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是美麗的,絢爛的
有時候也是可怕的
案件源於2012年春節前幾天……
案件回顧
產品責任糾紛
2012年1月,陳某在安徽某煙花經銷處購買菸花,該煙花由湖南省瀏陽市大瑤某花炮廠生產。當天晚上,陳某在家門口燃放煙花時,因煙花燃放一段時間後無反應,陳某便靠近查看,但煙花再次噴射,導致陳某右眼球受傷後摘除,構成五級傷殘。2014年陳某將花炮廠訴至法院,經鑑定,涉案煙花為不合格產品,一、二審法院審理,判決花炮廠賠償陳某共計59萬餘元。
執行階段
01
出師不利陷入僵局
2014年判決生效後,花炮廠遲遲未賠償,陳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收到案子後原本以為此案能順利迅速執結。
執行人員即刻動身前往湖南瀏陽,通過實地查看,發現花炮廠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裡,內部僅有幾間簡陋的房屋,已經處於停止生產的狀態,花炮廠的負責人也不見蹤影,看到這樣的情形,執行人員心裡咯噔一下……
異地執行,路途遠難度大
花炮廠僅幾棟平房,財產變現難
涉民生案,時間緊矛盾大
……
這些問題都困擾著執行人員,案件陷入僵局
深耕細作追加被執行人
但是,困難重重不代表我們會放棄!執行人員通過工商部門查詢得知該花炮廠是普通合夥企業,有五名合夥人,按照法律規定,普通合夥人需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執行人員依法及時將這五名合夥人追加為被執行人,並對五名合夥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在瀏陽及大瑤的八家銀行機構共扣劃存款9萬餘元。其後該五名合夥人仍不接聽執行人員的電話,更別提主動履行了……後五名合夥人因拒不申報財產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02
失信人主動提供財產信息
2017年,其中一名合夥人深感“失信”帶來諸多不便,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出行不便等問題,才主動聯繫執行人員,告知花炮廠因政府環境治理及產業轉型需求已自願退出市場,將會得到政府補貼215萬元。
2017年9月,執行人員第五次趕至瀏陽市,並向當地政府瞭解補貼發放情況以及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市中院得知本案跨省執行難度大,協同我院執行,並通過全國執行指揮系統層層聯繫至瀏陽法院大瑤法庭,委託辦理協助執行相關手續。
2018年7月,收到一條好消息,鎮政府的補貼款即將到位!
執行人員第七次來到瀏陽,集齊五名合夥人至大瑤鎮政府。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簽字確認後,將補貼款中的50餘萬元匯至高淳法院賬戶,案件終成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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