迁时会并户处理,你享受房屋重置价赔偿,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赔偿。

⑷如果你在村内既有承包地又有其他宅基地,同时没有和父母合户处理。那您可以继承父母耕地的承包收益,到2027年土地承包权到期后,您父母的土地承包权被村集体收回。同时您也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但是违背了“一户一宅”的原则,在政府拆迁时通常都会被并户处理,你可以享受房屋的重置价赔偿,但是不能享受宅基地使用权赔偿。

第三、您父母家庭户内只有他二人存在(即您没有兄弟姐妹),而您由于考学、就业、买房等方式,已经将户口迁入社区市成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话,您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可以继承父母土地承包收益,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你可以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有偿流转土地,到2027年土地被集体收回;同时您可以继承属于父母的私产房屋,按照房随地走的原则变相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履行相关程序后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当村内进行房屋拆迁时,你可以对照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补偿办法,获得房屋重置价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但是需要注意,您要做好房屋修葺工作,不能让宅基地上房屋坍塌而无法居住,这样您的宅基地使用权被集体收回。


才华有限菇娘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就是说你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子上,这里就有两种可能,一是你的户口随学校迁走,就不是农业户口了。还有一种就是你成家立业,和父母分户了,然后又常年在外打工,所以土地还在父母名下。

如果是农村户口,你的土地虽然在父母名下,但还是你的,如果你的妻子孩子户口都在你的名下,那下次村里重新分配土地就会给你妻子和孩子分上。宅基地农村是一户一宅制,也就是说,你和你父母分户了,你还是农村户口,你就可以另外再申请一处宅基地,建立自己的房屋,自己的家。

如果你是城镇户口,就是俗话说的非农户口,户口不在村里了,也就当然不在父母名下。但又由于土地没有调整,依旧是你父母代为管理,如果下次村里进行土地调整,户口转出的人土地就会被收回,重新归村集体所有,分配给新加入的人。宅基地在父母名下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在,农村的户头就在,不受影响。





云清视记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跟宅基地就是他们最大的财产了。只不过人都会有生老病死的,现在有一些人户口就是跟父母分开了,如今土地跟宅基地都在父母名下,那么以后要怎么办呢?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

首先我们来说说什么情况才可以将户口跟父母分开。按照现在的规定,独生子女是无法跟父母分户的,所以能够跟父母分户的话,会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有两个兄弟以上,另一种就是户口迁到城市了,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跟父母户口分开的。

1、由于分户跟父母分开,以后怎么办

对于家庭兄弟比较多的,一般都是会进行分户处理了,毕竟不可能一直都是一家人住在一起的,不仅是不方便的原因,也是住不下的问题。至于说由于分户而造成跟父母户口分开。那土地是可以跟父母协商一起分配土地的,能够得到多少土地都可以通过分户明确到自己的名下。

而宅基地的话,还是在父母名下的话,那么未来也会留给跟父母在一个户口的儿子名下,至于分户出来的,一般是可以自己去申请宅基地,或者用自己的土地申请成为宅基地盖房的,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2、户口迁到城市跟父母分离户口

这种情况的话,儿女就不再是农村户口了,这对于得到农村父母的土地跟宅基地就比较困难了。因为土地跟宅基地都是明确只能够农民才可以拥有的,已经不是农村户口的话就得不到了。

所以未来只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只能够居住不能够修缮跟重建了,得到的好处还是少很多的。

总之,户口跟父母分开的话不要紧,而户口如果迁去城市的话才要紧的,可能农村父母的土地跟宅基地就是再也得不到了,这点大家可是得想清楚的。


老王谈养牛


您好!如果题主已经和父母分户了,那么宅基地、地上房屋和承包的农业用地在未来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第一,对于宅基地和地上房屋,未来父母去世后的处理方式

先解释一下,宅基地和地上房屋从产权和使用权上,限制都不相同:

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具备一定的限制,仅限本村集体内成员使用。

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则继承分配,不受户口是“在本村或城市”的限制。

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宅基地所在的户口仍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可以使用宅基地;但建议先进行更名手续。

2、如果宅基地所在户口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题主户口仍属于同一村集体内,且分户后还没有分得新的宅基地,题主可以继承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

3、其他情况下,本着“一户一宅”的原则,题主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房屋,且只能以装修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小修小补,不能对房屋进行结构性的重建、修缮等,待房屋至不可居住的情况下,由村集体收回房屋。

