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还在家隔离,收到单位辞退通知书,劳动仲裁要排到6月份


疫情还未结束,有人已经先失业了。

2月27日,还在湖北荆门老家隔离的“90后”单身女生张凯琪(化名),收到了远在深圳的单位下达的辞退通知书。公司解释,因组织结构优化,要与张凯琪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在之前断断续续的与公司的沟通中,张凯琪心中已经比较明确了公司的辞退态度——很坚决。

还差一个多月,张凯琪就在这家教育咨询公司待满一年了,原本的劳动合同要到2021年才到期。公司决定,补偿张凯琪一个月的底薪,及疫情期间按照国家政策发放的工资。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且未发放“代通知金”,这让张凯琪不能接受此补偿方案,因而与公司的第一次协商以失败告终。

代通知金,即平时所说的“N+1”补偿方案中的“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企业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则应以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该30日通知期的替代。

值得注意的是,2月27日下达的辞退书,却写着公司与张凯琪在2月20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的操作,着实让张凯琪感到些许愤怒。

咨询律师后,律师提醒张凯琪,微信消息并不能代表是公司行为,也可能只是个人行为。因此,张凯琪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的辞退书,但是公司迟迟没能发放。张凯琪还给仲裁院打过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现在深圳市南山区的仲裁案子,至少要排到6月份。这让张凯琪感到些许受挫。

我是湖北人,还在家隔离,收到单位辞退通知书,劳动仲裁要排到6月份

当前,全国疫情攻坚战正进入最吃紧的阶段,包括湖北省在內的多个省市都未解除封锁,大面积的复工潮还未来临。各行各业都在承受着疫情带来的冲击,尽管有关部门呼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尽量不裁员,不过,一些裁员事件已经悄然发生。被裁的员工,包括无法外出的湖北籍员工。

与此同时,在遭到辞退后,如何重新找到工作,也是张凯琪比较焦虑的地方。智联招聘调查显示,相比2019年同期,复工第一周(2月3日-2月7日)的招聘职位数下降了71.66%。

张凯琪的遭遇在因疫情而被解雇的湖北人中颇为典型,《凤凰周刊》与还在湖北荆门隔离的张凯琪聊了聊她被公司解雇的经过。以下是张凯琪的自述。

封城无法返工,线上办公遭拒,三次通知限期返岗,转眼就被辞退

2月20日,直属领导突然让我把手上的客户资源对接出去。我当时就很纳闷,直接问为什么,他才说实话,告诉我公司现在经营困难,需要压缩成本,不然总部也撑不下去

我当时很反对这个决定,告诉他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不过,并不管用。后面公司大boss就直接安排我的直属上司,跟我沟通赔偿问题。具体赔偿是:第一,疫情期间按照国家政策来发放工资;第二,因为我工作没有满一年,只给一个月底薪的补偿。

这样的补偿结果我并不满意,因为我们底薪跟实际的薪资有较大差异。而且,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也没有给我发放代通知金。所以,这一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这次沟通后,每隔两天,我连续三次收到公司的“限期返岗通知书”,分别发生在2月21日、24日和26日。内容就是,通知我在2月27日前返岗工作,如果未能在期限内返岗,就按旷工处理,且公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这期间,我反复将荆门市发布的官方防控消息发送过去,但是领导质疑,这些政府通知只能证明“外面的人进不来,不能证明你出不去”。

正因为如此,2月22日下午,我就去找村委去开了一个包含了我姓名、身份证号的证明。上面写着所有交通工具停运,没办法不能外出,不能上班。当时,领导还给我回复说“干得漂亮,欢迎后面回来上班”之类的话。

虽然给出了不能外出的证明,他还是隔几天就给我转发“限期返岗通知书”。到26日,我实在没忍住,就问领导,每天发这样的返岗通知的意义在哪里?荆门是湖北省疫情比较严重的城市之一,我们从大年初二就实行封路,所有交通都停运了,我实在回不去。

