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与佟文兴奋剂事件的启示:在法规面前不要乱以为


孙杨与佟文兴奋剂事件的启示:在法规面前不要乱以为

2018年9月4日,国际泳联(FINA)授权的样本采集机构——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孙杨实施赛外检查时,使用了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法定资质人员采集运动员样本,活动是非法和无效的。

2018年11月19日,国际泳联就此事在瑞士洛桑举行听证会,2019年1月,国际泳联裁决此次检查无效,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

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因不满裁决结果,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2020年2月28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宣布了仲裁结果,孙杨将被禁赛8年。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规定,如果对此次裁决结果不满,可于30天内就非常有限范围内的原因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孙杨与佟文兴奋剂事件的启示:在法规面前不要乱以为

孙杨及孙杨母亲、孙杨团队以为:你有错,所以我可以不配合;

国际泳联:以为孙杨不配合理由合理,不存在违规。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是我制定的,你们不要乱以为,我要我以为:虽然采样程序有瑕疵,但合规,孙杨不配合的理由不充分,违法。

孙杨与佟文兴奋剂事件的启示:在法规面前不要乱以为

2009年8月,佟文在荷兰柔道世锦赛上摘得女子78公斤级冠军,9月进行的兴奋剂检测中,佟文的A瓶尿样被查出含有兴奋剂成分。同年11月,国际柔道联合会在佟文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她的B评尿样进行了检测,结果同样呈阳性。2010年4月4日,国际柔道联合会以药检结果呈阳性为由,对佟文处以禁赛两年的处罚,并取消了佟文2009年世锦赛时获得的金牌。

根据国际反兴奋剂组织规定,运动员的A、B两瓶尿样检测全部呈阳性时,才能证明服用兴奋剂,以此作出相应处罚才能生效。然而佟文的B瓶尿样在进行检测时,佟文或她的代理人都没有在场,因此B瓶尿样的结果不能得到有效证明,根据国际柔道联合会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能确定佟文违反了兴奋剂条例。

佟文上诉前写了忏悔信,说明是食用肉类含有瘦肉精,是误服。

佟文上诉,2011年2月24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做出判决,决定撤销国际柔道联合会对柔道奥运冠军佟文禁赛两年的处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认为,国际柔联对于佟文尿检的过程存在错误,佟文的上诉得到支持。

从被禁赛到上诉成功,佟文“翻案”的过程颇具戏剧性,被禁赛时,佟文辩解误服了含有瘦肉精的排骨,但翻案的过程并不以“误服”为中心,而是以“误检”为焦点。

国际柔道联合会以为:药检结果呈阳性,违规;

佟文:我没以为什么,我真是误服,而且你药检程序有违规;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以为:我倾向于相信误服,既然程序有违规,国际柔道联合会判决无效。决定撤销国际柔道联合会对柔道奥运冠军佟文禁赛两年的处罚。

孙杨与佟文兴奋剂事件的启示:在法规面前不要乱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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