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永壽法院集中拘傳被執行人

決勝“執行難”|永壽法院集中拘傳被執行人

拘傳 被執行人

為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勝訴權益、切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進程,永壽法院於10月25日上午開展了集中約談被執行人專項行動,但仍有一部分被執行人沒有到場,拒不履行義務。

26日上午9時許,應文濤院長的一聲“出發”令下,永壽法院20餘名幹警集結出動,兵分兩路分赴多個執行地點,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實施搜查、拘傳、拘留等強制措施。

決勝“執行難”|永壽法院集中拘傳被執行人

拘傳 被執行人

張某申請執行耿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耿某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判決義務,執行幹警經多方打聽在鄉鎮某飯店,遇到剛採購回來的耿某。與其交談後,耿某仍說自己沒有履行義務,拒不配合。被拘傳到法院後,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耿某進行了講法明理,明確告知如果此次仍不履行還款義務,將對其採取強制措施進行拘留罰款。迫於法律的強大威力,耿某夫婦迅速籌措資金,償還了全部欠款。

決勝“執行難”|永壽法院集中拘傳被執行人

約談被執行人

失信公職人員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造成嚴重的影響。公職人員蘇某欠夏某16000元,夏某曾多次催討欠款,但蘇某卻一分未還。無奈之下,夏某將蘇某訴至法院。經調查,蘇某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可在判決生效後,蘇某仍不肯還款。在申請執行人夏某提出申請後,依法對被執行人蘇某進行拘傳。最終蘇某承諾七日內償還所有欠款。

在這次行動中,永壽法院共拘傳被執行人4案5人,其中執行完畢2件、執行和解2件。

執行幹警們表示:“部分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動不動就跟我們玩起‘捉迷藏’。在我們平時執行工作中,找不到人的次數其實比找到人的次數要多很多。”

司法拘留只是一種執行手段,執行才是目的。希望具有履行能力卻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們,能放棄觀望和僥倖心理,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將會面臨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追責。

陝西永壽法院 文 王寧 圖 孟祥智 值班總編輯: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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