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砚山:监察体制改革在一线落实成效

“梁厚勇同志,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你为八嘎村监察联络员,聘期从聘任之日起到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任期为止。”2019年8月29日,砚山县八嘎乡纪委(监察室)在10个村委会聘请了10名村级监察联系员,这是该县推进监察职能延伸,将监察监督覆盖到每一个角落的具体体现。

随着监察全覆盖的推进,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在纪检监察机关设置了8个纪检监察室,向县级各单位(部门)派出(驻)17个纪检监察组,在乡镇派出11个纪检监察室,在村(社)聘请了107名监察联络员,上下联动、左右贯通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

“大妈,你的低保金领到了没有?”“大哥,你们村的集体资产有多少你清楚吗?村集体资金用到哪些方面你是否清楚?”这是监察联络员每月的规定动作。“监察联络员每月都要抽查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资金等惠民利民补助的领取情况,以及村(组)村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把监察监督直接送到老百姓身边。”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2019年1月和7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相继出台。

该县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入手,通过业务培训、应知应会知识考试、问题线索审查调查经验交流、案件质量检查等方式,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解、运用党纪条例能力和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进一步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2019年1月,砚山县看守所辅警王思明(非中共党员)利用进出监室的便利,在未经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将陆某、李某2人所写纸条带出看守所。随后,砚山县公安机关将问题线索移送该县监委办理,县监委于2019年3月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发现王思明存在为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在押人员传递涉案信息、充当保护伞、干扰办案的问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县监委于2019年5月将王思明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9月19日,王思明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县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一个缩影。

《监察法》把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拓展到所有公职人员,对行使公权力的非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自聘临时工和非党人员的监督不再是真空地带。2019年,该县按照《监督法》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全县重新确立监察对象23106名。

江那镇新民村村小组长余建文侵占集体资金13万余元一案,乡镇监察室成立后,江那镇纪委、江那镇纪检监察和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协同办案,很快查清其违纪违法事实,江那镇纪委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余建文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谈起余建文一案,江那镇江那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许顺菊对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成势感触颇深,“以前审查个问题线索需要多头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后,审查和调查权限有效整合,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云南网记者 黄鹏 通讯员 王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