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法院“週末擒拿” 決勝“執行難”

港北法院“週末擒拿” 決勝“執行難”

港北法院“週末擒拿” 決勝“執行難”
港北法院“週末擒拿” 決勝“執行難”港北法院“週末擒拿” 決勝“執行難”

為打好“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精準發力,重拳出擊,向失信被執行人宣戰!2018年5月19日週六上午8點,港北法院執行幹警兵分三路,“擒拿”失信被執行人。

失信人規避執行,執行法官請君入甕

上午10點43分,劉某來到港北法院執行法官辦公室,在執行法官多次勸說下,劉某仍以諸多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在執行法官辦公室內,法官對劉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

被拘留人劉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向申請人宋某借了252000元,申請人多次索要欠款無果後,將劉某訴至港北法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幾經組織調解,規勸劉某履行應盡義務,但劉某都稱自己沒有能力履行欠款。經查詢,劉某名下有一輛車,手上還持有股權,其有履行能力卻拒不還款、規避執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已對劉某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但其仍不履行法定義務,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5月19日,執行法官再次通知劉某到法院協商還款事宜,在執行法官和申請執行人面前,劉某依然堅稱自己無法償還欠款。最終,執行法官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懲戒措施,並將其移送拘留所。

兒子要被拘留,父母攔截警車

上午11點,執行法官來到周某家中依法將其帶回法院。在周某即將被帶入警車之時,周某的父母聞訊趕來,並擋在警車的前後試圖阻止警車離開。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說理,周某的父母終止了擋車行為。

周某、陳某系夫妻關係,於2016年11月17日登記結婚。2016年9月起,陳某陸續向黃某借款20萬元;2016年11月起,陳某又陸續向黃某借款21.27萬元,期間償還了2.4萬元,尚欠18.87萬元。黃某多次催討未果,遂起訴到法院。2017年7月18日,法院判決陳某向黃某償還借款20萬元及利息;陳某、周某共同向黃某償還借款18.87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周某夫妻一直未還錢,黃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周某、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財產申報表、限高令,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亦達成了分期還款協議,法院遂裁定終結本次執行。誰料周某夫妻在簽訂協議後,卻分文不還,黃某遂申請恢復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多次打電話勸導周某夫妻履行義務,均被其以沒錢為由拒絕。經查詢,陳某名下有一套房屋,並將該房屋租賃給他人,完全有能力履行。

對此,港北法院依法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周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周某被帶到法院後,執行法官再次與其進行談話,向其釋明利害關係,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周某仍舊沒有償還的意願,執行法官遂當場宣讀了拘留決定書,隨後,周某被移送至貴港市拘留所。

被執行人“失蹤”,法官打親情牌

2015年7月31-11月12日,被執行人蘇某向某獸藥經營部購買飼料,雙方通過對賬進行結算,截止2015年11月12日,蘇某拖欠獸藥經營部26845元。經多次催討無果,獸藥經營部遂向港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提供的線索,執行局長譚冰帶隊來到被執行人蘇某的養豬場,只見一名自稱是蘇某外甥的男子在養殖場工作,並未見蘇某蹤影。為防止男子通風報信,兩名執行幹警留守養殖場,其餘幹警迅速前往蘇某家中。

來到蘇某家中,依舊不見蘇某的蹤跡。只見灶上鍋裡的水正冒著熱氣,天井的三輪車裡放著一條剛死去不久的狗,庭院的另外一處有一個通向屋外的小門,種種跡象表明,執行幹警到來前蘇某剛剛離開。

為促使蘇某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不再玩“躲貓貓”遊戲,承辦法官向剛回到家中的蘇某妻子及其女兒釋明利害關係,希望她們能對蘇某進行勸解,早日主動聯繫法院,償還2萬餘元的債務。

執行撲空的現象時常發生,但執行法官並不氣餒,繼續前往下一個執行地點。

下午兩點半,頂著烈日,執行幹警乘車返回法院,路上,幾句閒聊後,車上陷入一片安靜,原來疲憊的法官們倚靠著座位睡著了。

執行工作,苦累交雜,為了兌現“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嚴承諾,執行幹警執著堅守、堅定前行,用忠誠和汗水守護法律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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