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米 业主质疑其是否符合标准

3月9日,云龙区盛世孔雀城业主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

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区普通住宅实行新的物业费标准了,但是他发现该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比新标准要高,不知道合不合理。

徐州一小区物业费2元/平米 业主质疑其是否符合标准

据张先生介绍,盛世孔雀城是2018年下半年上房的,小区业态有高层、有洋房,上房时开发商指定前期由徐州宝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合同签订的是2年。“今年交物业费时,得知价格是每月2元/平。”

张先生说:“目前我们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新的物业收费标准,我家属于多层带电梯住宅,按照这个指导价,物业费最高为1.56元/㎡•月,我们小区收的是2元,明显高于最高指导价,合理吗?”

记者查询了张先生所说的新文件,该文件主要内容为: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其中,市区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政府指导价为:多层(不带电梯)基准价0.6元/㎡•月、带电梯基准价1.3元/㎡•月,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大会成立前,连续空置超过六个月的,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该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对此,徐州宝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魏经理表示,

该小区2018年下半年上房,上房之时物业公司就和业主签订了为期2年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今年9月份才到期,对于物业费的具体收费标准,都约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了,现在他们是按照合同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没有多收,业主可以查看当初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发改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

新的收费标准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并且有限定条件,即市区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前期指的是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那段时间,如果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就签订好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就以当时签订的合同为准,直到合同服务期结束。

“如果不认可现物业的收费标准,首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再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或者重新招标新的物业公司商定新的收费标准。”这位负责人说。

徐州一小区物业费2元/平米 业主质疑其是否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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