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屋拆迁时:违建房屋被“放大”,到底有没有补偿?


众所周知,“房产证”是房屋所属的一个证明性文件,相当于我们每个公民手中的“身份证”,有证即有身份,有证即象征着我们所有权的归属,   “手里有证,吃喝不愁,遇拆抵拆,遇征抗征。”这首打油诗来自于大家的口口相传,但是否真的是有了所谓的“证”我们就可以真的衣食无忧,而没有这个“证”就束手无策了呢?

在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听过很多这样的疑问,而“有证、无证”则成为了被问到过的较多的争议点,今天就结合实际情况给大家详细的分析一下无证房是否有补偿? 房产证分量有多大?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的和超面积建房的情况不少见,很多无证房成为了大家的关心焦点:

“无证房是不是违建?”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违建,违建即为违章建筑,分为两种情况:   1.违反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规划区内建设的建筑。   2.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最后,违建的认定须有一定条件进行规制,在以往法院审理案件基础上得出,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法建筑,也并非所有违法建筑都须拆。

有些时候因为被征收人没有房产证进而直接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况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在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情况复杂多变,很多因为历史原因并没有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对此类建筑征收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从而认定房屋的定性,再根据相关的定性问题进行处理。

无证房并不一定都是违法建筑,如果凡是没有房产证的都不给予补偿那就是以偏概全,视被征收人的权益于不顾,甚至有些时候,征收方以“违建”的名号作为幌子,恶意拉低补偿。

所以如果大家遇到房屋征收而且没有房产证,千万不要着急,要对自己的情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把握,清楚的熟知:自己的房屋到底是不是违建,并且无论“是”或者“不是”都要有一个系统的维权规划,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为自己把控风险,在“违建”的险缝中求得安置补偿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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