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交强险,三者100万,不计免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是否需要垫付费用?

别来无恙151948874


如题主所说的情况,相信很多车主在日常行车中都会遇到类似的情况,那么如果出现类似事故,导致有人员受伤,车主是否需要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呢?

笔者认为可以视情况而定,情况紧急或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保留好医院正规发票,以防后期出现纠纷。

按照规定,一旦出现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受伤方需要自行交付医疗费用,然后再由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车主是不需要先行垫付的。

笔者认为,这个事故处理流程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如果伤势较重或者是伤者目前没有支付费用的能力,车主也可以先行垫付,并保留好相关发票。

最后,笔者觉得在没有确认事故责任以前,最好是不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如果后期事故责任划分车主非全责,或者垫付的费用超出需要原本支付的费用,而对方又不愿意退还的话,是非常麻烦的问题。


阿刚说车


现在我就是出了事故,我全责,伤者轻微骨折住院不用开刀手术,只是保守治疗。我垫付了前期拍片的三千块,办理住院又花了两千。现在伤者还不愿意出院,完全可以自理,还要求除了保险公司赔的护工费,要我补足两百块一天给她。现在出了强制险1万,后面还继续产生费用,保守治疗用药不多,她就是要躺到完全好为止,不知她要住多久院,不出院不能调解理赔结案。唉


蓝蓝贝456859674


不要垫钱,任何时候都不需要垫钱,只要你有保险,都不需要自己先垫钱。

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是有人员伤亡的,第一时间就是打电话给120,不要私自送去医院,因为不知道伤到哪,不知道能不能移动,所以第一时间就是打电话给120,随后就是打电话给交警过来处理现场,然后再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说明情况。

只有当你的保险公司和你说,让你垫医药费,你就可以先垫,要不然你自己私底下垫的话,只能是自己亏。但是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要求当事人自己出钱的,让后保险公司回收发票报销。一般不会要求被保险人自己出钱的。

所以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即使你是要先垫钱,也要得到保险的公司的认同,要不然时候要推脱的就套容易了,最好就是有保险的理赔员到场,但是一般情况是,交警没有出事故认定书之前,责任不明确之前,保险公司是不建议你先垫钱的。因为一旦是对方的责任,你这笔钱就很难要回来了。


C位车道


接下来我向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1、发生人伤事故后应该及时救助伤者,然后报保险、报交警

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发生人伤事故后,如果伤者伤势严重,应当及时救助伤者。采取了必要措施之后再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具体处理流程可以参考小张之前发布的文章)

2、人伤垫付申请

从现实中处理的人伤案件可以看出,人们在出险后都很不愿意先行垫付医药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缓解当事人的资金压力,人们往往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由保险公司垫付限额1万元的医药费。

当事人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事故责任未认定的话应该出具由交警部门下发的垫付通知书。当然,由于人伤案件较为复杂,垫付的具体事宜应该向保险理赔人员咨询。

3、双方谁都不想垫付

发生人伤事故后,交强险垫付限额内的1万元不够怎么办?双方都不想垫付,伤者岂不是要流泪?其实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当事人不愿意配合处理,不断拖延,导致最后不如意的事情发生。现在有的保险公司会推出一键包办的服务,依据交警定责来垫付或预赔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的医药费。而且,如果确实经济能力有限,保险不齐全,也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缓解燃眉之急。所以,事故发生后,还是应该积极配合处理,及时咨询理赔人员处理流程和方法,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勇敢地承担自己的责任。

4、珍惜时间,线上化极速处理案件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生活处处都享受着便利与快捷。保险科技在社会进程中也越来越不可或缺。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效率成为了每个人眼中的珍宝。其实,有很多时候不想处理事故,就是因为太繁琐,太费时间。因此,我们要利用这些科技的产物来快速办理赔,让理赔不再成为一种高时间成本的拖累。

以平安为例,平安推出了“平安好车主”帮助客户从报案到结案全方位线上办理赔,大大节省了时间。人伤垫付也只需要在手机里面申请就可以了,不必奔波。而且,为了解决客户修车难的问题,平安好车主还推出了“预约修车”服务,可以足不出户联系修理厂确定修车时间,不必排队了。

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工具或者方法也可以在评论区分享一下哦!

5、结语

我对某些人“什么都不管”的言论表示十分不理解与无奈,当然我们要排除故意碰瓷的情况来谈这件事情。作为当事人,我们有责任配合处理,保险是可以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了金钱以外的法治、人情带来的约束,你善待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你的贵人,而你有一天可能也需要被别人善待。随着事故处理流程的透明化,欺诈和碰瓷会消失,你的权利大家会维护。所以,出了事故以后及时与理赔人员沟通,选择一个合适的方式去处理才是对大家都好的事情。

最后,祝大家永远不要发生事故,行车平安到家。

我是理赔员小张,如果觉得我说的对就给我点上一个免费的赞吧!


