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虫罗德曼当年在公牛队场均只有5分,他为什么能和当年的乔丹皮蓬并称为三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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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公牛几乎完美团队,三分王科尔,篮板王罗德曼,最佳第6人库科奇,除了中峰朗力不突出,其他人个个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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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其实不是叫什么三巨头,更多的是叫公牛铁三角。皮蓬,乔丹以及罗德曼当年在东部是真的只手遮天的程度,其实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算太差,场均也是能够得10分,可是他不愿意得分。


公牛生涯期间,大部分时间就出手4次,他是一个典型的篮板球痴迷者。他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篮下的统治者,而且当年乔丹对罗德曼说过这样的话,得分交给我篮板就交给你,所以说罗德曼是最好自己的事情。


在96年的时候皮蓬,罗德曼以及乔丹三个人都进入了一防。一个队伍三个一防,罗德曼的防守功力非常的强大,而且在公牛生涯场均能够有15个篮板球,前场篮板更是有5.5个,他的篮板球历史上独树一帜。

这种能力来自于他的篮板球嗅觉,我觉得罗德曼是典型的功能性球员,能够掐死对面的主力得分手,而且在那个内线巨无霸横行的年代罗德曼一点都不吃亏,当年把马龙弄的是一点点脾气都没有,可以做到48分钟无死角的一对一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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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被称为大虫,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当年他和乔丹做了三年的队友。2011年入选篮球名人堂,乔丹也是他的引荐人。

生涯场均7.3分,13.1篮板,1.8助攻却能被选入篮球名人堂。而且在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时期,场均5.2分的罗德曼却被称为公牛的三巨头之一,这是为什么?

篮板痴汉,我只想抢好篮板

罗德曼桀骜不驯的性格,惹是生非的行为,是很多球队主教练不愿招入门下的球员。但是,在这样张狂的外表下,他却有着对于抢篮板及其痴迷的缜密心思。

他会去研究大量的录像带,针对每一位对手怎样的去篮下卡位。他会去仔细研究长篮板的运动轨迹。

这样痴迷于抢篮板,也是当年的那支第二个三连冠时期公牛队所欠缺的。

乔丹复出,公牛队第二个三连冠;罗德曼内线的屏障作用

95年末,乔丹复出,当时的公牛仍然拥有乔丹和皮蓬的双人组合。但是,面对拥有奥尼尔这个强力内线的魔术队。

公牛队在当年止步于东部半决赛,随后的休赛期,球队引进了当时很多球队都不想要的罗德曼。当时,罗德曼当来之后,乔丹告诉罗德曼,只需要抢好篮板。后面的一切事情由他来解决。

所以,我们看到了来到公牛队之前就已经是4届篮板王,和7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的罗德曼更加尽心尽力的在内线争抢篮板。

有了这样一个篮板怪兽和护筐使者,乔丹可以在外线尽情的投篮。95-96赛季,罗德曼场均能够抢下14.9篮板,其中前场篮板多达5.6个。到了季后赛场均能够抢到13.7个篮板,前场篮板5.4个。

96-97赛季常规赛,罗德曼场均能够抢到16.1个篮板,前场篮板5.8个。

97-98赛季常规赛,罗德曼场均抢到15个篮板,场均前场篮板5.3个。

所以说,尽管公牛时期罗德曼场均只能够得到5.2分。但是,他在内线篮板和护筐方面给予了球队很大的帮助,就像现在的勇士队格林的角色一样,他们不是得分数据能够体现出来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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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得5分都是多余的,禅师就根本不指望他得分,不好好干自己的正经活却去得什么分,有病啊?大虫的任务是篮板球和防守,兼顾威慑联盟里的几个“坏蛋”,其实大虫根本就不喜欢打架,他是个很腼腆的人,但是恶名在外,遇到和那几个“坏蛋”所在的队比赛时他就得挡在前面,乔丹和皮蓬遇到打架时都是窝囊废!巴克利、卡尔•马龙可都是不好对付的,他们这些人就靠大虫去顶了!大虫干的都是苦活累活脏活,但他并没有什么怨言,最多就是大家抱在一起庆祝时,他独自走开以表示内心的不满,并在心里暗暗嘀咕一句“这帮傻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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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能在公牛被称为巨头,并不是因为他的进攻有多厉害,他的贡献是在防守端,连续3个赛季场均15个篮板。是公牛队的防守大闸。这就是罗德曼的价值所在。

