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沒有辦結婚,生了個小孩,女方跑回孃家了,應負什麼責任?

深愛一身傷


不負什麼責任,因為你沒有結婚證,法律上不承認你們的婚姻,當然,生孩子也屬於非法的,所以女方不承擔什麼責任。


隋秀華111


按道理說,女方是要負責任的。換個角度講,沒有辦理結婚,也沒有結婚證,很難受的法律保護。像這種案例,有許多地方,都有這種案例的存在。接下來我講個同樣的案例,並且是百分之百的真實。

我有個表弟他姓文,在廣東打工的時間,認識了本地的一個女孩子。從相戀到後來,生活在一起,然後他們擁有了,愛情的結晶。他們沒有舉辦過正式的婚禮,也沒有去登記拿結婚證,也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障。

小孩到了兩週的時候,他女朋友悄無聲息的走了。後來我表弟到廣東去找她,被她的父母暴打了一頓,連他女朋友的影子都沒看見。後來我表弟含著眼淚,傷心的離開了廣東。

我表弟在家裡,天天帶著孩子。畢竟是個男人,帶孩子還不行,後來我姑媽幫助她帶孩子。後來我表弟再次到廣東,想辦法去找他女朋友,還是找不到。

我表弟看實在沒希望了,就在他女朋友老家附近找了一個廠,在那裡上班,他一直在等一個機會,能和女朋友見上一面。

在老家,我姑媽幫著我表弟帶孩子,過的日子非常艱難。沒過多久,我的姑丈去世了。後來我表弟趕回來,一起安葬了我姑丈。當時我表弟也是很傷心,因為他沒見到我姑丈最後一面。

安葬完了他的父親,然後又為了找女朋友,去了廣東。我表弟心一直沒死,只為了見上他女朋友一面,付出真的是很多。

其實他們的孩子很聰明,不愛說話,非常的勤快。我姑媽家周圍的鄰居,都很喜歡他。隨著時間的推移,五六年就這樣過去了。後來我姑媽接到一個消息,是我表弟在廣東被人打了,住進了醫院,情況非常不樂觀。

後來我姑媽與幾個親戚,趕到了廣東。由於我表弟傷情很重,沒過幾天就死了。他的孩子有八歲了,孩子望著他父親的屍體,眼裡充滿了淚水。由於他不愛說話,他並沒哭出聲來。

後來我姑媽和幾個親戚,在廣東把我表弟的屍體火化了,帶著他的骨灰回了老家。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姑媽與孫子相依為命。日子過得非常的緊張,生活也很拮据。就依靠她兩個打工的女兒,提供生活費。我表弟的兒子,讀書非常棒,語文數學都是滿百分。

沒有父母的孩子,他比常人更努力。雖然自己八歲多,看起來比成年人更懂事。他從來不跟奶奶要錢,從來不去買任何東西吃。每天上學的時候,含著口水去,放學的時候,含著口水回家。

在家的時候幫著我姑媽,洗碗洗衣服。才八週歲呀,朋友們。他多麼希望有父母的關愛,多麼希望像別的小孩子一樣,在父母面前撒撒嬌。但他卻什麼都沒有,他只有他奶奶。

像這種情況,難道他母親沒責任嗎?肯定是有的。但問題是,連她影子都看不見,如何叫她負責任。假如他的母親另外嫁人了,她也許也有了她的家庭。

她真的不想她自己的孩子嗎?我想應該也會想。畢竟是自己的親生孩子,怎麼不想呢?也許受到了外界的阻力,沒有辦法接觸的孩子。所以造成了,長時間與孩子分離。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文清哥


母雞下了一個蛋,公雞說這是我的蛋。母雞不高興了,憑什麼?公雞說,我可以讓它蛋生雞,雞再生蛋,開個養雞場。母雞不相信,走了。過了十幾年,這個蛋也沒變出雞,還得花錢養著。公雞急了。快叫母雞來,說說這是個什麼蛋。母雞說,都是你自己做的事,與我無關。


手機用戶53267391360


夫妻結婚,沒領結婚證,生下孩子,女方跑回孃家。一,你們這種婚姻形式叫非法同居,你們之間的利益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二,沒領結婚證生下的孩子,從法律上說,經過辦理相關手續,可以落戶,可以享有同其他孩子一樣的權利。三,你們是非法同居,從法律方面講,是非婚生子,她沒有法定義務與你一同撫養孩子,你也無法追究她的法律責任,自己釀的苦酒自己喝,不要怨天憂人。


亮劍3549


夫妻結婚沒有辦結婚,生了個小孩,女方跑回孃家了,應負什麼責任?

