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蚌埠:为争口舌之快,一个重伤一个进牢房

在同一粮点干活的工人,本应互帮互助,却因言语冲突选择“打架”的方式解决问题,最终酿成大错。怀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同时,判决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1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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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某日,李某与张某共同在我县某粮点干活,李某在干活时被同在该粮点务工的张某嘲讽不会干活,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推搡并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李某被地上的树根绊倒在地,后被一起干活的工人抬到屋内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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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许,李某醒后,看到张某在另一屋内睡觉,便产生打他一顿的想法,拿起一把铁锹来到张某面前朝张某头部猛拍两下,致张某头部受伤。经诊断:张某为内开放性颅脑损伤右颞叶脑挫裂伤,颅脑骨折,颅内雪中,颅底骨折,头面部皮肤挫伤。经法医鉴定:张某的伤情属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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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时冲动导致害人伤己。

大家遇事情一定要冷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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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点小事一个重伤,一个进了牢房,遇到这种事情,双方为何不能各自退让一步呢?退一步海阔天空!奉劝那些好冲动的人,冲动是魔鬼,遇事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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