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堂姐夫打工,做了一週後想走人怎麼開口好?

幾畝仁兔


我以前是在浙江那邊工廠做自動化設備的,幹了六年回老家沒找到工作,堂姐夫自己做生意,叫我和他一起幹,我就沒想就答應了。但相處一週感覺我性格和他不和,自己也不適合跑業務做生意。當然我自認為我不是怕苦受委屈的人,但相處一週下來總感覺他能找我毛病,但我覺得不是我的問題。比如,他的東西他自己在擺弄我在旁邊幫忙,結果把東西搞掉了,我碰都沒碰,他說是我弄丟了,我啞口無言。又比如,和他去找客戶,他開車,開錯路了,說我什麼眼神。前一天兩次問他我八點半到他那兒可以不(我坐車要一個多小時才能到他那兒),他說不用那麼早,結果第二天八點過點開始就催我你在哪兒呢,怎麼還不來呢?後面又給我講大道理,人不能懶,不能養尊處優。我想著才一週不到就天天有問題矛盾,我可以忍一時,不可能忍一世吧?想想以後都害怕,所以我想早點離開,還是自己找工作好點,但感覺才一週就說不幹了,感覺對不起他們,畢竟他們是好意想幫我。


幾畝仁兔


你是想說準備走人怎麼開口吧?

首先,不管他是誰,陌生人也好,親戚也好,你給他打工就是僱傭關係,用不用你是他的自由,做不做這份工作也是你的自由,就是簽訂了勞務合同還有試用期呢,所以覺得不合適當然可以走。

你不知道怎麼開口,無非就是覺得是親戚,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啟齒。其實,沒什麼的,如果是你做不來這份工作,你猜他會不會不好意思辭退你?只要過了自己心理上這關就好說了。

既然是親戚,完全可以等休息的時候直接和他說自己幹不了這工作,適應不了,怕給他造成什麼損失等等,或者是自己另有別的打算,實在不好意思就找個理由唄!但是一定要提前打招呼,給人家招人的時間,不能說走就走,給人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把親戚得罪了,有些得不償失。


念孤衾


不想做有的是理由離開,可以直接說你不合適做生意,不喜歡也做不了這活。還可以婉轉的說家中有別的事,原廠又打電話讓你回去,或者說有事回家幾天再來,又不傷什麼和氣。總而言之,不管你怎麼說,不喜歡做的事就不要免強去做,免強做也不一定做好,不必浪費時間。


火起來才是硬道理


直接講,希望學習別的技能。坦坦蕩蕩的告辭。

興許你堂姐夫也不願意你在其手下,只是礙於親戚面子。各自奔發展,對雙方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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