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掉包”難逃“法眼”

認為疫情防控期間沒有交警查酒駕,肥西男子劉某抱著這樣的僥倖心理開車上路,不想半路遇到有交警執勤,劉某慌忙與同車人員交換座位,但這一切已被交警盡收眼中,經過酒精測試,劉某屬於酒後駕駛,執勤交警依法對其作出處罰。

3月3日下午,肥西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紫蓬山中隊將警力部署在湯口路與三崗路交口卡點,查處、糾正各類違法行為時,一輛小型麵包車由離卡口不遠處的紅綠燈路口拐彎過來後,突然減速並停靠在路邊,執勤交警頓覺該車行跡可疑,在感覺到了這一異常情況後,民警立刻布控警力準備組織攔截該車輛,並吩咐各執勤人員小心行動,不要打草驚蛇,同時使用執法記錄儀固定視頻證據。

不一會,只見停在路邊的小型麵包車駕駛員及副駕駛乘坐人雙雙匆匆下車並迅速調換位置,他們自以為天衣無縫的計劃,不料早已被路面執勤交警看得清清楚楚,且用法記錄儀記錄的一清二楚。約兩三分鐘後,該車又重新啟動,並緩慢向前方行駛。民警立刻吩咐卡口處攔截警力對車輛進行攔截,執勤人員迅速行動,在三崗路卡口將該車輛攔獲,並對車上兩人及車輛進行盤查。

盤查中,車上兩人均面色異常,特別是換到副駕駛的乘坐人員神色十分緊張。民警讓兩人下車,並要求其出具駕駛證、行駛證,並詢問他們是否飲酒駕駛。在民警的嚴厲盤問和鐵一般的事實依據下,換到副駕駛的劉某主動向交警承認了自己酒後駕車,因看見執勤交警故而與同行者調換位置想躲避處罰的違法事實。

隨後,執勤人員將兩人帶回中隊進行酒精測試,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劉某某血液酒精濃度為36.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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