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餉”溯源

“吃空餉”溯源

  所謂“吃空餉”,本意是指軍隊虛報名額、冒支軍餉的行為。在古代,由於軍隊員額總數不僅龐大,而且時常會因為戰爭、逃亡等原因產生變動,再加上軍權相對獨立,難以監管、核查,很容易就形成“吃空餉”的溫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通過虛報名額來冒取的現象從軍隊蔓延到地方,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的一大痼疾。

  “吃空餉”始自秦漢,盛行於唐宋

  歷史上,何時開始出現“吃空餉”現象?先秦時代,由於是世襲貴族社會,無論是地方的“官”,還是軍隊裡的將領,都是有分封領地的貴族,並不領取“俸祿”,而且士卒當兵打仗只是服勞役,也沒有軍餉可領,因而自然也就不會有所謂“吃空餉”的問題。只有到了秦漢大一統之後,隨著世卿貴族社會的解體,由朝廷付給的俸祿代替了此前的封地,“吃空餉”才有了存在的可能。1975年在湖北雲夢出土的《睡虎地秦簡》中,就出現有“不當稟軍中而稟者,皆貲二甲”律文,即是專門針對冒領軍糧的處罰,說明到了秦代軍中已經出現了虛報名額冒領軍糧的現象,可謂中國古代“吃空餉”最早源頭。

  從現存的史料來看,中國古代軍隊出現大規模“吃空餉”弊端,是中唐以後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推移,隋唐時期一直實行的府兵制到了唐代中期已經名存實亡,不得不改為了募兵制,士卒載於軍籍並由朝廷按冊支付軍餉、供給,由此給統兵將領打開了虛報兵額、冒領軍餉物資的方便之門,軍隊“吃空餉”現象也就十分普遍。唐代宗時期的大詩人白居易,形容當時軍隊“吃空餉”的亂象時說:天下各地統兵之將,無不捏浮報軍籍以冒領糧餉,按實核計,真正實存的兵數不到十之六七,如果出現戰死、逃亡情況,則十年之內實際兵數又將減少十之二三。全國軍隊“有籍無人”的比例竟然已達到了一半以上,足見其時“吃空餉”問題之嚴重。不僅如此,即使實際在籍的兵員中,還存在很多隱形“吃空餉”的現象,不少士卒不過是按時應卯,平時卻各有營生,甚至有士卒終日市場擺攤做小買賣。

  延至宋代,軍隊“吃空餉”的現象更是激增。據《宋史》《續資治通鑑長編》等史書記載,北宋開國之初軍隊“吃空餉”的問題就已經極為嚴重。例如,宋仁宗時期的中央禁軍,按照正常編制,應該是以馬軍四百、步軍五百為一指揮,但是“額存而兵闕”、不滿編的情況比比皆是,大多數指揮僅有馬軍數十騎、步軍也不過二百餘,虛報兵額超過半數。一直困擾北宋始終的“三冗”之弊中,因“吃空餉”而起的就有“冗兵”、“冗費”兩項,三佔其二。“吃空餉”氾濫,軍隊虛空,最終也導致了北宋國防虛弱不堪。

“吃空餉”溯源

 

  明清時期,“吃空餉”變本加厲、花樣翻新

  明清時期,軍隊“吃空餉”現象可謂花樣翻新、變本加厲。本來,明朝肇建之初,明太祖朱元璋鑑於宋代募兵制造成的“冗費”、“冗兵”之害,回頭改行“兵農合一”的“軍戶”制度,被劃為“軍戶”之家能分到一塊土地,戰時出征,平時務農,並不從朝廷支取糧餉,因此也一度杜絕了“吃空餉”的可能。但是,這種不分良莠、強制限定軍籍的軍戶制度,時間一久不可避免地會走上僵化、衰落之路。由於軍戶兵弱不堪用,明代後期又重行募兵制,“吃空餉”的歷史老問題也就如影隨形地出現,到了明代末期已相較之唐、宋有過之而無不及。

  明末軍隊“吃空餉”嚴重到了何種程度?從袁崇煥誅殺毛文龍後,向朝廷報告毛文龍的罪狀書中,我們可以略窺其大致情形:按照袁崇煥的報告,毛文龍任左都督、平遼總兵,所轄東江(皮島)加上老幼平民總數不過四萬七千餘人,其中實際士兵數額不足兩萬,但是虛報朝廷其兵數為“十萬”,私設領兵將領多達千人。以不足兩萬之數,虛報十萬之眾支取糧餉,其中將近八萬之“空餉”,自然是落入了毛文龍以下各級將領的私囊。按照史書記載,毛文龍在被袁崇煥誅殺之前,因為“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論多疑而厭之”, 可見其部隊“吃空餉”早已不是什麼秘密。明末軍隊“吃空餉”之害,僅此就可見一斑。

