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要拘的人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

不要以為你是村支部書記,你就可以欠錢不還。

6月27日,濟南歷城區某村支部書記劉某因拒不履行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濟南高新法院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案情簡介

據悉,在執行李某與濟南某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劉某合同糾紛一案中,李某先是向歷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3月將該案指定我院執行。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責令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劉某一直以各種藉口拖延履行,長期東躲西藏,與執行法官玩起了“躲貓貓”。

6月27日,執行法官前往被執行人劉某家中,督促其履行義務,但還是撲了個空。在返回的路上,執行法官看到被執行人劉某正在洗車店內洗車。“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要找的人”,“這次不能讓你躲掉”,執行法官立刻向前亮明身份,並將被執行人劉某帶回法院進行調查詢問。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要拘的人

被執行人劉某被帶回法院後,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做了有關調查筆錄,並進一步向被執行人明理釋法,也告知了近日濟南市公檢法司四機關聯合發文關於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及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相關事宜,但仍拒絕履行法律義務。濟南高新法院遂作出對被執行人劉某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確認過眼神,你就是我要拘的人

與此同時,濟南高新法院將向歷城區有關部門遞交司法建議,建議對歷城區某村支部書記被執行人劉某給予黨內紀律處分。

高新法院將繼續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攻破執行難,依法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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