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費為什麼按照房屋面積收費?公攤面積給供暖了嗎?

幻影26117016


公攤面積沒有供暖,但是也沒有收這一部分的取暖費。我們這裡收取取暖費的時候都是扣除掉公攤面積的。

對於按照房屋面積收取取暖費我覺得還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公攤面積扣除了,你房屋面積越大熱量消耗就多,自然收費也就多了,這個應該是沒有什麼爭議的事情。

現在關於取暖費爭議比較大的是空置費的比例,如果我常年沒有人住,你只是主管道留口和熱損的話,空置費收取比例達到百分之三十就不合理了,尤其是已經實行並聯的小區。個人覺得串聯的你可以多收點兒或者切斷管道,而並聯的可以關上分道口閥門,這樣空置費收取百分之十最多百分之十五就可以了。

每年到了取暖期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導致中間有幾天沒暖氣,每次都說可以減免幾天費用,到最後也沒見減免,所以大家意見大也是情有可原的。


我的房子我做主


冬天將至,身暖暖心寒寒的取暖費又要出來了。到底取暖費按建築面積,還是按套內面積計費的問題又推向風口浪尖。

可到底按哪個更為合理?

筆者認為按照現行的建築面積最合理,大家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按照建築面積是一種可以相對減少普通居民供暖費,而增長高收入人群供暖費的劫富濟貧功效。

可能你不信,筆者用數據來證明這個觀點。


供暖公司本身具有一定的公共資源配套服務性質,地方政府也是給予一定的補助,但使用供暖進行合理收費也是情理之中的,在總供暖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如何分攤到每個住戶是內部費用如何處理的問題。

第一種方法:

按現在每戶的建築面積的10%為計算基礎,然後在單方面積收費上增加10倍。最終的結果是每戶支付的費用一分沒有減少。但聽起來好像賺了很多減少的建築面積,何必呢?

第二種方法:

也就是改用套內面積進行收費。假設通過核算城市的平均套內面積為78%,那麼在一套100平米,每年3000元供暖費不變的情況下,單方面積價格從30元/平米,增加到38.5元/平米。

舉例:一個高級富人小區的得房率只有68%的住戶,100平米的供暖費將從原來的3000元降到了2618元,減少了382元。

而另外一個多層老小區,100平米的建築面積得房率高達90%。那麼原來的3000元取暖費增長到3850元,足足增加了850元。

同樣100平米的房子,通過了套內面積來計算,多層老小區普通房子取暖費用反而比得房率低的富人區每年多交接近50%的取暖費。因此,推行套內面積核算取暖費是一個劫貧濟富的舉措,此等方案不可行。

取暖費用用建築面積來計算那不過是一種計算方法而已,只是為了方便計算,跟公攤面積供暖不供暖其實沒有絕對的關係。但只要有利於普通百姓的舉措就是好的。


鞅論財經


唉,總是有人問這種公共面積算收費的問題,這只是個計算方式問題,成本在那兒放著了,不算公攤面積,單價高不一回事嗎?產權證面積明確,好計算沒爭議


連雲港建設網


按實際面積收費,供暖,其他我們不怕。就問你為啥不敢執行


用戶909771506272


取暖費是按室內面積算的,座標濟南


用戶9706668393978


說也沒有用,,還是忍著吧!


順其自然18886


廚房陽臺樓道等都沒有,如果非要這樣按實用面積來算得話,那個每平方的價格肯定會漲價


KOMA881228


按照使用面積收費,單價上去了又有多少益處?


君應曉馨


沒辦法就欺負咱小老百姓了,公攤面積也收收費!


用戶59336649111


堅決呼籲取消公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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