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寫錯一個字30萬賠付差點沒了,怎樣寫病歷理賠會更快?

買保險就是為了轉移風險,保障自己的人生。每一個買到保險的人,把自己大部分風險轉給了保險公司,希望將來如果不幸出意外或者生病了,能用這份錢幫助自己度過難關。

病歷寫錯一個字30萬賠付差點沒了,怎樣寫病歷理賠會更快?

所以,出事後能得到保險公司的這筆賠償金,對每個人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但是,我們身邊也見過很多買了幾十年保險,出事了卻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各種各樣的原因都有,例如投保人沒有如實告知健康情況,例如不符合保險公司的理賠條件,例如準備的資料不齊全等。前陣子網絡上還流傳”因為病歷寫錯,得不到賠償”的報道。

由於病人對描述病情不夠重視,在醫保、商業保險報銷時常常出現“病歷寫錯”的問題。經常有報道稱,病歷差個字,十幾萬、甚至百萬賠償沒了。不少醫生反映稱,為改病歷有人下跪,有人砸了醫院門!

病歷寫錯一個字30萬賠付差點沒了,怎樣寫病歷理賠會更快?

小島今天來聊聊這個話題,先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案例:

今年4月,成都的王先生因為車禍住進了醫院,因為治療需要鉅額的費用,王先生的妻子一籌莫展。但好在之前,王先生的妻子給經常出差的他購買了一份意外險,保額為30萬,如果獲得賠付,王先生的治療費用將得到解決。

於是王先生的妻子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讓她沒想到的是,她的理賠要求被拒絕了,她被告知病歷上的名字與保險合同本人名稱不符。

原來王先生被救護車接走時,處於半昏迷狀態,告訴醫生的是小名,後來醫生找王先生太太確認患者姓名時,當時悲傷不已的王太太也是一直念著王先生的小名,這就導致了病歷本上寫的名字跟王先生身份證上的名字不同。

後來,王太太積極找醫院與保險公司協商,最終在醫生和代理人的幫助之下開了一份蓋醫院公章的證明,最終完成了理賠。

其實,在保險公司的理賠糾紛中,像這樣的案例並不少,都說一紙保單是救命錢,但是醫生一支筆桿往往就會要人命。在醫院中,期盼著保險理賠款救命的例子數不勝數,然而很多人都因為醫生一不留心寫的病歷信息而被拒保,可見病歷對保險理賠的重要性。

這樣寫病歷,保險理賠會更快

因此,結合上面的案例,小島提醒:病歷不僅記錄病人的就診情況,也是一種法律文書。有商業保險的小夥伴注意啦!一旦去醫院,商業保險就會派上用場,填寫病歷一定要注意這些:

國內一般的醫療保險合同中都要求,被保險人就診時必須在境內合法的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就診,才可以理賠。

所以,在就醫時一定要選擇二級以上的公立醫院,除非明確說能報銷門診,那也可以在門診就醫,如果沒有明確說明,那門診、私立醫院等醫療機構,保險公司都是不認的。

為了能順利理賠,理賠時能省點心,醫院一定要選對。

二、告訴醫生:我有商業保險!

去醫院看病時,一般醫生都會問你“有保險嗎?”不管你有的是社保,還是商業保險,先和醫生說清楚,告訴醫生自己有商業保險。

此外,在醫生開具病歷時,你一定要告訴醫生這些:

1、我有商業保險。

2、不要寫錯名字。

3、如果是意外造成,要將意外事由寫進病歷裡。

為了能輕鬆理賠還要注意這三點:

1、一定要去公立醫院,小診所是不能開具保險公司認可的理賠憑證的。

2、醫院給你的所有資料,都有可能成為你日後理賠的重要依據,你要好好保存,不要弄丟,補辦會比較麻煩

3、意外受傷,不要說是被他人所傷,因為意外險只保外來的、突發的事故造成的傷害,而第三方傷害必須由第三方賠付。

三、避免出現以下詞彙

留意醫生填寫病歷,儘量不要在病歷上出現:原生的、先天性的、舊病復發等詞彙。畢竟,保險公司看到這些之後,可能會認為在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有故意隱瞞的現象,所以會不給賠付。

四、妥善保管好病歷、發票等資料

就醫時各項就診資料都是保險公司在授予理賠時的必要依據,所以一定要小心謹慎保管,千萬別隨手丟。

五、第一時間報案

出現意外或事故後,去醫院的同時也要在第一時間聯繫你的代理人或者公司客服,一是第一時間報備保險公司進行報案,另外也可以諮詢醫療要注意的事項,瞭解理賠需要的資料。

那出了院,想去保險公司理賠,到底需要整理什麼資料?

1、理賠申請表;

2、就診病歷;

3、就醫費用清單。

提示:如果隱瞞了事實,理賠員從就醫費用清單和病歷上判斷不一致時,理賠的過程就會加長,甚至拒賠。所以不是保險公司不賠,而是沒有提供合理清楚的證明!

如果病歷寫錯了怎麼辦?

理賠過程中,病歷是個很重要很關鍵的依據。如果出現了書寫錯誤,切記不要隨意更改。

1、名字寫錯

如果是名字寫錯,只要讓醫院重新開具病例,或者開具證明醫生筆誤的證明便可。如果寫的是曾用名,醫生不改,你就要到戶籍單位開證明,證明病歷上的姓名確實是本人。

病歷寫錯一個字30萬賠付差點沒了,怎樣寫病歷理賠會更快?