第二,对于承包土地,未来父母去世后的处理方式

先明确一下,这里所指的土地为以“家庭(户口)”为单位承包的农业用地。如果题主的户口已经和父母分开,是无权继承家里的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经营权、土地收益仍可以依照继承法要求继承的,不受户口影响。

下面将从“土地确权更名”和“土地收益继承”两方面来说未来的处理方式。

1、土地确权更名:

1)如果父母去世后,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只需要完成土地更名手续。

2)如果父母去世后,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了,也就是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地的承包权;但已死亡的户内成员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收益。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40年)或其他政策出台,其继承人可以争取确权到自己名下(前提是户口仍然在本村)。

2、土地收益继承

未来死亡后,父母所拥有的土地份额上,所产生的土地收益,仍可以按照继承法要求继承。

简单来说,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属于父母份额的土地收益将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平分继承。

如果父母留下遗嘱,那么属于父母份额的土地收益将按照遗嘱所提及的分配方式继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很多人都有这么一个共同的疑问,那就是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针对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根源不是纠结宅基地和土地的归属,应该纠结的而是儿女是否是农村户口,因为受到户籍的影响,宅基地和土地的归属也呈现出不一样的格局。



子女户口在农村,和父母分户了宅基地和土地应该如何归属?

针对这种情况,子女和父母分户并不能代表什么,子女是享有父母名下宅基地和土地的继承权,但是现在国家实行了“一户一宅”政策,间接地说明了如果自身有宅基地已经确权了的,那么继承的宅基地就不能够确权,同时子女也只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居住权,没有宅基地的买卖权和重建权,而土地则不一样,土地实行承包制,继承父母的土地儿女可以依法进行承包,当合同时间到期后,也可以申请继续承包。


子女户口属于城市,而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和土地应该如何归属?

针对这种情况,子女也是有权利继承的,但是由于户口性质不同,子女不管名下有没有宅基地,都是不能够对继承宅基地进行确权和装修的,更不能私下买卖,城市户口的子女对宅基地只有居住权和使用权,而对于土地,则是可以继续承包,直至承包期到了为止。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共同财产,属于广大农民而不是个人,所以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才是属于农民自己的,这一点一定要切记。
总结:总体来说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宅基地和土地可以延长使用期限,而城市户口的子女则不一样,这就是二者的区别。


达人陈可可


大家好,我是“农策分析”,是一名基层三农工作者,经常参与扶贫、低保、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下面,就分享一下自己的观点:

户口和父母分开了,地都在父母名下,宅基地也是,以后会怎样?问题的关键在于户口。

户口分开,未迁出本村。

土地的问题:按照现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维持现有承包关系不变的土地政策,在下一轮土地确权之前,也就是2057年之前,因为自己的名字已经写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于承包人之一,所以,不管父母百年与否,以后自己依然享有该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的问题: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重新申请宅基地。那么,以后顺理成章的就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子,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另一种是已经申请了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对于父母留下的房子,由于属于父母所有,自己可以完全继承;对于宅基地,由于所有权属村集体,父母只享有使用权,确权到自己名下,明显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是不能确权的,但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地上房屋未完全倒塌之前,还是可以享有继续使用该处宅基地的权利。

户口分开,迁出本村。

土地的问题: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土地。户口迁出本村,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经不是本村集体成员,所以,不能继续承包经营权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一方面因为现在不管将户口迁到那个村,当地也不可能给你重新分配土地,等于自己没有承包经营的土地;另一方面,因为土地承包关系维持30年不变的政策,所以说,2057年以前,自己还是享有该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

宅基地的问题:也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在他处申请了宅基地,则只能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要想将宅基地确权到自己的名下,一方面因为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另一方面不属于本村集体成员,所以是万万不可能的。如果在他处未申请宅基地,而是进城买了商品房,这种情况下,到父母百年以后,自己由于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子,加之自己名下没有宅基地,所以,将该处宅基地确权到自己名下,是有可能的,而且,可行性也比较大。

当然,这一切的分析和可能,是在2057年之前,2057年之后,至于政策会如何变动,谁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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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如果分开还是农业户口

对于家庭兄弟比较多的,一般都是会进行分户处理了,毕竟不可能一直都是一家人住在一起的,不仅是不方便的原因,也是住不下的问题。至于说由于分户而造成跟父母户口分开。那土地是可以跟父母协商一起分配土地的,能够得到多少土地都可以通过分户明确到自己的名下。

如果分开自己已经是非农业户口,那么无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比起继承以后的宅基地,我认为趁现在父母安康多多团聚才是要考虑的事情

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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