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萬元賣掉「親生」兒子 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男子3萬元賣掉“親生”兒子 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圖為本案庭審現場。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當今社會,“賣兒鬻女”更是被依法嚴厲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近日,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就依法公開審理了李成拐賣兒童一案。而令人驚訝的是,李成所賣掉的正是他自己的“親生”兒子,他本人也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1

初戀如夢 相知難守

李成的家鄉在雲南某個苗寨。從小由於家庭貧困,父親整日酗酒,父母關係不好,在他5歲那年母親離家出走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此後,作為家中長子的他,為了照顧弟弟妹妹,在12歲時便輟學回家,靠幫人打零工賺取家用。

按照當地風俗,過了青春期的男女就可以相親了。在李成十五歲那年,經過親戚介紹,他認識了隔壁寨子的小英。小英眉清目秀,溫柔大方,李成從第一次見到她時,就對她深深地著迷了,小英也對這個勤勞體貼的小夥兒心生好感。一來二去,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

心底暗暗發誓非小英不娶的李成很快通過家裡的長輩向小英家提親,沒想到卻等來了一個讓他始料未及的消息:小英的家人拒絕了他的提親。

心急如焚的李成來到寨子邊上的槐樹下,這裡是他和小英經常約會的地點,左等右等也不見小英過來,李成決定去小英家裡找她。

“你過來做什麼?你也不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就你這樣配得上我們家小英嗎?你阿爸那個酒鬼除了喝酒還會做什麼?看看你們家裡裡外外有一件像樣的東西嗎?以後再來糾纏我們家小英,我打斷你的腿!”剛向小英的父親說明來意,李成就被潑了一頭冷水。得知小英已經去外地“過好日子”了,這時他才真正意識到他和小英之間的距離,是如此遙遠。

李成失魂落魄地回到寨子邊的槐樹下,“村裡有個姑娘叫小芳,長得好看又善良,一雙美麗的大眼睛,辮子粗又長……”李成一遍一遍地哼著這首小英最喜歡的歌,淚流滿面。初戀對他來說就像夢境一樣,殘酷而清醒地破碎了。

後來,為了生活,也為了離開傷心之地,李成經過寨子裡的親戚介紹,來到福建省龍海市打工。在這裡,他認識了老家來的姑娘王小花。很快,兩個人回到老家結婚生子,在第三個小孩出生後,他又獨自一人回到龍海打工。小英在他腦海裡已經逐漸淡去。

2

舊情如火 他鄉重逢

2008年夏天的一個下午,颱風即將登陸。李成在菜市場買完菜回住處的途中,耳邊突然傳來一陣熟悉的聲音,這聲音雖然已是遙遠的記憶,卻令他魂牽夢縈,他的腦海裡立刻浮現出槐樹下那張清秀的面龐。他瞬間有些恍惚地轉過身來。

“阿成?你……你是阿成?”

“小英?你……”

“是我啊,阿成。真想不到,在這裡碰到你。”小英美麗的大眼睛裡裝滿盈盈的笑靨。

“你……你……還好嗎?”

“不好。”小英的雙眸暗了一下,隨即問道:“你現在要去哪兒?”

“我剛買完菜準備回去做飯了。你呢?”看到心愛的女人皺著眉,李成的心不知不覺地揪了起來。

說到現狀,小英的眉皺得更深了,低下頭沉默地搖了搖。李成才知道當年分開後,小英到廣東、福建多地打工,最近小英剛剛離婚,而且沒了工作。想到分別後這些年的遭遇,兩個人相對無言。

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

回到李成的住處,兩個人配合默契地做完飯,心不在焉地吃著。李成一點一點地品味著離別多年的相思之苦,他似乎有很多話要向小英說,卻不知道從何說起,只得安靜地聽著小英細細述說這些年的心路歷程,感受她的悲喜。當話題不經意間回到那棵槐樹時,小英眼含熱淚:“阿成哥,這些年只有你對我最好了,我……”

李成心裡早已懊惱不已,心愛的姑娘在受苦時,自己在哪裡?當年自己為什麼不去找她?為什麼自己結婚這些年日子那麼乏味?還不是因為他娶的人不是小英。而現在小英就在眼前,這是老天爺讓他們在一起呀。塵封的感情像火一樣被重新點燃,李成為小英租了房子,兩人正式成為秘密情人。後來,兩個人來到龍巖永定,在一家啤酒廠打工。