在題主的具體描述中得知,你們兩個人沒有辦結婚,也就是說沒有領結婚證,女方生完孩子,孩子到了五歲,女方回了孃家,從此對孩子不聞不問,也沒有撫養費,到現在十多年了,你想起找她追討責任了。

首先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屬於非法同居,但一個女人和你過了幾年又生下孩子,如果不是想和你好好過日子不會搭上多年的青春還掉下來一塊肉的。孩子對於母親來說就是她的命,如果不是你或者你的家人讓她失望透頂她沒有理由不顧孩子一走了之的。我想這十多年你們之間不可能沒有過溝通,沒有結婚證不需要離婚,但應該會有什麼協議之類的來結束你們的關係。孩子問題也會有提到,所以你才能十多年的時間裡沒有去討要扶養費。此時你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孩子母親有了更好的生活條件好了嗎?你心裡不甘心了,畢竟你帶著孩子不好再婚,家境也不是很好,否則你不會來問她應負什麼責任。一個男人做到你這份上也是夠失敗的,既然分開就放手,男人應該拿的起放的下,十多年過去了再計較沒有意義。想要生活好就自己去努力去拼。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的,父母雙方都有撫養義務的,如果雙方協商不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你的孩子現在應該快成年了,你能討要到多少撫養費要看法院怎樣裁決。至於你是否想通過法律解決就看你自己的決定了。

謝謝!


歲月靜好時雲淡風輕


女孩走就對了。當初你們家為什麼不去登記?假如你們傢什麼事做的讓女孩滿意,她怎麼能走?走就一定有原因,怎麼還要跟女孩要撫養費,想啥來地,一個孩子都養不起嗎?完蛋玩意,閉門思過!


小草145787781我很幸


根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你們屬於同居關係,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你和女方作為孩子的父母都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你可以起訴女方要求孩子由你撫養女方出撫養費或者要求孩子由女方撫養你出撫養費。



你身邊的律師


我問:她為什麼要跑回孃家?如果她過得好,會跑回孃家嗎?如果她過不下去了,難道要她死在你家嗎?活人不能被尿憋死,想活當然要找活路。作為一個娘,不到萬不得已,誰想離開孩子?為了自己能活下去,只好割捨身上的肉,多麼痛苦呀!你為什麼不反省反省自己?


用戶4221713749516


這個5歲的孩子是你的嘛?(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果是,為什麼女方為了和男人一起過日子,懷孕、生產、養育了5歲然後“跑”(把所有的勞動所得都留給男方(是留給孩子的)自己淨身出戶)回孃家?然後又10年不聞不問?(肯定是傷透心了)她淨身離“家”連自己都養不活你還想她負什麼責任?(他沒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已經是還給孩子一個親人啦)

剛“跑”的時候你為什麼沒“問責”?10年過去了你又想起什麼了?是沒找到合適的又想她回來“陪你過日子”?即便是不回來你也可以挖一筆錢(想讓給你的兒子付撫養費)也可以供你瀟灑吧!

你還是放過她吧,十年前你已經對不起她了,別十年後又再次傷害她,畢竟和你生活了至少六年…做人最好留一線…

不好意思,話重了一點!


嵐草3


雖然沒辦過結婚,但但已構成了事實婚姻,尤其已生育了後代,就要對後代負責,任何一方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過不到一塊兒你可以放棄婚姻,但不能放棄孩子,否則會觸及法律底線的,人犯了法可就不是自由人了,應該好好掂量掂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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