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了我的电动车,但是因为我刹车早就坏了他被撞死了,我需要赔偿吗?

snow1384856


看来你是高手,

为民除害,

很有可能是你设的局,

就为调戏一下小偷。

调戏小偷还有不少办法。

可以交流一下。

比如在车筐里放入泻肚的瓶装水,

小偷偷走喝了,泄了一裤子,

还比如在你的车子上装一个老鼠夹子,

小偷一伸手,夹掉他一个手指。

还比如在钱包上装一个定位器,

小偷一偷,

立刻抓住。

在全社会造成小偷不敢偷的的局面。


我说你听你说我听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小偷偷了你的电动车,但是因为你的刹车早就坏了,他被撞死了,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为什么?

下面我们来针对问题分析一下,为什么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小偷偷了我的电动车,但是因为刹车早就坏了,他被撞死了,我需要赔偿吗?”

首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的法律关系作出分析,很显然这个问题,是属于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种。承担一般侵权责任主要以过错为前提。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可以看出,我国是以过错侵权责任为基础,个别特殊的情形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不会构成一般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要受到侵权责任规则原则的影响。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主要构成要件有:

(一)行为

所谓的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做而做;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做而不做。

(二)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到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后果,但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后果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三)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受到不利的影响。一般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四)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分析

上面我们学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点,需要符合上述四点的全部条件才可能构成侵权。

我们结合一下题主的问题来分析:“小偷偷了我的电动车,但是因为我的刹车早就坏了,他被撞死了。”

这个问题中:

(一)行为

题主有什么侵权行为吗?如果要说有的话,题主的侵权行为是没有修电动车的刹车。

(二)过错

题主没有修电动车,可能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对于小偷被撞死了的这个结果,题主本身是没有过错的。

(三)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很简单,小偷被撞死了。

(四)因果关系

题主没有修电动车与小偷被撞死,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吗?

在生活中很多人可能认为,这个问题是有因果关系的。但是从法律角度分析,是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由于因果关系的认定比较复杂,有很多种情形。在这里不一一展开讲述。

因此通过理论的学习,以及联系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小偷偷了电动车被撞死在法律上与其主没有任何关系。而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无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为特例,小偷偷电动车被撞死了,并不属于无过错责任以及过错推定责任。

总结

小偷偷了我的电动车,但是因为我的刹车早就坏了,小偷被撞死了,只要不是你撞的,那就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小偷的家人可以找撞死小偷的那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每日讲法


律师观点:我可以非常明确、肯定以及确定的告诉你——不需要赔偿!


现在很多人被一些稀奇古怪的案例和报道给搞晕了头,误以为只要小偷死了,出人命了,被偷的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人命关天!

事实上,并非这个逻辑,被偷的失主被判赔偿的逻辑点一般还是在于两方面:

一是事主在追击小偷的过程中采取了比较极端或者过当的方式,导致小偷在逃跑过程中死亡,法院是认定小偷的死亡与事主的追击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事主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二是事主在小偷偷盗的过程中采取了过当防卫的方式,导致小偷在被制服的过程中死亡,因此需要赔偿。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情况事主都无需对小偷因为自身的偷盗行为导致的死亡而承担赔偿责任的。从法理而言,还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尤其是非法行为!

小偷在使用窃取的工具死亡也好,吃了窃取的食物中毒死亡也罢,这一切的因果关系是基于小偷的偷盗行为,而并非事主的主观恶意。假如小偷没有偷盗的这个非法行为,其就不可能死亡,所以从因果关系出发,这个因是“偷盗”而非“事主”,因此,事主是免责的。



陈豪俊律师


朋友,你想推卸责任是不可能滴。你能证明你的车是被偷的吗?你有证据证明吗?你认为不需要去社区,街道或者派出所去开个证明,来证明你的车是你的车,并且你的车是被偷的,你和小偷不认识,没有亲属,恋爱,情人关系吗?

有一位朋友被判定为死亡,结果发现他没死,他必须要开个证明,证明他确实是没死,还活着。谁知道他死没死呢?尽管他就站在你面前,你怎么能证明他就是他呢,而他的确是没死的他呢?

所以,朋友,别抱任何侥幸的心理。你的责任就是你的责任,如果有这个事,准备赔钱就对了。趁现在没发生这样的事情,赶紧先去公证下,你的车闸是坏的,偷骑的人要自己承担后果。并且在地方日报公示一周。


博睿迪


小偷偷了你的电动车出现事故死啦,你问的问题要看你当时少了车报案了吗?你要报了案对你无关,你要是没报案出现事故你有责任,因为别人和行警不知到你和小偷、有没有关系,别人也不因为是他偷的车,你是说不清倒不明的事,按道理对你没有认何关系,道理是有人能出来作证明你给小偷没有关系,证明你不是借给他的车,很难说你能脱离案件的关系,要看法律条文真么说的,看你的时气你听处理后的结果吧!