2、病例出現錯別字

病例出現錯字需要修改,不要讓醫生隨意塗改,剮蹭,以前的字跡要保留下來,不要掩蓋或去除,可讓醫生根據《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衛醫政發〔2010〕11號,2010年3月1日施行)進行修改。

在這裡,小島舉個案例,本案例來自《中國法院2018年年度案例--保險糾紛》:

2013年11月,李某在長春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兩全保險,該險種附加了10萬保額的重疾險。

2015年2月,李某再次在該保險公司投保了三份定期防癌險,合計基本保額7萬元,合同約定確診合同約定的癌症後,保險公司將按照基本保額的5倍給付癌症保險金(即35萬);同時確診後按照基本保額1%給付“癌症住院津貼”(即700元/天)。

2016年5月11日,李某到吉林省腫瘤醫院治療。病歷顯示李某被診斷為“右乳癌 CT2N0MOMⅡa期?”(在醫療中,“?”表示疑似,而非確診)。但是在病歷中,門診手冊顯示診斷日期為5月5日,而診斷報告顯示5月6日,並且病歷中的“乳腺鉬鈀攝片8×10英寸”對確診癌症有重要意義,但對方並沒有進行此項檢查,因此拒絕賠償。在後續的溝通中,保險公司表示:只有在李某能夠對以上問題進行合理說明,或者配合進行檢查的前提下,才重新啟動李某的理賠程序,但至於是否理賠、理賠金額及理賠項目需報請總公司審定。

病歷寫錯一個字30萬賠付差點沒了,怎樣寫病歷理賠會更快?

但是李某拒絕配合保險公司檢查,直接把保險公司告了。法庭經過審理認為:

1、雙方簽訂的4份保險合同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達,不違法任何法律法規,認定為合法有效合同。

2、保險公司認為病歷中“右乳癌 CT2N0MOMⅡa期?”為疑似病而非確診,應當認定為未患病,但保險公司未出具證據,在李某出具的醫院證明系書寫瑕疵,做出了合理解釋。因此認定李某“右乳癌 CT2N0MOMⅡa期”是確診的。

3、對於李某認定住院10天,而保險公司認定住院為9天,經法院查詢結合病歷,認定保險公司提出的住院時間為9天屬於合理情形。

4、2016年12月25日一審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付45萬元保險金,癌症住院津貼6300元。

經過查證原判決卷宗,事實上,保險公司拒賠是因為被保人本身的醫療證明材料有瑕疵(醫院在病歷的疾病後面寫了一個“?”號,確診就變成了疑似),而保險公司提出的解決方案被保人並不認同,因此產生的糾紛。

對於某些理賠證據的瑕疵,可以分為形式瑕疵和實質性瑕疵。具體就是根據證據和案件爭議事實有聯繫、是否對全病歷檔案真實性有直接影響。很明顯,經過法院調查病歷中的“?”問號屬於病歷書寫瑕疵,事實上李某接受了相關的治療。屬於形式上的瑕疵,並不影響整體病歷的完整性。

這種因為醫院出錯的事兒,很多很常見。小島認為,保險公司在遇到類似的情況時,並不用非要糾結著費用單據做證據,而是通觀整個理賠案件來結合到底是屬於形式瑕疵還是屬實質性瑕疵,不僅給自己造成理賠口碑敗壞,還影響客戶的理賠結果。

3、患病時間寫錯

本來是買保險後患的病,結果因為醫生的寫錯時間變成了買保險前患的病,這種情況除了讓醫生根據《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範》修改外,最好加上醫院的公章,證明病歷真實性。

需要說明的是,病歷只是醫療、意外理賠中必不可少的依據,但如果是身故賠付,病歷並不是理賠的必要證據。壽險保單,一般在保險合同中均有理賠提示書。提示書會告知您準備以下資料:1. 有效保險合同;2. 被保險人死亡證明;3. 受益人身份證明、銀行賬號;4. 理賠申請書。

需要說明的是,不同的保險公司,不同的險種,理賠所需材料也不一樣。在事故或意外發生時,第一時間聯繫代理人或保險公司,進行報案。在問清楚後,準備並保存好相關材料。

病歷寫錯一個字30萬賠付差點沒了,怎樣寫病歷理賠會更快?

總的來說,有商業保險的話,在就醫時需要格外注意,既要注意自己買的是什麼保險,也要注意病歷該怎麼去寫,要避免因病歷寫錯而導致無法理賠的情況出現。

當然,除了這些,想要順利理賠還需要保管好各種就醫的資料,病歷、發票這些,都是我們理賠的重要依據,一定不可忽視。

萬一病歷寫錯,如果情況屬實,也無需太擔心,保險公司也是必須要賠的。就是處理過程相當繁瑣,需要我們去收集、提供證明材料,必要時甚至到法院解決,這是一個耗時耗力的過程。

保險糾紛和其他行業其他情況糾紛都差不多,各自有各自的理解,因而無法達到一致,所以就需要第三方裁決,這是非常正常的事,只不過很多人認為保險是無條件賠付,沒有丁點兒保險知識,因此才會有更多的保險糾紛出現。

需要說明一下,實踐中,保險公司不怕理賠。所有的風險在事前都經過精算,責任準備金都已事前提取好,符合條款的都會正常理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