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哥嘮三農
——按繼承過戶的程序同意能確權,只是需符合繼承的條件且對該老宅不能進行改擴建。
這是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給予的答覆,也是工作之中經常有人諮詢並實際按此辦理的具體情形。
一、繼承該老宅需符合的條件。
(一)房屋必須還存在且與產權登記情況差別不大。主要是與原房產證上寫明的坐落、面積差別不太大,特別是不能涉及擅自加層、擅自大面積擴建等問題。
若涉及擅自加層、擅自大面積擴建等問題就需先完成後改擴建後的初始確權登記。
特別建議:由於要繼承過戶的對象已是戶口外遷,若目前還符合改造的條件,且當前已比較破舊並有改造的意願時,最好先行完成改擴建。這是因為完成房屋繼承過戶後,新的產權人為非農戶口的,因不具備使用宅基地的資格,不能對該老宅進行改擴建,只能進行維修了,對老宅的繼續使用影響極大。(二)房屋應為遺產。就是該老宅的產權人父母有一方或雙方過世,老宅就是公民的遺產,可以按《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繼承。
由於要確權過戶的對象已是戶口外遷,已不能通過贈與的方式過戶,只得待該老宅為遺產時,才能繼承過戶。
二、繼承過戶該老宅的具體做法
(一)繼承的方式:因是已指定繼承人,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
1.若是遺囑繼承,當事人需在遺囑中明確該老宅由“戶口遷了的老三”繼承。
2.若是法定繼承,按規定同一序列的其他繼承人(兄弟姐妹)要到當地公證機構完成放棄繼承的相關手續。
(二)辦理過戶手續:其中最重要的是當地公證機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然後憑原房產證、公證書等相關資料到當地國土所進行過戶即可。
最後,友情提示:非農戶口繼承的農房只能維修。若房屋滅失後,其宅基地將收集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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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農村老宅留給了戶口遷出的老三,按規定不能確權,怎麼辦?
答: 雖然宅基地不能確權,但戶口遷出的老三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地隨房走原則,宅基地確不確權都是房屋繼承人老三使用。
戶口遷出的老三繼承房屋後享有以下權利。
1、可以居住使用房屋。
2、可以裝修維護維修房屋,也可以拆出房屋。
3、可以合法有償轉讓老宅。所謂合法有償轉讓就是可以將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有償權轉讓給同一村集體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未來農村宅基地入市後,可以依法出售給他人使用。
4、可以出租給他人使用。不管是城市人還是農村人,只要給錢都可以出租。
戶口遷出的老三繼承房屋後不得新建、擴建、改建。
1、實在想翻建一下老宅,只能以父母名譽申請翻建,父母去世的,不能推倒重建,但可以在不破壞房屋主體結構條件下,加固裝修房屋,維護好房屋,房子不垮塌,可以永久居住使用。不轉讓也不居住使用的,直到房屋失去居住使用價值時,按照農村危房性質依法拆出。
2、按照原有《農村宅基地管理條例》規定,村集體有權收回此類宅基地使用權。
3、按照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規定,此類房屋失去居住使用價值時應依法拆出並將宅基地恢復成耕地,復墾的耕地村集體不能收回,國家維護進城落戶農戶的合法權益,所以復墾的耕地歸戶口遷出的老三經營使用。
總之,阿洪認為,儘管老三戶口已經遷出村集體,宅基地得不到確權,但父母分配給老三的宅基地各項權益還是有法律保障的,唯一就是不能以自己名譽推倒重建,想重建換種方式其實也是可以實現的,確不確權其實影響都不大。未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後,此類宅基地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應該是可以拆舊建新的,我們期待著新政策的出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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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目前土地確權已經結束了,不過,老宅子的繼承並不受影響。
根據我國土地相關政策,我國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其集體成員依法享有承包權,宅基地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進行分配,因此,如果戶口已經遷出,自法律上確實是無法進行確權的。
但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公民的房屋是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為遺產予以繼承”,因此,雖然無法完成確權,但是房屋作為公民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
由於我國農村宅基地和房屋的特殊關係,在這種財產的繼承上也有明確的規定,即房屋可以繼承,但在繼承期間房屋不能夠進行翻建,若房屋倒塌,則財產權消失,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
所以,即便沒有確權,但房屋依舊可以繼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農村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五保戶等,因為子女長期不在家無人贍養的農村老人,最後被劃為五保戶,由村裡人供養,老人去世後,宅基地會直接被當地村集體收回,子女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