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安、渔政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携手协作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

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0年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以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服务“三农”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为契机,万秀检察院积极引导与禁渔工作相关的部门联合执法,相互支持协作,着力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守护梧州水生态。

检察、公安、渔政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携手协作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

2020年3月5日,该院牵头组织了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并邀请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共同召开检察、公安、农业执法司法衔接工作研讨会。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郑丹宇,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万锋、副检察长李宝坚,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副局长钟鑫,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勇佳参加了研讨。


检察、公安、渔政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携手协作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

▲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郑丹宇(中)在了解渔政执法的电子技术设备


检察、公安、渔政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携手协作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

▲会上,两位副检察长分别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件的证据收集进行指导


检察、公安、渔政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携手协作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

▲会上,两位副检察长分别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件的证据收集进行指导


会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渔政部门就如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保护梧州市市区范围内浔江、桂江渔业生态资源开展动员、部署,并经共同协商,达成《工作框架协议》,为更好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机制,建立浔江、桂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打好基础。


检察、公安、渔政签订《工作框架协议》,携手协作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既促使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渔业监管职能,又促使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水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也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既符合中央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指示要求,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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