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驾驶证被吊销后 “任性”驾驶机动车 夫妻俩双双被阳畦高速交警处罚!

驾驶证被吊销后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辆,这是每一个驾驶人都熟知的法律常识,却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致于再次触犯法律。日前,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在“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许某某因此受到法律严惩,而她的丈夫张某也因知法犯法把机动车交由驾驶证吊销期间的驾驶人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罚,夫妻俩因一起违法行为双双被处罚,只能说是真正的“患难夫妻”了。

明知故犯!驾驶证被吊销后 “任性”驾驶机动车 夫妻俩双双被阳畦高速交警处罚!

2019年10月18日16时50分许,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阳畦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武威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严查涉牌涉证、超速等重点违法车辆时,一辆白色普通客车在武威收费站出口匝道突然转向停在两个车道之间,车上人员“神不知鬼不觉”在交换驾驶员,后方来车纷纷鸣笛避让,这一“特别”举动成功引起了执勤民警怀疑,遂将该车拦停进行安全检查。当时嫌疑车甘HS52**由驾驶人张某驾驶,张某出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并称副驾驶位上的女子没有驾驶证。当执勤民警询问在匝道违法停车的原因时,张某声称是“车门出问题了”,并坚决否认交换驾驶员的事实。执勤民警立即联系大队指挥中心通过集成指挥平台的车辆大数据系统和传输网视频监控进行核查,确认此前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甘HS52**小型普通客车的女性驾驶人正是副驾驶位的许某某,听到指挥中心的通报后,许某某对其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明知故犯!驾驶证被吊销后 “任性”驾驶机动车 夫妻俩双双被阳畦高速交警处罚!

经查,许某某于2019年6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武威市公安局天祝交警大队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扣留、吊销。当日夫妻俩驾车从天祝驶往武威,原本由张某驾驶车辆,在安门服务区加油后,许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前往武威,在武威收费站出口看到执勤民警,慌乱的夫妻俩原本想静悄悄交换驾驶员,没想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明知故犯!驾驶证被吊销后 “任性”驾驶机动车 夫妻俩双双被阳畦高速交警处罚!

大队民警对夫妻俩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许某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张某将其他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不要心存侥幸一再触碰法律红线,遵纪守法才能保证平安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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