球场狂人务正业助乔丹三连冠

罗德曼,篮球史上最具争议性的人物之一,在场上十分狂妄,好勇斗狠,和马龙摔跤、怒推艾弗森,抽起疯来,连裁判的头都敢顶,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球场狂人却在乔丹的面前俯首称臣。而当年乔丹在二次复出后,能够再次拿下3连冠,建立王朝。得亏有罗德曼这样一个好帮手。

牛头乔丹

篮球场上各有分工,就拿公牛队来说,头号交椅乔丹,作为当时的联盟第一人,他的任务就是负责得分,关键时刻能吸引双人包夹,把球舒舒服服地传给队友让他们轻松得分。

1994年,31岁的乔丹选择复出,还是一如既往的生猛,在复出的3个赛季里,场均29分,关键是还有场均6次篮板和6次助攻,公牛队在他的带领下也恢复了往日的生机,第二次建立王朝,这就是乔丹的价值所在。他好比是牛头。

牛身皮蓬

二把交椅皮蓬。作为乔丹身边的得力助手,公牛的二号得分手。在乔丹进攻受阻打不开局面的时候,皮蓬总能承担起得分的重任,皮蓬打起飘逸,非常有运动之美。并且它的技术全面,公牛二次王朝时期,场均19分,7次篮板4.6次助攻。作为皮蓬的老搭档,乔丹曾这样评价皮蓬,“当我开始进攻时,我知道皮蓬站在我身后为我解除了后顾之忧,他在不停地锻炼着自己,不停的进步,这迫使我变得更加刻苦,最终让我成为了现在的乔丹”。从乔丹这段简短的评价当中,可以看出皮蓬是多么的优秀,以至于令篮球之神乔丹都有了危机感。皮蓬在公牛队好比牛身子。

牛尾罗德曼

最后说罗德曼,这个球场浪子,在在NBA闯荡了9年后,终于遇到了他的伯乐禅师杰克逊,和他的贵人乔丹。并在这里成就了他毕生的辉煌。在公牛的3个赛季里,他终于品尝到了总冠军的滋味。但是,有的人可能会说罗德曼就是去公牛队抱大腿的。

场均5分,这个得分的确有些寒颤。但是你可别忘了罗德曼在防守端的表现,3连冠时期他的篮板数达到了惊人的15次,这对于一个身高只有2.01的人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正是由于他在防守端出色的表现,乔丹和皮蓬才敢大胆的进攻,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投不进,篮板球也是他们的,因为有罗德曼在。罗德曼在公牛队,就好像是牛屁股。脏活累活都是他干,所以他在公牛算的上劳模,给他一个巨头的名号也是实质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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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乔丹帮助公牛队建立了两次王朝:1991-1993年三连冠、1996-1998三连冠。

当年的公牛队三巨头便是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和丹尼斯·罗德曼,乔丹和皮蓬堪称历史上最佳的双人搭档组合,一主一次,攻防兼备,可以说没有皮蓬也就没有乔丹。可是如果当年的公牛队没有丹尼斯·罗德曼,恐怕乔丹还真的会少一次三连冠。

公牛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只有五分左右,公牛时期的罗德曼没有入选过一次全明星,但是也被球迷称为三巨头之一的巨头,这是为什么呢?

罗德曼在进攻端的感觉和表现是灾难级的,或者换句话说,罗德曼对于进攻压根儿就没兴趣,也不敏感,但是罗德曼打球的激情、在防守端的作用、篮板球的保护上是历史级别的,罗德曼职业生涯五次问鼎NBA总冠军,每一次都是绝绝对对对球队核心,加入公牛队时的罗德曼已经35岁,常规赛还是可以拿到5.5分、14.9篮板的数据,不仅当选联盟的篮板王,还入选了最佳防守一阵;在1996-1997赛季,罗德曼状态略微下滑,场均拿到5.7分、16.1篮板,虽然身体机能远不如前,但是依旧保持着对篮板的敏锐嗅觉,依旧拿到篮板王称号;97-98赛季,37岁的罗德曼还是可以拿到4.7分、15篮板的数据,依旧是篮板王。

罗德曼加盟公牛三年,已经是职业生涯的末年,身体状态最差的几年罗德曼依旧连续三年卫冕篮板王,虽然并不能保证罗德曼场场比赛都能限制的住对手超级中锋,但是罗德曼在防守端的贡献,绝对配得上巨头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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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图说话,乔丹夺6个总冠军只有5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皮蓬),科比夺5总冠军有15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詹姆斯夺3总冠军有14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还会增加),大鸟夺3总冠军有22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魔术师夺5总冠军有20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天钩6次总冠军有25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张伯伦2总冠军有27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拉塞尔11总冠军有27次同时入选全明星的队友。说乔丹身边都是巨头的尴尬不?别特么告诉我全明星队友不值钱哈,入选全明星的球员至少要在当年同一位置排联盟前三!


