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子女的親生母親有資格嗎?",具荷拉遺屬提出財產分割訴訟]

9日,據Dispatch獨家報道,具荷拉遺屬們就繼承財產展開了法律紛爭。她的哥哥以親生母親為對象提起了繼承財產分割審判訴訟。


首先,具荷拉母親選定了法定代理人。主張根據繼承順序,直系親屬應該得到遺產的50%。
但是具荷拉父親不能接受其要求。他已經把自己得到的50%的份額轉讓給了具荷拉哥哥。
具荷拉的父親方面說:"(具荷拉母親)拋棄年幼的子女離開了家。有什麼資格得到荷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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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為了籌集撫養費,走遍了韓國。兄妹倆在沒有媽媽的情況下度過了學生時代。荷拉是由奶奶和哥哥照顧的。"
根據具荷拉父親的繼承份額轉讓,遺產將由母親和哥哥5:5平分。但是哥哥對此提出異議。
具荷拉哥哥方面反駁道:"親生母親離家出走時荷拉只有9歲,一輩子都在與被拋棄的創傷作鬥爭"。
具荷拉哥哥於本月3日向光州家庭法院提起了繼承財產分割審判請求訴訟。他以"共同繼承人之間謀求實質性公平"的民法第1008條之二(貢獻部分)作為根據。
即,在故人的直系親屬中,① 應該特別撫養被繼承人(具荷拉),② 或追究對財產維持•增值做出貢獻的人的輕重。
具荷拉哥哥方面表示:"我父親負擔了荷拉的撫養費及生活費。出道後作為監護人積極幫助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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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荷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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