3

意外懷孕 合謀賣子

“阿成,我懷孕了。”兩個人在一起兩個多月後的一天,小英突然告訴李成。

該怎麼辦?李成想到自己家裡還有三個孩子,就覺得頭痛不已。自己微薄的薪水養活一大家人已是十分拮据,實在是不堪重負了,這個孩子無論如何不能要。

“如果你不能和我結婚,我是不會要這個孩子的。我一個人無依無靠的,拿什麼養活?”小英似乎猜到了李成的心思,直截了當地說。

“你是知道的,我每個月的錢都要固定寄回家裡去,最近開銷比較大,我手上已經沒什麼錢了。這幾天我抓緊想想辦法,爭取早點去把孩子打掉吧。”

過了一段時間,李成還是沒能借到錢。眼看著小英的肚子越來越大,小英每天都在催他,為此兩個人沒少生氣。這天下了班,李成沒有回去,而是到附近的一家小賣部看電視,他實在是不知道怎麼面對小英了。

在小賣部裡,一群工友也在圍坐著看電視,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

“聽說本地人喜歡生娃,尤其是男娃,很多人拼了命也要生個男娃。”一個老鄉說道。

“那要是生不出來咋辦嘛?”

“那就買一個唄,男娃在這邊很值錢的……”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工友們七嘴八舌地聊著,李成想到了小英肚子裡的孩子。

等大多數工友都已散去,小賣部只剩下一個叫林霞的當地阿姨時,李成試探著向林霞詢問剛才工友們討論的話題。

“他們說的是真的,我老家就有個表弟,兩口子生了兩胎了,都是女娃兒。一家人做夢都想要個兒子,可算命的說了,他們這輩子沒有生兒子的命。所以他們想抱養個兒子,不白抱,都會給錢的。”林霞告訴李成。

李成聽到這兒,腦子裡靈光一現,立刻回家告訴了小英。

小英一聽,也來了精神。萬一運氣好生了個兒子,按當地“習慣”,這“收益”沒準能抵得上打工好幾年掙到的錢呢。這真是穩賺不賠的“好買賣”。

“醜話說前頭,這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錢我是要拿大頭的。”小英直截了當地說。“是,是,‘老婆’辛苦了,應該的。”盤旋在心頭的愁雲被一掃而空,兩人越想越開心。

於是李成和小英又和好如初,李成每天精心伺候著小英,只等著瓜熟蒂落的那天。為了照顧小英,這年的春節,李成謊稱要留廠值班,破天荒地沒有回老家過年,留在永定專門照看小英的飲食起居。

第二年,小英順利地生下了一個孩子。讓兩個人高興的是,真的生下了一個健康的男娃。

兩個人很快聯繫了林霞,讓林霞幫忙聯繫了其在永定的表弟趙雄以及弟媳孫柔。雙方商量後,約在李成家中見面。

孫柔第一眼見到小寶就非常喜歡,伸手逗弄孩子,說:“這孩子長得好,皮膚那麼白,比你們夫妻倆都白呢。”

林霞在一旁也跟著笑:“是呢,這孩子養得好,奶水足,自然白得很。”

孫柔說:“我能抱抱孩子嗎?”小英冷笑一聲,說:“錢拿來,孩子就立刻給你抱。”李成一聽這話裡帶刺,用手肘碰碰小英,一臉陪笑道:“剛睡醒呢,人還迷糊著,你別介意,哈哈,這屋子熱,我們到外屋喝茶去。”

林霞也幫忙圓場道:“是了,以後都是一家人了,不急,不急,先喝茶去。”四人便起身往屋外走去。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終雙方同意以36999元將一個月大的嬰兒“送”給了趙雄夫婦,並約定以後兩家人不再來往,斷絕一切聯繫。籤協議時,小英先寫,然後推給李成,李成一看協議上她簽了自己妻子的名字,先是疑惑,繼而想到她還要嫁人,簽上自己妻子的名字掩人耳目,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吧,便不再多說。

小英數了數信封裡的錢,確定是36999元后,便把孩子交到孫柔懷裡。雖然早就做好準備了,但在孩子交給孫柔的一瞬間,李成還是有些依依不捨,只好咬著牙把臉轉到一邊去。

趙雄夫婦雖已是小寶的“父母”,此刻心裡卻含著一絲歉意,一時不知如何安慰對方。林霞先打破了僵局:“小寶醒了呢,這雙眼睛又大又黑,真像媽媽呢!”小英聽了,看了看小寶,沉默地回裡屋去了。

趙雄夫婦抱著孩子離開後,小英就把6999元給了李成。

李成口袋裡揣著賣兒子的幾千塊錢,心裡也不是滋味。他翻著手機裡小寶的照片,知道自己這輩子都虧欠這個兒子了。

小寶離開後第七天,傍晚時李成回到家裡,卻發現小英沒有像以往那樣做好飯菜坐在桌邊等他一起吃飯,打電話也沒接,等到晚上十點,他再打小英電話,已經關機了。他猛地從床上跳起來,打開衣櫃,發現裡面只有他的衣服,他這時才發現,屋子裡所有關於小英和小寶的東西都不見了。

