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丹東共偵辦疫情期間謠言類案件9起,依法行政拘留4人

【曝光】丹東共偵辦疫情期間謠言類案件9起,依法行政拘留4人

截至目前,我市共偵辦疫情期間各類謠言類案件9起,依法行政拘留4人,罰款1人,教育訓誡10人,有效遏制了在我市制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網上謠言蔓延。

典型案例如下:

1.2020年1月28日,丹東市公安局發現微信群內有人發佈“寬甸確診冠狀病毒感染者之一(女)在去瀋陽轉院途中死亡”的虛假信息。

經調查,嫌疑人紀某某道聽途說寬甸確診病人死亡的消息後,在微信群內發佈該信息;嫌疑人門某、趙某某、於某看到後又在多個微信群內發佈“寬甸確診女患者已死亡”的不實信息。

目前,已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紀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對違法行為人門某行政罰款,對違法行為人於某、趙某某依法訓誡。

2.2020年2月2日,丹東市公安局發現微信朋友圈內傳播一段民興國際小區院內停放一臺急救車將34號樓內的居民拉走的視頻,拍攝者在視頻內說該人已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經核實民興國際小區院內一患者為腦出血,並非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該視頻系虛假信息。

經調查,微信拍攝者程某,通過微信傳播給金某、葛某,後流傳微信朋友圈內。目前,已對該三人給予訓誡。

3.2020年3月2日,丹東市公安局發現微信群內有人發佈“石柱子村發現二名冠狀病毒患者”的虛假消息,立即責成寬甸縣公安局查清事實,消除影響。

經查,寬甸縣居民宋某某,在“綠江大客群”微信群內編髮“石柱子村發現二名冠狀病毒患者”的虛假消息。警方依法將宋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經詢問,宋某某對其編造、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宋某某已主動承認錯誤,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宋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4.2020年3月2日,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在一微信群內,有人發佈“在寬甸縣協和骨科醫院新增一例確診病例”的虛假信息。經查,該人系石湖溝鄉居民孫某,警方依法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經詢問,孫某對其編造、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孫某已主動承認錯誤,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十分後悔。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孫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丹東市公安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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