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死亡的罪犯,监狱如何善后?


服刑中死亡的罪犯,监狱如何善后?


大家好,我是胡伟宪律师。

这次我为大家分享一篇关于监狱管理的法律短文,大家感兴趣可以看一看。

监狱是关押被判决的犯罪分子,相对大众而言,是一个神秘而陌生的场所。那么,如果服刑期间,罪犯在监狱中死亡,后续的相关事情如何处理呢?今天,我向大家详细解释这个问题,揭开监狱管理的神秘面纱。

一、死亡通知

当监狱中工作人员发现罪犯死亡后,监狱会立即通知死亡罪犯的近亲属,报告所属监狱管理机关,通报承担检察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和原审人民法院。

如果,死亡罪犯的近亲属通知不到,则会向死亡罪犯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派出所通知。这么做是为了实现死亡罪犯近亲属的知情权,毕竟对于一个人及其家庭来说,什么比生命逝去更为重要。

二、死因调查

(一)监狱内部调查

人的死亡总是存在原因,弄清原因是对死者尊重,同时也是对家属及国家一个交代。所以,罪犯死亡后,监狱会对其死因进行初步判断。如果初步认定为正常死亡的,监狱会立即开展一系列调查工作。例如查看死亡前十五日内原始监控录像、询问同监室罪犯、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死亡原因鉴定等。监狱调查工作结束后,会将调查结论通报人民检察院。

(正常死亡是指因人体衰老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自然死亡。)

(二)检察院检察

检察院在接到监狱罪犯死亡报告后,会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开展相关检察工作。如果发现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或者对监狱的调查结论有异议,检察院会负责重新调查。

(非正常死亡是指自杀死亡,或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他杀、体罚虐待、击毙以及其他外部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死亡。)

人民检察院调查结束后,会将调查结论书面通知监狱和死亡罪犯的近亲属。

在罪犯死亡原因确定后,最终由监狱出具《死亡证明》。

三、尸体、遗物处理

在检察院及死亡罪犯的近亲属对调查结论无异议、疑义的情况下,监狱会在死因确定之日起15日内交由就近的殡仪馆火化处理。

当然,尸体火化前,监狱会将火化时间、地点通知死亡罪犯的近亲属,并允许死亡罪犯的近亲属探视。死亡罪犯的近亲属无法参与罪犯死亡处理活动的,也可以书面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代为参与。

关于尸体处理问题,这里要特别提醒一点,不是所有死亡罪犯都是通过火化方式处理。如果死亡罪犯系少数民族的,尸体处理应当尊重其民族习惯,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如果死亡罪犯系港澳台居民、外国籍及无国籍人的,尸体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死亡罪犯的遗物由其近亲属领回或者由监狱寄回。

四、近亲属权利

死亡罪犯的近亲属在此过程中除了享有知情权外,还有存在其他的权利,列举如下:

1.有权对监狱死亡报告提出异议。死亡罪犯的近亲属对监狱的调查结论有疑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调查的会进行调查。

2.有权见证尸检。若监狱或者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尸检的,可以当场见证或聘请律师到场见证。

3.有权另行委托尸检的鉴定机构。死亡罪犯的近亲属提出另行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尸检的,监狱、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

4.对检察院死因调查结论可以提出复议、复核。死亡罪犯的近亲属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调查结论有异议、疑义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要求作出调查结论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复议。对人民检察院的复议结论仍有异议、疑义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5.有权提出延期火化申请。死亡罪犯的近亲属要求延期火化的,应当向监狱提出申请。监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本次文章到此结束,大家有问题也可以到评论区留言,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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