35-38岁加入公牛的罗德曼是巨头?老刺头、篮板痴汉倒是叫的蛮多的!哥看公牛比赛时根本没有公牛三巨头说法,只叫公牛的铁三角。有些人为了给现在抱团成风的⭐洗牌,硬生生的把罗德曼叫做巨头。是巨头为什么被马刺扫地出门没人要,他可是大名鼎鼎篮板王呀!?马刺有病吧。错就错在乔丹太强了,降住你罗德曼,错就错在乔丹用个人魅力感染全队各尽其责,错就错在乔丹带领队友得到了6个总冠军,所以乔丹队友个个都被马后炮们说成巨头?!然而真相让马后炮们扎心了,而且扎心得非常!


时间稍息


没有罗德曼,乔丹也有第一次三连冠。罗德曼成为刺头没人要,差点滚出NBA的时候,公牛给了他机会。罗德曼在公牛期间。年龄是35到38岁了。1998年总决赛,38岁的罗德曼带伤比赛,场均3分8篮板,对位的马龙25+10。哪怕是好一些的96 97,罗德曼定位就是进攻得分5分左右的超级篮板高手和防守专家,到了近几年,为了抬高吾皇的地位,贬低乔丹,把罗德曼说成是巨头,是大腿,乔丹在抱大腿报团。但是太监不承认37岁的奥尼尔,以及当打之年的韦德波什欧文乐福等人是巨头。

罗德曼巅峰在活塞,他年轻的时候有2次最佳防守和2次全明星,都是在活塞取得的成绩。没有人说活塞期间的罗德曼是巨头。仅说篮板和防守,罗德曼的确是历史级的高手,但是那类选手到底配不配得上巨头的称谓?假如罗德曼是巨头,那么小乔丹戈贝尔等人必须也要是巨头,不然就是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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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在NBA被称为篮板王,罗德曼每场抢篮板球数量都在两位数,但这个只是一点。很多人不知道,罗德曼当时在NBA号称防中锋最好的球员。他的防守效率超过了众多的中锋球员,这一点让人惊奇。公牛队当时中锋是朗利,但是每次防最著名的几位中等全部使用罗德曼。

我看过很多比赛,其实罗德曼与其说是技术好,不如说是脸皮厚。他能防住则防,防不住就耍赖,跟奥尼尔,跟莫宁等大打出手,满地滚满地爬,经常搞得双双罚下,当然对方损失巨大。当然不是说他没有防守技巧,虽然身高远低于中锋,但是卡位,意识,力量都不缺。记得奥尼尔当时的进攻方式就是生吃,所有其他中锋包括大卫罗宾逊和尤因等人根本扛不住他,包括公牛的朗利,罗德曼经常抗的他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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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生涯但赛季场均最高的得分也不过11.6分,这还是在他进入联盟第二个赛季得到的,其余的赛季没有一次得分上双的,而在公牛的时候最高的赛季也仅有5.7分的场均得分。

罗德曼是在95年才加盟公牛,此时的他已经34岁了,然后身高2.01米的他在场上的作用并不是以得分为主,他本人也不以得分为快乐的源泉,而是篮板,这是一位真真正正的篮板痴汉,生涯曾经拿过0分3助28个篮板的惊人壮举,单场最高34个篮板,同时单场最高得分也是34分。

生涯场均得分仅有7.3分,篮板场均却有13.1个。真的不得不说篮板才是他想要的东西,得分什么的都是浮云。

在公牛期间他也无需承担起太多的进攻任务,有得分狂人乔帮主在场,又有二当家皮蓬辅助,自然而然不不用以得分为主要任务,加上他本人在此之前也是以篮板为主的。在公牛的三年期间跟着乔丹和皮蓬也获得过三次总冠军,单赛季最高篮板为16.1个,最低的为14.9个篮板,哪怕放到现在,都是典型的篮板王,同时罗德曼生涯也获得过七届篮板王,两次最佳防守球员,而这些都是他在2.01米身高的情况下做到的,真的不得不服,称之为巨头一点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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