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还分前期后期?只有前期物业管理时业主该享有哪些权益?

物业管理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业主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而评判物业管理水平的优劣,与物业公司的硬件设施的好坏有着重要的关系。在这其中前期物业管理工作不可忽视,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小区的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聘任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物业管理的行为即为前期物业管理。在这阶段,小区业主必须受到既定条款的规制,这就使得业主无法根据自身的意愿行使成员权对物业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还分前期后期?只有前期物业管理时业主该享有哪些权益?

物业管理

当然,前期物业管理的成立也不是随意就能设立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做如下规定:

一、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三、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约,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四、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与住宅买售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当将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

五、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六、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

由此看,新建的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除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

住宅使用公约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时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物业管理还分前期后期?只有前期物业管理时业主该享有哪些权益?

物业管理

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作为整个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域内的成员,在前期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一、业主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此项权利的行使要以物业服务合同为依据;

二、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享有就物业管理事项的建议权、投票权。

三、业主享有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权;

四、业主享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同时自己也享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五、业主享有监督权。此项监督权主要体现在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此外,对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以及共用部分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业主亦享有监督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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