“這樣也好,走了也好。”李成喃喃自語道。他和小英能在異鄉再續前緣就已經填補了他人生最大的遺憾,再說小英跟著他也沒啥前途,兩人本是“合夥做買賣”,現在“買賣”結束了,人也該散了。

小英這個名字,便像是斷了線的風箏,再也沒有出現在李成的世界裡。

4

鋃鐺入獄 悔之已晚

“你是李成嗎?我們是公安局的,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2017年9月,正在銀行給家裡人匯錢的李成被逮捕。這時,他才想起9年前那個被他“送走”的孩子。

“他……好嗎?”李成進入審訊室後一直沉默,過了好一會兒才開始說話,一開口他就先問了小寶的情況。

公安民警說:“你既然還這麼關心這個孩子,為什麼忍心賣了。”

“我,我……也不想的,可是我養不起呀。當年小寶被送走後,我還給那家打過電話,想見見小寶,可是那家人不同意。”

“孩子是人,不是商品,即便是你生的,也不能隨意買賣!”

相比李成的沉默寡言,他的妻子王小花的情緒頗為激動:“不可能,你們說什麼呢?我老公怎麼會賣自己的孩子,沒有,我家三個孩子,他都要的。”

當公安民警把當年協議的複印件擺在王小花面前時,她愣住了,雖然她不識字,可是自己的名字、老公的名字,她是認得的。“這是我的名字,可這不是我寫的,我沒寫!”

公安民警把協議內容告訴王小花後,她仍然是一頭霧水。9年前自己遠在雲南,怎麼可能會和自己老公在福建簽下這份協議呢?她想到這幾天看的電視劇《回家的誘惑》裡那個男的揹著老婆在外面有了兒子,忽然噌的一聲站了起來,罵道:“李成你怎麼對得起我啊!”說完嗚嗚地哭了起來。

結婚這麼多年,李成對王小花雖然比不上電視裡演得那樣好,可也算得上知冷知熱,對三個孩子更是沒得說。寨里人都說李成見過大世面,比寨子裡其他男人更懂心疼人,說王小花有福氣。可是誰想到……

這邊,李成的情緒也忽然激動起來,因公安機關在接到群眾舉報後,經龍巖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當年被他“送”出去後改名趙庭的小寶與李成並沒有血緣關係。

“不可能,你們說什麼呢?小英從懷孕到分娩都是我陪著,那段時間我根本沒有離開過永定,還有我左邊耳朵後面有一顆黑痣,我三個孩子都沒有,只有小寶有,他是最像我的孩子,怎麼可能不是我的?”公安民警把鑑定報告遞給李成,他反反覆覆看了十幾遍,眼睛都直了,還不肯相信這個事實。

“我,我圖啥呀我!”李成心裡五味雜陳,多年來的思念、愧疚被深深的悔恨所代替。

“你有想過協議上的簽字會連累你老婆嗎?你已走上迷途,如果你老婆也因此受牽連,你的三個孩子、你的老父親怎麼辦,這些你考慮過嗎?”

“我對不起小花,她和我結婚這麼多年,我都沒有好好待她,我當年是鬼迷心竅了,一心只想著別人……才同意她簽下我老婆的名字,其實我老婆什麼也不知道。”

今年3月16日,永定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李成涉嫌拐賣兒童一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販賣嬰兒,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遂判決被告人李成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6999元。

“因為我自己不懂法,才做了這麼荒唐的事。我對不起自己的家人,現在真的非常後悔。我現在只想好好改造,爭取早點出來,能夠好好照顧自己的家庭。我以後會好好教育我的子女,讓他們學法、懂法,不要再像我一樣違法犯罪。”在法庭上,李成痛心疾首地說道。(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普法講堂

把兒童當作商品來買賣,侵犯了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本案中,不論李成是不是趙庭的親生父親,他的行為都已經觸犯刑法,構成拐賣兒童罪。根據刑法規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以為自己作為孩子的親生父母,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並收取一定的報酬的行為是合理合法的。實際上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拐賣兒童罪,將會受到法律制裁。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對於買賣兒童的雙方來說,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時下,很多人受到了重男輕女錯誤觀念的影響,認為只有兒子才能傳宗接代,存在著買‘兒子’來傳宗接代的陋習,把姓氏的傳承凌駕於血親關係之上,種種錯誤的認識為拐賣兒童提供了市場。希望廣大民眾能夠轉變重男輕女的錯誤觀念,從源頭上杜絕拐賣兒童事件的發生。再次提醒大家,如果確實有需要收養兒童的,也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通過合法渠道收養,以免因為‘不懂法’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本案的主審法官郭華珍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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