苏B易理赔


问:私家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用?

答: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用,截止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界定,至于是否垫付医疗费用,由事故双方商定,取决于事故双方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素质素养、经济状况。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本着人道主义原则,肇事车辆应该垫付前期的医疗费用、看望伤者、说明车辆的投保情况、说明自己经济状况不垫付原因、在治疗费用超过一万元时找交警队开具垫付通知书由车辆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告诉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走司法程序来处理,自己予以配合。

车辆发生涉及到三者伤害的重大交通事故,原则上建议不垫付,或者双方商议垫付,进入司法程序人民法院判决垫付的医疗费用返还车辆方。

司法程序判决受害人合法权益金额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赡养人生活费、抚养人生活费……

实务操作中,不走司法程序事故双方协商赔偿的金额远远小于人民法院判决金额。

十个手指头不会一般齐,人的素质水平也不会一般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可以不探视、不垫付,但不会安宁!

2014/10/16日发生的一起涉及到三者伤害的交通事故就是肇事车辆不探视、不垫付,反而怀疑受害方酒驾驶摩托车致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交警去医院检测,受伤害人并没有酗酒……随后一个多月时间,受害方三天两头去肇事车辆司机家中吵闹……该事故最终还是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可是肇事司机发生事故后不探视、不垫付行为连他的家属亲人也认为不应该……

2019/04月份、08月份发生在天津市的两起涉及到三者伤害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均是150万元,没有涉及到垫付,均将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其中一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职业保险经纪人廉为民


这个是已经回答过的问题,个人不建议垫付。你需要做的是及时报警和报120 ,并向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理由和原因:

1.如果是伤情严重的,目前有规定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抢救生命,不得以没有支付医疗费为由拒绝抢救。所以,不用担心会危及伤者生命。

2.在事故鉴定书没有经双方确认前,双方各自的责任不明确,没有义务和责任需要垫付医疗费。

3.如果在没有明确双方责任前垫付,有可能最后判定你是没有责任,或者垫付的金额超出你应该承担的金额,那这个超出部分金额有可能对方不愿意退还给你,你想要拿回来,只能起诉对方,给自己添麻烦。

4.就算交警部门的责任书认定你有责任或者负全部责任,你有保险,保险公司会去联系对方处理相关事宜。

5.如果你觉得有需要,可以在事故处理完以后去看望,或者资助。

个人认为这是理性、合法的处理方式,不要动不动来扣帽子,说冷漠,问题没有明确说各方的责任情况,万一你只需承担小部分责任甚至没有责任呢?拿出去的钱,可能不容易拿回来的。


中医中药爱好者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由谁垫付医疗费,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

交强险条款规定,如果伤者需抢救,保险公司可以垫付1万元医药费。同样按照规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车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遭受交通事故,伤者身体及精神都会受到很大的痛苦,如果有足够的医疗费用,身体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康复。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在伤者治疗阶段,首先发生矛盾冲突的,就是医疗费用垫付。对于保险公司,只要你的材料符合规定,就很快转1万块钱到医院的账上,但是好多伤情1万块钱往往是不够的。

谁来垫付这个费用?车主也不想垫,伤者不想垫,保险公司已经垫过了。如果没人再付医疗费,那么医院就会给停药。

有些人说,国家没有规定车主有垫付的义务。是的,国家也没有规定车主没有垫付的义务。同样,国家也没有规定伤者有垫付的义务,交强险保险公司有垫付1万块义务。

有些人说,我有保险呢。是的啊,你赔付给伤者后,你去找你的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只有赔偿义务,并没有包揽交通事故处理的义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后掏钱,但是事儿还得你自己去办,这也是保险合同明确规定的。

什么样的车主都有,什么样的伤者都有,因为交通事故,把两者随机联系到一起。有些车主坑伤者,有些伤者整车主,也有针尖遇到了麦芒,一见面就吵吵吵的。

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车主给伤者造成身体损害,负有事故责任的,应当积极的给予赔偿。

如果两个人把关系闹得很僵,最终无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为什么有些伤者家属为了要医疗费,跑到了车主的单位,甚至到车主的家里去闹呢?