我就质疑领导,是不是想以旷工的理由,让我主动离职。他当时回复“不会让你主动离职”。


我是湖北人,还在家隔离,收到单位辞退通知书,劳动仲裁要排到6月份

回想起来,我被辞退前,公司已经有一些反常的地方。2月10日是公司复工的日子。开工前,直属领导先私下问我能不能正常返回深圳上班,后又在工作群里询问有哪些人不能正常返深。我就告诉领导荆门封城的实情,不能按时回去。

收到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我才了解到,当时上报不能按时返深的人,都收到了辞退通知书。加上我一共4人,包括两名在试用期的员工和一名已经工作一年半的员工。公司总共就20几个人,只有我一个湖北籍员工。

公司正式上班前,我已经向领导请示,可线上办公。但是领导拒绝了这一要求,他认为,我们的工作在线上办公意义不大。实际上,我们的工作主要就是远程对加盟商提供一些协助和帮助,在我看来,线上办公是完全没问题的。

后来我了解到,深圳规定,如果员工提供了正常工作,企业就正常发放工资;没有正常上班就只发生活补助。不过,直到收到辞退消息前,公司都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说明,是按照我的合同性质来发,还是按照深圳当地的生活补贴来发放。

我不知道公司拒绝我线上办公,是不是一个借口,这没办法界定。不过,这期间,我一直有线上回复客户的一些问题。

劳动局调解失败,公司回复直接走仲裁,但法院排队已到6月

在2月27日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的早上,我们还在断断续续地沟通着。我就说,希望公司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到底是希望我去上班,还是确定辞退?如果是辞退的话,需要给我一个书面的通知。

当时领导就回复说,“你觉得不能接受目前给出的赔偿,就继续上班。”我继续问,“你也没问过我,愿不愿意继续上班?”他当时没有立即回复我,隔了一会儿,他就直接说,“你不愿意上班就走辞退啰。”

几个小时后,公司层面就下达了一份非正式的辞退通知。我感到不解的是,明明是2月27日发的辞退通知,却写着2月20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相当于给我少算了7天工资。

我们公司一般是每月15日发一部分工资,过几天再发另一部分。到目前,2020年1月份的工资是正常的。

从公司透露出辞退消息后,我就跟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局取得过联系。直到2月28日上午11点,我才接到了深圳市南山区劳动局的电话,对方问我是怎么想的,要不要继续回去上班。我当时已经比较明确了公司的态度,就回复说不太愿意,而且我确实走不了。谁也不知道,疫情还要持续多久。

工作人员说愿意出面帮忙协调,挂完电话,他就给公司领导打了过去。等了不到一分钟,又接到了劳动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我,公司不接受调解,让我直接走仲裁。

我是湖北人,还在家隔离,收到单位辞退通知书,劳动仲裁要排到6月份

我当时就想,既然公司态度如此坚决,那我肯定也只能走仲裁了。所以,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资料,准备走仲裁。2月28日下午,公司领导又给我打了一个语音电话,但是我没接到,后来,我发了消息说农村信号不好之类的,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对方回复。

这期间,我一直在咨询律师。律师告诉我,微信消息并不能代表是公司行为,也可能只是个人行为。我还在协商让他们出具一份正式的书面辞退通知书。

目前的遭遇,让我觉得,公司非常没有人情味。更让我心寒的是,整个疫情期间,作为公司唯一的湖北籍员工,我没有收到来自公司方面的问候。我有家人也在广东工作,疫情期间,他们公司都是鼓励湖北籍员工先不要返回,而且,还收到很多来自人事或者行政部门的关怀。当我预感到可能要被辞退的时候,就跟家里人交流过,他们就说,为什么我的公司奇奇怪怪的。

仲裁是肯定要走的,但我现在纠结的是,我到底在申请仲裁的时候,是选择违法违约,还是经济赔偿。律师告诉我,可以尝试去申请违法解约。但是,我的朋友劝我,公司其实也没有太过分,还是凡事留一线、日后好见面。但是,我内心里面还是觉得他们的处理方式,我没办法接受。

