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母亲送子自首”案宣判:诈骗70余万元获刑十年


广东“母亲送子自首”案宣判:诈骗70余万元获刑十年

视频庭审现场


3月5日,由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口罩诈骗案开庭审理。该案因被告人黄某光诈骗数额高达70余万元、母亲送其自首等因素,备受网民关注。


今年2月1日,黄某光在没有任何口罩存货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一次性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向其转款购买口罩。之后短短10天内,黄某光骗取了6名被害人共计70.455万元,并将该款项用于网络赌博。


2月10日,黄某光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2月14日,禅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引导证据收集。


针对当时多名被害人身处异地、疫情期间取证难的问题,办案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协作系统请求异地被害人所在的公安机关配合,收集和固定证据,极大地节省了办案时间。2月17日该案报请批捕,检察机关当日批捕,21日起诉到法院。


广东“母亲送子自首”案宣判:诈骗70余万元获刑十年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禅城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被告人黄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法定量刑档次已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本案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大,同时,黄某光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导致无法退赔,依法应予严惩。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该院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上述意见,判处黄某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