以前有位司机他撞着别人,他就不垫付医疗费也不管。巧的是,几月后,他也被车给撞了,他骂车主不垫付医疗费,这是真人真事儿。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感受和心态就不一样。

也有些把事情做得很好,他们是根据责任比例来垫付。除过保险公司垫付的1万块钱以外,如果是同责,医疗费就一人一半地垫。

一起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两个家庭,毕竟中国是人情社会,法制正在健全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把事情做得太绝,那么也无法保证对方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这个过程当中没有赢家。

河北唐山有个“老赖”,正是因为交通事故撞人重伤,做为车主不积极垫付医疗费,不履行法院判决,一举成名天下知。

我建议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积极的配合,尽快的把事情解决掉,拖延会产生更多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也不是全部赔偿,白白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即生命。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但愿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受伤。


风笑无痕369


车辆已经购买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以及车损险的和三者险种的不计免赔险。出了你所说的人伤事故后,只要你没有酒驾以及毒驾,没有人为故意伤害性,保险公司会根据交警开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赔付。

但是题主你所描述的人伤情况不明确,如果是轻微的刮擦,一般交警会进行协调快速理赔了。如果是受伤严重,建议你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先行在医院垫付一部分医药费,交款证明以及收据你自己收好了。垫付的这部分钱在理赔的时候,你把单据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把你垫付款赔付给你的。为什么要垫付一些医药费呢?因为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后万一事情闹到法院了,你得证明你已尽到人道主义救助了。万一涉及到刑事责任了,法院会考虑你是否尽到了人道主义救助。对于最后的判决有利!法院最后判决理赔的时候也会把你垫付款扣除以后才会把让保险公司把剩余赔付部分转账给受伤人员。所以不必怕垫付了钱就白花了。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你!


大乖宝看动漫


根据您买的险种发生事故自己方的话不管是人伤还是车损坏都是没有的赔的,但是您买了交强和三者险所以对方不管是车还是人伤都可以赔付的。交强险的话是死亡赔11万、伤残1万,财产2000,按照情况赔付不够就从您买的三者(100万)中拿出来赔付。然后您说是否需要垫付人伤医疗费用这个是肯定要的,目前还是需要您先垫付然后拿心伤着的住院证明和发票等证件交回到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在赔付到您个人。


你这么丑我也就放心了


朋友你好,有幸回答这个问题,我是 。看到别人的回答感觉有些欠缺、过于笼统,所以我也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吧。

首先,我回答的观点是:即使自己有全险,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是否需要垫付费用,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应该垫付抢救费或部分医疗费。

情况比较复杂,下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伤者只是皮肤擦伤,轻微骨折,或伤情不严重无生命危险,那么我也不建议个人垫付医药费。实在不行,就跟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让保险公司在责任强险范围内垫付吧。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情严重,需要尽快抢救时,必须垫付抢救费,先救人命,生命为大,否则后果很严重,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抢救费大概开始5000-10000吧,这个跟人道主义无关,让你垫付是为你好。因为重大伤人事故或死亡事故,车撞行人会有全责情况,车撞车导致人员受伤,一般不会出现一边倒的全责或无责,双方多少都有责任。所以这个钱不会白垫付的。至于什么原因?我以前回答过同样问题,这里不再重复回答(如有兴趣,可关注我回答过的相关记录)。总之,先别管谁的责任,自己撞了人,自己肯定有责任,必须垫钱先救命,只要对方受伤者能活命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有全险,藐视国家法律和轻蔑人命,弄不好除了赔偿,你还得进大牢里待个3年。

3、经抢救无生命危险以后的医疗费,还是静观其变,要保持冷静。双方都实在没钱,那就按国家法律规定办。因为,对于由谁来垫付医药费,怎么垫付,国家法律早就明确了。

4、发生事故后医疗费应该谁来垫付?是个人还是对方?还是保险公司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因紧急抢救需要垫付的,由当事人先垫付,垫付不足的,由当事人所在保险公司在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最多1万,仍有不足者,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进行垫付,垫付后,依据事故认定情况,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5、具体垫付步骤如下:

(1)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通知保险公司在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也可以直接给受害人赔偿。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医药费的,在接到办案机关《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后先行垫付医药费。拒绝垫付的,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包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决书》,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条例规定的如肇事者逃逸、盗抢期间等情形除外)。

(2)超出强险垫付范围或对方涉嫌逃逸等情形, 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由办案机关通知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



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机构,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对医疗机构进行打款(只垫付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超出时间的需提供医院书面说明)。

(3)事故责任下达的后,按照责任划分,在第三者商业险范围按比例承担赔偿,无第三者商业险,按比例由肇事车主或司机个人承担。

总之,我们国家属于法制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很多事情都有法可依。发生交通事故,更应该在法制框架内依法依规处理,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权利。所以,碰撞上述问题,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配合处理,维护各自合法利益,确保当事人人身安全,保留缴费证据。如有一方胆敢违背法律意愿,受害方要拿起法律武器勇于斗争。

本次回答结束,我是 ,如对我的回答有不同见解,欢迎评论区留言。如赞同我得观点,请关注我,一起解决交通事故中车和人的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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