走违法解约的话,其实金额跟提正常解约的赔偿金也差不多。因为我是2019年4月入职,签的是三年期的合同,现在工作还不到一年,对我来说,“N+1”或者“2N”的赔偿金额差不多。

除此之外,我给仲裁院打电话了解过,他们告诉我就算现在提交了,可能要排队到6月份才能开庭。所以,我现在还没确定好,到底怎么选择。

我是湖北人,还在家隔离,收到单位辞退通知书,劳动仲裁要排到6月份

同情公司处境,但不接受违规裁员,担心后续求职因适婚年龄遭歧视

我是湖北荆门人,很多亲戚都在广东上班,每到过年,我们都会回荆门农村老家过年。原本我是打算乘坐高铁从深圳回荆门,但是没抢到票,1月20日的时候,就挤着亲戚的私家车回了老家。

坐高铁回家,要在武汉转车。现在看来,没抢到高铁票也是一件幸事。

回到荆门两天后,也就是腊月二十九(1月23日),武汉采取了“封城”措施。当时,我和家人也已经意识到,疫情确实比较严重。原本计划大年初一、初二去拜访一些亲戚的计划也搁置了,因为亲戚中一些是从武汉回来的,他们也主动说“你们不要过来了,我们也不过去了”。

到大年初二,荆门市也采取了封闭管理。因为我是党员,村里采取防疫防护的时候,我还以志愿者身份帮助村里去进行道路封闭等工作,比如设置路卡、执勤等。不过总体来说,因为在农村,新冠肺炎还不是特别严重,主要是镇上出现了几例确诊病例。

目前,我们村不允许人员外出,连日常生活用品都是提前订购,然后统一配送过来,2-3天配送一次。除此之外,除非是生病或者必须要出门,村里才会放行。

我记得2月24日武汉出现防疫通告“朝令夕改”之前,村里是给发放通行证的。不过,必须要求公司开接收证明,要求必须返回去,拿到公司的接收证明后,政府才给开具通行证。但是这也是有条件的,因为所有公共交通停运,只允许自驾的方式通行。现在的情况还不太清楚。

在与公司沟通离职赔偿的整个过程中,我的情绪并没有过多的波动。不过,说不焦虑也是不可能的,但是成年人要自己学会调节。疫情可能对个人的影响很大,但是说实在的,对很多公司的影响更大。

我们是一家教育加盟咨询类的公司,主要为一些加盟商提供服务,以此收取服务费和加盟费。受疫情影响,加盟商或者有意向加盟的客户肯定会减少,公司经营有困难,我也能理解,甚至做出裁员的决定,我都能接受。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同情公司的处境,但是我不能接受不合法合规的裁员。

我是湖北人,还在家隔离,收到单位辞退通知书,劳动仲裁要排到6月份

公司现在具体的情况,我不太了解。前几天,我委托一个同事帮忙,她告诉我,大家在最近都陆续回办公室办公了。他们之前一直在线上办公。

我现在还没有重新求职的打算,一方面,以我工作多年的经验来判断,近期招聘需求是很少的;另外,我现在还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回深圳。

作为一名“90后”单身女性求职者,会不可避免地面临企业询问什么时候结婚、生子之类的问题。这也是后续求职我比较担心的地方。

来这家公司之前,去面试另外一家公司的时候,面试人员耗费了很多精力去问我的个人婚姻状况,整个过程让我有被冒犯的感觉。实际上,女性工作者的年龄和生育问题,肯定会影响到用人单位的最终选择。以我现在的年龄,我再去找工作,还是感到比较恐慌。

尽管如此,短期内,失业并不会对我产生太大的经济压力,因为我现在在老家生活,成本很低。但是返回深圳后,就说不定了。回老家过年前,我退租了每月房租大几千的公寓,这个临时的决定,为我省了一大笔开支。

疫情结束后,我还是会回到深圳,再重新找一份工作。对我来说,现在最紧要的还是收集仲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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