  清代入關之後,軍隊編制有八旗與綠營之分,兩者差別很大,但都普遍存在有“吃空餉”的嚴重問題。八旗軍屬於職業兵,旗人除了當兵吃糧之外被禁止從事其他各業,因此未當兵的旗人實際上可以合法地“吃空餉”。清乾隆皇帝曾一度核查雲南綠營駐軍糧餉情況,結果發現綠營上下“吃空餉”早已是不成文的規矩,如開化鎮額定駐軍應該有一百八十五人,但實際兵丁數僅七十一人,有一百一十四人是在“吃空餉”,有營官甚至將自己不滿十歲的親屬編入冊籍支領錢糧。至於嘉慶、道光之後,清代各地八旗、綠營駐軍“吃空餉”蔚然成風且花樣翻新,軍隊“不事操防,以空名冒錢糧,專事肥己”,而且還出現了軍隊裡的空餉名額不僅可花錢賄買,還可以父子相傳,並且美其名曰“蔭糧”、“蔭德”,“吃空餉”儼然已經走向了公開化、合法化。

“吃空餉”溯源

 

  古代地方行政“吃空餉”相對較少,主要是因為不實惠

  隨著時間推移,“吃空餉”逐漸開始從軍隊向地方行政系統滋蔓,最後成為軍、政兩界均存的一大痼疾。

  與軍隊明目張膽虛造名冊、冒領糧餉不同,歷代地方行政“吃空餉”大多是“實有其人但不履職”,屬於是一種“隱性”的“吃空餉”。例如,東漢末年,董卓擅權,“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不僅讓家族成員擔任各種要職,還加封自己年幼的孫女為謂陽君,甚至將自己仍在襁褓之中的幼子也封為侯爵。除此以外,如魏晉、兩宋時代官制繁複,存在有不少“遙領”、“兼”、“攝”等只領俸祿、不需實際履職的官員,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合法“吃空餉”。但是,上述兩種“吃空餉”現象的存在,顯然都是為了“權”而不是“餉”。

  明清之後,地方行政“吃空餉”現象才開始變得日漸多了起來。明嘉靖十四年,工部書吏蔡泳受等人,通過造假印、虛報官員姓名的方式,前後共計冒領銀七萬兩之多。明末崇禎年間,一度任職京官的林時對曾描述自己在京中衙門見聞:京城各衙的衙役多半“竄籍”三大營,兩邊冒名領取糧銀,已是十分普遍的現象。清代雖然對地方衙門的吏役人數有嚴格限定,但是全國各地州、縣衙門的書吏、衙役規模總數多達百萬計,其中到底有多少隻是“掛名”而已,到了清中後期實際早已無法計算,地方賦稅“存留”中有多少是真正用於支付給吏役,也就成了一筆難以釐清的糊塗賬。

  當然,與軍隊“吃空餉”相比,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吃空餉”現象一直要少得多,問題也遠沒有軍隊那麼嚴重。箇中原因,除了地方官薪俸支出相對軍隊監管更嚴格、透明外,還有一點就是,中國曆代多是由地方官全權負責的“代理人”制度,地方官員對於地方的稅賦收入,除了按規定數額上繳中央以外,剩下地方行政經費都是由地方官全權處理,因而“吃空餉”對於官員並無太大意義。而對於差、吏,由於可支取的薪俸(“工食錢”)微薄,掛名領薪、“吃空餉”反而不如弄權謀私、敲索鄉里來得“划算”。因此,中國古代地方行政中“吃空餉”現象不如軍隊那樣普遍,不僅不是因為地方官吏更加廉潔、自律,而恰恰是因為在同樣缺乏權力監管的情況下,地方官吏有比“吃空餉”更為簡便、實惠的謀私途徑。

  由此而論,無論是軍隊裡“吃空餉”氾濫,還是地方行政“吃空餉”相對較少,都是權力監管缺失、濫用造成的結果,因此要想真正根治“吃空餉”的歷史痼疾,就需從權力監管著手,真正地將“權力關進籠子裡”。(作者 鄭金剛)


轉自:共產黨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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