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司法部發布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2020-03-06 00:03:52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 題:怎樣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司法部發布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新華社記者白陽

  醫療器械企業如何平衡好物資生產和自身防控?怎樣解決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合同糾紛?怎樣幫助小微企業防範融資風險渡難關?5日,司法部律師工作局發佈一批公益法律服務指導案例,助力依法防控疫情和企業復工復產。

  企業如何統籌平衡復工復產和疫情防控?

  河南南陽一醫療器械公司春節前受疫情影響停工,因具備防疫物資生產能力,春節後急需復工復產。如何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義務的同時,儘快復工復產確保防疫急需物資生產供應,成為企業面臨的實際問題。

  律師經實地調研,根據國家和當地相關法律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協助制定了分批返崗和安全用工方案。對防疫急需物資生產所需的120名工人安排優先返崗,在做好體檢及登記工作後,全部封閉在廠區集中管理,並根據疫情形勢發展和相關政策及時調整。同時,積極協助企業爭取落實扶持政策,協助公司申請增加防護服等生產項目,並幫助公司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有效減輕公司運營壓力。

  該公司自2月中旬復工生產,一線工人130人,投入專職防控人員30人,防控工作實行3班制、24小時不間斷,有效降低了防疫風險,截至目前未出現一例員工感染問題。

  合同遇不可抗力如何妥善處理糾紛?

  四川自貢某大型彩燈企業與某外地企業簽訂了元宵燈展承攬合同。受疫情防控影響,燈組製作和安裝工作自2020年1月28日停工,當時燈組製作和安裝已完成80%,外地企業已支付50%的燈組製作款。由於彩燈企業在元宵節前難以復工並按約定完成燈組製作安裝,外地元宵節燈展也因疫情影響難以舉辦,彩燈企業與外地企業就燈組製作款支付產生爭議。

  律師經研究合同法和有關部門的相關意見後認為,在本案中疫情防控措施構成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彩燈企業對於其難以繼續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形,應按照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及時通知外地企業,經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對於已完成的燈組製作安裝費用,外地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價款。

  經律師與合同雙方的協商溝通和釋法明理,彩燈企業與外地企業最終達成協議解除合同,外地企業按實際工程量支付燈組製作安裝款,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小微企業如何防範融資風險?

  今年2月,貴州一小微企業的負責人江女士急需10萬元資金啟動復工復產,但受疫情防控影響,難以向銀行申請貸款。正在發愁之時,她在網上看到一則廣告,聲稱該公司可以提供低息無抵押貸款。於是她通過網絡平臺簽訂了借款合同,向該公司申請網絡貸款3萬元。正當她準備按照要求繳納10%手續費時,該公司又來電錶示如在該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萬元,信貸額度可提高至20萬元。江女士表示拒絕,對方遂威脅聲稱江女士未按約定匯款構成犯罪。

  律師在接到江女士諮詢後,經分析其材料,初步判斷這是一起網絡金融詐騙,立即告知江女士不要向對方支付任何款項,併發出風險提示,提醒相關企業提高警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律師提示,目前各地企業陸續復工復產,一些中小微企業急需資金週轉,但受疫情影響存在融資難問題,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通過網絡發佈虛假信息實施金融詐騙。律師要積極發揮專業優勢,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幫助小微企業防範融資風險,並通過普法宣傳提升小微企業法治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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