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雲南文山市的早七點至晚十點禁止遛狗的規定嗎?這樣去寵物店給狗洗澡會被抓嗎?

大雪如濤風如刀


首先說明,這個規定是違法的。

11月5日雲南文山市發佈了一篇關於“養狗”的通告: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因為一條“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遛犬”的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規定。

這個公告是涉嫌侵犯公民權利的。

我們現在養狗是什麼問題?主要問題是,流浪狗,遛狗不拴繩,狗的大小便衛生,狗的品種等。

我們城市管理,是應該抓住主要矛盾來管理才對,這種管理要有針對性,而不是矯枉過正,尤其不能違法,也不能懶政惰政。

現在城市幾乎都有養狗條例,我們針對養狗條例,對於違法的養狗者給予管理與處罰才對,而不是,潑洗澡水把孩子也潑出去,禁止遛狗,就是一種懶政惰政,我們應該管的內容和方式是,違反養狗條例,而不是機械的禁止。

禁止條款,說到底是侵犯公民權利的,有些特定場合禁狗沒問題,但是整體禁止,這就問題大了,希望當地能夠認清問題,及時調整並糾正。

我個人並不反對文明養狗,這也是公民權利,我們要尊重這種權利,禁止遛狗,這是一種極權,是錯誤的,我們可以批評不文明養狗者,法律也可以處理不文明養狗者,但禁止,是違法的。

禁止遛狗,本質上和宵禁是一樣的,如果為了防止什麼問題,禁止市民上街,這是什麼性質問題?說嚴重點,很嚴重的,這個通告,應該儘早撤銷。


韓東言


堅決支持!

現在狗與人爭空間的事情每天都發生在城市裡面,有好多養狗的要求平等,牽狗的極少給人讓道,都是狗在前面跑,狗主人牽著繩在後面跟,任性的養狗人很多。這還算好的,拴著狗繩。還有一些,乾脆就是放狗在前面亂跑,自己在後面跟著,或者是根本就不管讓狗亂跑。這些都是嚴重干擾了好多路人走路。

11月5日,雲南文山市發佈了一篇關於“養狗”的通告:“關於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因為一條“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遛犬”的規定被稱為史上最嚴規定!

這樣的規定特別好,非常明確了城市裡面要養狗,就要在人不太多的時候去遛狗,真正體現了,狗權稍微弱於人權的。現在城市裡面住宅面積是越來越小,小區綠化也是面積不太大,而且養狗的人也是越來越多,很多養狗人都是想讓狗活的比人還瀟灑,因此,好多不栓狗繩的人很多,這嚴重影響了老人和孩子的鍛鍊奔跑的空間。

現在文明養狗人還是少啊,平時經常看到不栓狗繩,不戴口罩,不帶糞兜的遛狗人。大家也會經常看到地上經常有一堆狗糞,不小心踩上了真的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情。還有好多拴狗繩的養狗人,狗繩放的很長,小狗在人行道上跑來跑去,經常是人要給狗讓路,也是讓人感覺心裡很不舒服。

還有好多養狗人的狗咬傷人的事件也是不斷髮生,誰知道哪天被小狗咬一下呢。狗就是畜生,急了肯定是咬人的,這個是毫無疑問的。有些狗主說自己的狗不咬人,這些都是騙人的,哪有狗不咬人的。

綜上所述,堅決支持雲南最嚴養狗規定,還希望能夠貫徹落實。最好推廣到全國實施。

多謝閱讀,多謝!


睿思天下


首先表明態度,支持!然後再來詳細說說,為什麼支持,請大家往下看。

最近,雲南省文山市發佈了一條通告,引起廣泛關注。當然,對廣大“鏟屎官們”來說,這並不是什麼福音,因為以後早上7點到晚上10點,不允許出門遛狗啦。如果想遛狗,要麼雞鳴即起,要麼披霜而歸。

這對廣大養狗人士和愛狗人士來說,可不是什麼好事兒。以前飯後散步順帶遛個狗,或者遛狗順帶散個步,幾乎就成為過去式了。但凡是個正常人,誰晚上十點後出門散步的?

所以,不少網友驚呼,史上最嚴遛狗規定來了。

對於這個通告,小編覺得非常好。因為確實可以加強對狗狗的管理,減少大人和小孩與狗狗的接觸,減少發生意外的可能。畢竟,很少有家長帶著小寶寶在早上五六點出門散步,也很少有小寶寶晚上十點以後還在外面玩耍。

最近幾年,經常發生狗狗咬傷咬死小孩子的事故。大部分是因為狗主人遛狗時看管不嚴,沒有系狗繩,導致小狗到處跑,一不小心就容易發生事故。而且,小孩子本來就對貓狗一類的動物非常感興趣,看到以後,總想上去摸一摸。他們不知道危險的存在,也沒有安全保護意識,如果家長沒有注意到,很可能就會發生狗狗傷人事件。

有了這個規定,養狗人士遛狗時間與小朋友玩耍時間正好錯開,很大程度上能避免此類事故的發生。

當然,有很多網友說,傷人的主要是流浪狗。這就要求城市管理部門和動物救助組織以及愛狗人士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將流浪狗送去動物收容所,或者請愛心人士收養。

