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騙子嗎?

剛進入保險行業,對身邊親朋進行關於保險行業認知的調查:

“保險是騙子”

“賣保險的是騙子”

“保險不瞭解,我不懂”

“我用不著保險,沒啥用還花錢”

“我沒錢,不買保險。萬一身故要錢也沒什麼用了”。。。。。

以上是對保險行業看法的幾個比較典型回答。

一、為什麼說保險是騙子,或者說賣保險的是騙子

保險被貼上“騙子”的標籤,直接原因有以下兩個:

一是投保後出險了,卻沒有得到相應的理賠;

二是買保險之後,發現購買的保障不是自己想要的。

其實導致上面兩項的根本,買賣雙方都有責任~!

首先,傳統保險銷售人員對保險法、婚姻法、基礎醫學及法律常識等沒有深入學習和理解,僅僅基於現有的認知和從保險公司培訓的話術,拿著保險產品藉助於親情面子和套話技巧,獲取保單簽約。但是對其所銷售保險單的保障責任、投保條件、免責事項,健康告知、理賠須知等,都未與投/被保險人做充分溝通與交流。而且,保險銷售操作中常見還有許多違規和違法行為,諸如:故意隱瞞免責條款、誇大保障責任、片面陳述條款、混淆保單區別、代投保人簽字、返傭等不良職業操守,更有甚者還有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等犯罪行為。

由於保險行業門檻比較低,什麼人都可以賣保險,無法想象,他們經過短暫的培訓,便成為你身邊的保險顧問。為了掙錢,他們只顧自己手裡的保險產品,無法從用戶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也由於不專業,很大容易造成銷售誤導。所以,會讓很多人對保險失去了信任。

再者,作為保險的購買者,在銷售保險人員沒能專業的講解產品時,自己也沒有主動通過其他渠道去了解保險是什麼,可能也不瞭解還有哪些渠道。因此不瞭解各險種有那些區別和功用,基本停留在“我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就要什麼都賠我!”的思維階段。 現實中很多人,雖然給自己買了保險,但具體保什麼?腦海中是很模糊的,以為只要買了保險就行,出事直接找保險公司理賠就可以。但其實,一般保險包含醫療險、重疾險、意外險、壽險等多個險種,不同險種的作用和目的都不相同。

(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關注@險中保)

曾有用戶拿著一份理財險,去找保險公司理賠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會賠才怪,“保險是騙子”又多了一個案例~!

保險產品本身不存在騙人和坑人的情況,保險條款和保障責任都寫在合同裡!我們購買的是保險合同,所以一切以保險合同為準。

能騙你的是人,不是保險產品本身!

二、保險是什麼,有哪些分類與功用

根據《保險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商業保險從數百年前誕生之日起就被人們打上了“愛與責任”的標籤。乍一看,這就和代表愛情的經典廣告“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一樣的荒謬可笑。實則不然,愛情這種偉大的信仰我們無法用價值來標的,只能用一種不存在價值而存在價格且被公認的實物來象徵。“愛與責任”其實不只是一種真情流露的體現,更是一種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親情和道德的一種延續。

這個社會只有兩種人會擁有保險,一種是對自己負責的人,一種是對家庭負責的人。對自己負責的人會保證自己的健康風險,不為家人增添額外的經濟負擔;對家庭負責的人會保證自己永遠離開的時候,還能用另外一種方式來代替自己繼續為家人提供生活保障,讓親情得以延續。

主要就目前家庭常見的五大基本險種,淺析一二,望君有獲:

保險是騙子嗎?

保險的本質是一種契約式互助!

買保險其實是簽訂互助的契約,用最小的代價(保險費)獲得最多的互助(保險金)。

遺憾的是很多人從骨子裡不願意為風險互助買單,更願意接受延續千年的人情式互助,例如家庭救急、朋友互幫、社會救濟等。然而事實證明,在大災大難面前人情式互助是不能保證問題的有效問題,然而商業保險是能夠有效應對風險的發生,所以買保險其實就是一種責任和擔當。無視風險的人說到底,是不願意承擔家庭重任。

三、為什麼我們需要買保險,需要哪些保險

“買保險,有錢人啊”

“我沒錢,買不起保險”

誠然,有錢人,基本都給自己或家人配置了保險;自稱買不起保險的人,是因為沒錢買保險,還是因為沒有買保險的觀念呢?

對於富豪來說,不需要保險彌補因生病而產生的花費和損失,但是保險可以起到財富增值和傳承的功效,最大的槓桿能做到支付1元賠付100萬。工薪家庭的抗風險能力是相對不足的,一場大病或者一場意外足以毀了整個家庭,很多時候,毀了這個家庭的並不是疾病和意外,而是巨大的醫療費用和潛在的收入損失,但保險可以為你的生活兜底。

上述五類險種簡介:

1、壽險:死亡即賠保額,至於保額,重點考慮自己不在了會為家庭帶來多少損失。一般來說,壽險保額=家中貸款(房貸、車貸)+撫養子女所需的錢+贍養父母所需的錢。在一個家庭中,收入一般來自於夫妻雙方,需要給收入高的一方較高的保額,例如100萬以上,給另一方再配置幾十萬保額即可。

2、重大疾病險:確診即付,通常連續交費20年,保障至終身(交費年限可長可短,看具體產品)。重疾險常被稱之為“收入損失險”,是解決因發生重疾導致收入中斷甚至終止的問題。若發生重疾,在醫院的花費可通過醫保和醫療險解決,那麼後期療養、自購藥品等都需要自己花錢,包括還有很多隱性的花費:家庭人員陪護的誤工費、子女教育、車貸房貸等等。所以重疾險保額務必做到年收入的3-5倍,這樣至少可以有3至5年的緩衝期。

3、住院醫療險:交一年保一年,消費型,實報實銷。它是作為醫保的補充,一般在醫院看病的時候先用醫保卡結算,剩餘的費用由醫療險報銷,包含自費藥進口藥,具體的報銷額度和比例看不同產品的責任。

4、意外險:交一年保一年,通常是消費型,也有部分是中長期的儲蓄型意外險。意外對於每個人的發生概率是一樣的,大約千分之七左右。家庭的經濟支柱尤其要多配置一些,防止重大意外事故對家庭造成毀滅性的打擊。

5、年金險:主要分為教育金和養老金。如孩子考什麼樣的大學,是否留學,大概花費是多少等等進行預設,然後倒推應該每年存多少。擁有充足的養老金才能讓我們晚年生活更保障,從容有尊嚴!

財富不是永遠的朋友,保險卻是永遠的財富!願你也有這樣的朋友相伴,一生無憂!

總之:保險是生活必須品,是每個家庭的基礎保障

保險,本是好東西,可惜,入國已變味,保險就是保險,和投資無關。馬雲說過,很多人一生輸就輸在對未來趨勢的看法上:第一是看不見;第二是看不起;第三是看不懂;第四是來不及!保險其實也是一樣~!

買了保險沒出事,那是幸福;買了保險出了事,就是慶幸。

(最後,有感於,勵志演說人“漸凍人”蕭建華質問所有保險營銷員:“你為什麼就因為我的一次拒絕,而放棄不再多勸我買保險?”---我想說,朋友們,向您表明我的職業,並建議給您和家人配置保險,好的產品也推送過給您。但您無動於衷,礙於情面怕您拉黑,擔心我們的情誼就此斷送,一而再後可能就不會再主動向您提及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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