以起来


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海水就泛滥,这句话非常的适合小偷。



现在的小偷越来越猖狂,近日小偷偷了我的电动车,但是因为我刹车早就坏了他被撞死了。

我需要赔偿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并不需要赔偿,老话说的好:偷鸡不成蚀把米,说的大概就是这个小偷。

自己有手有脚,却非要靠偷盗为生,并没有人逼他这样做,最后得到了这样的结果怪得了谁呢?

而且我们对小偷并没有要进行什么安全的保障义务。

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私人财产,自行车的主人也并不知道小偷要来偷电动车,又不是电动车的主人提前把刹车弄坏的。

电动车的主人并没有请小偷来偷东西,小偷是不请自来的客人。

小偷没通过主人的同意,私自拿走不说,而是偷才造成的意外伤亡,只能怪自己咎由自取。

所以我们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应该靠自己的双手来获得酬劳,而不是靠偷。

毕竟有一句话那么说,夜路走多了,总是会出意外的。 如有不同见解,欢迎关注我,并在下方评论留言哦!


秘语相传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我只想问,你认为小偷家属能够以什么理由和依据要求你赔偿呢?其实,提问者根本无需担心,在这件事上,小偷家属是没有要求你赔偿的任何法律依据和理由的。相反,你的车被盗,依法是可以要求小偷赔偿的,但因小偷已死亡,那么继承小偷遗产的被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小偷应赔偿你的损失。简要分析说明如下:

首先说,你的电动车刹车坏了,本身并不构对其他任何人的侵权,也不会威胁到任何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就你电动车刹车坏了这件事,从法律上你对任何人(包括偷你电动车的小偷)均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小偷盗窃你的电动车,你更是没有任何过错。你是受害人,小偷是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5条、第19条的规定,只有你有权要求小偷承担侵权责任,而小偷对你而言,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再次,小偷被撞死与你没有关系。小偷并不是你撞的,你也没有为小偷被撞作出过任何行为,因此,你不是小偷被撞案件中的当事人,案件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你也就没有任何责任。

最后,小偷盗窃你的电动车,如果价值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小偷构成盗窃罪,如价值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同时,小偷的行为也是民事侵权行为,应当就其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承担责任。但因小偷已经死亡,故不可能再承担责任。但小偷却有遗产,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小偷继承人若要继承小偷遗产的,应当在遗产继前先清偿小偷生前债务。当然,其债务的清偿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们要相信法治之光一定会照亮每一个黑暗角落,所有的小丑鬼魅都会在光明面前化为乌有,永远受到人们的唾弃!

以上回答,欢迎点评!法润金沙严肃、理性分析解答法律问题,欢迎关注交流!


法润金沙


哎玛,又看到类似的问题了,现在的小偷都那么猖狂了吗?自己偷东西从楼上掉下来摔死了,户主要不要赔钱?自己偷车被撞死了,车主要不要赔钱?

按这逻辑他偷我车之前,我要不要给他准备套夜行衣,外加一口罩帮他遮遮脸?要不要先把自己的车加满油,再从里到外都擦干净,锁也不上了,等着他老人家来偷?

小偷心里一点数都没有?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份“高危职业”?不知道先给自己买份人身保险?不知道先提升下自己的防护装备、技术含量、应变能力跟胆识吗?

不知道的话那是他职业能力低,不是干这“个体户”的料,又出了工伤,那你找谁报销去,谁撞的找谁去,他不被撞死,我车还一直找不着呢,赔偿得着他吗?知道他被撞死了,没找他家属索要修车费就是好事了。

我刹车失灵了,正想去修车呢,你非要偷,谁让你偷的?你跟我商量了吗?不知道我有洁癖最讨厌陌生人碰我东西了吗?

耽误我修车时间、耽误我出行,修车费我还没找他家属要钱呢,还赔偿他?真搞siao……



萌鱼聊生活


这个不需要法律来评价,用生活常理就能判断。

大伙儿觉得需要赔嘛

很显然答案是不需要

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一般侵权侵权责任。成立一般侵权责任有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中小偷人身受到损害,是自己偷电动车造成的,车主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

可能会有人抬杠说车主没有保管好自己的电动车,让小偷有了可趁之机。

什么算保管好,这个很难界定,也不合理,不符合立法的意图。


一年级法学生


完全不需要赔偿的

小偷偷了你的电动车,盗窃电动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你的刹车坏了,又没有告知小偷的义务,你就是想告知也没办法啊,能告知,还会被偷吗

小偷被撞死这个事情,从因果关系上看,由于出现了刹车坏死和小偷骑行两个原因,才导致的小偷死亡的后果

但是由于小偷盗窃电动车,切断因果联系了,所以死亡后果与被盗人无关

而且小偷由于盗窃车辆,产生的迫切逃窜心里,也对死亡具有直接的影响

如果真的需要分清责任,应该由交警部门处理,分清责任以后,可能与小偷相撞的人、车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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