還有網友說,十點一過,所有狗狗傾巢出動,相互之間打鬥吠叫,也容易造成噪聲汙染,打擾別人休息。另外,狗狗的排洩物聚集,對環境衛生來說,也有一定的負擔。

對於這點,小編想說。養狗人士出門遛狗一定要系狗繩,不管大狗小狗。只有這樣,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小狗。不要說什麼自己家的狗很聽話,叫一聲就回來了,根本不用繫繩子之類的話。誰也不敢保證,小狗不會因為意外情況發瘋,因為人有時候都控制不住自己,會發瘋的,何況是一隻小狗。萬一小狗真的失去控制,僅憑你叫幾嗓子是不可能把它叫回來的。

第二,每一個出門遛狗的人,都應該自覺遵守公共環境衛生,自己家狗狗的排洩物一定要自己清理乾淨。這是一個養狗人士的基本素養。如果連這一點你都做不到,小編勸你還是不要養狗了,更不要稱自己是愛狗人士。

目前,這個規定仍然只是文山市這一個地方的政府通告,能不能推廣到全國,我們還有待觀察。但是,文明養狗,才是真正的愛狗人士。

出門遛狗繫繩,及時處理排洩物,是養狗人士的基本素養。保護自己和別人不受狗狗的威脅,是全社會共同的義不容辭的責任。


小河講歷史


首先,支持有關部門出臺相關規定來規範鏟屎官的行為。近年來,養狗的人越來越多,人狗矛盾日漸突出,狗沒有問題,養狗也沒問題,但有些養狗人的素質真成問題!無規矩不成方圓,有了法律法規的保障,既是對養犬人的規範,也是對社會公共秩序的規範。

第二,這個規定的出臺,顯然是不養狗的人給養狗人規定的。比如“狗繩不能超過一米”,遛狗時間的嚴格限制等規定,這顯然非常不合理。很多老年人養狗,你讓他們晚上10點以後遛狗?年輕人養狗的,晚上不讓早睡,第二天還得早起?去醫院給狗狗打疫苗看病怎麼辦?難道讓寵物醫院、美容院都倒閉了?

所以說,出臺政策是對的,具體條文需要修改。如果一意孤行,恐怕適得其反,要麼會引發更多矛盾,要麼變成一紙空文。


小馬哥203622470


千萬不能支持,現在是禁狗,以後就會禁人。現在有些地方政府越來越畜生了,無論是人還是動物,只要不犯法就不應該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任何權利去禁止它的自由權。如果這樣都被支持的話,那我覺得應該禁止畜生執政和執法,因為凡事執政不為民的在我眼裡都是畜生,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自己立法,貼個公告直接殺了它。


一個好朲


強烈反對,太沒人性啦



斷橋殘雪31415926


我非常支持。我雖不是文山人,但我能感受到文山市的狗多狗患狗鬧狗糾紛有多嚴峻,有多影響市容市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否則,政府也不會出臺通告,對狗進行規定管理。畢竟,養狗只是一些人的愛好,對社會的生產、生活、發展除了影響,是沒促進作用的。社會要向前發展,人類越來越文明,及時對人類愛好中的一些不文明行為說“不”而進行杜絕,是每個有正義感人的義務,也是負責任政府該乾的事。

政府是公僕,政府必然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這是現在政府存在的價值基礎,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憂。狗既然危害了多數人利益,已令社會不文明,不和諧,政府必須制止,以人民的安全、利益為準則!

希望每一位去文山市的人,在文山城區,再也見不到亂竄亂跑的狗,甚至公園內見到狗屎狗尿,令內心生厭而有陰影。

希望文山市政府確實在為民眾生活,經濟發展,提供創造條件和保障,不是政策隨意,信口開河,朝令夕改或政策多變!


紅花綠葉青青草


雖然出臺新規的目的是好的,但是我們在規定中也看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在通告裡面規定只有早上7點和晚上10點以後才能遛狗,這種情況下有很多弊端,集中遛狗會造成問題的突發,比如晚上10點以後才讓出去遛狗,那麼狗狗集體狂吠,會不會影響居民休息?

再比如通告裡面說不讓狗狗進入公園、花園,只讓狗狗晚上出去早上出去,還不讓去這些地方,那麼狗狗的活動空間就會壓縮的很小,對於養狗人士來說,這一點是斷然不能接受的。

我們都知道,出臺新規的目的是好的,是想讓人們文明養狗,但是有些規定一刀切也不太合理。關於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評論說說您的看法。


保險島島主


堅決反對!!該禁令我不支持!我不養狗也沒愛好,但也不妨礙反對別人養狗狗,作為一個當地政府部門不應該出臺強制性的這種文件,本可以出臺強制遛狗要拴繩並且繩要短、要鏟狗糞、大型的犬猛犬等不得養和遛等這種,但卻偏偏出臺這種不切實際一刀切的做法就是扯淡!!絕對的扯淡!!多想想扶貧工作去吧!


開心哥哥9


支持,這是社會法制進步的表現。給狗狗洗澡這種行為就是畸形行為,你給予你年老的父母有如此多的關心嗎?有一天你年老的父母生活不能自理時,你會幫他們洗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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