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个合理吗?

就是这么愣



对于每一个小区来说,现在停车都是一个问题。因为很多人买了房子并没有买停车位。而且现在几乎是每家每户都有车。所以说这就面临着临时停车的问题。很多人就面临着一个很头疼的事情,下班回到家的时候,车没有地方停。有的人在小区买了临时停车位,就是办理月票的那种形式,一个月大概在几百元到1000元吧。但是有一些人就是抱着侥幸心理,下班后就到处找停车位。每一个小区里面算下来吧大概有一半的人没有买停车位。大家也都知道现在停车位的价格都非常的高。十几万到二十几万甚至三十几万的都有。


没有在小区里面买停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从这一点上来说,物业的做法算是合法的但是有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出发。比如说,车里面有老人或者小孩,在面临着天气不好的情况下,比如下大雨或者是下大雪,或者是车上放着很多的东西等等,这种情况下一般物业会让临时进下小区。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说所有的人都没有买停车位,都想进小区里面停车,这不乱了吗?况且现在的小区里面,绿化都比较好,地面上几乎不留停车的位置。一般的停车位都是在地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一些物业会给广大小区的居民提供一些便民的服务,比如说设置一些临时的公共停车位,也是免费的,但是这里边有位置的限制,停满以后就无法停了。如果说这种临时的公共的停车位有的话一般物业都会让停进去,但是如果说没有的话,那他要求你不能开小区里面也是合法的。

现在的人们对于买房和买车以及停车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非常现实的。其实房子开发商在开发楼盘以及售卖的时候要为广大的顾客着想一下,比如说,一个月可以免费停车几次,或者是一年可以免费停多少天等等。因为有一些人买房子都比较困难,更何况说买车位了。大家试想一下,如果说停车比较难的话,那这个小区还有人愿意再买里面的房子吗!


文史大世界


首先不允许业主的车辆进入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但是本律师认为如果小区车辆过多,可以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管理,但是如果公共部分的车位租金没有进业主口袋而进了物业口袋,那当然是赤裸裸的违法,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的物管部投诉!同时本律师也建议每个小区应该成立业委会,这样有利于物业更好的服务,也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章文敏律师


物业就是个怪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用血汗钱买的房子 过自己的日子,却出来一个叫物业的强迫我们交钱来他们的一班人马开工资,我们自己花钱买的车回家 又得给他们交钱才能进院停车,回家进院又要花钱买门卡才能回家,这是什么道理呀?强烈要求取消物业!我们可以花钱雇人来干那些活 也不让物业赚我们的血汗钱!不用物业!


布朗5377


小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每个住户的,买了车位的住户是抢了沒买车位住户的土地,你买车位化了钱和没买车住户是没关系的,你的钱没有分给沒买车位的住户,你的钱是给物业的,但是这个小区的每一寸土地不是物业的,是全小区住户的,所以全住户要团结,不允许自己的土地被别人卖掉,不要以自已有几个钱就不认人了,到时候这个物业不做退岀时,你的车位也白买了,等到没买车位的人比你有钱时,比你高十倍的价买光车位,到那时,你的车进不了小区,看你狂!!!


港湾58185526


就是赖皮恶霸的行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用户107762434370


看了很多评论,核心争论在“业主共有”。我来举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作为国家主人的你,能随意出入国门吗?同理,业主共有不是说业主就可以随意开车进小区,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如果业主委员会都不能通过,那么就算你是业主,也要遵守规矩。


天爸-正龙


这是个既复杂又简单的问题。

小区有好多种,以新建小区(有规划配套车位)为例,采用先来后到的方式出租或出售车位使用权(其实大部分开发商主张车位成本并未列入房价,业主也无法证实)来分配车位,相对比较公平合理。

老新村等因为当初建造时并没有规划配套车位,现在也都是物业和社区重新规划整理出来的车位,一般都是用先来后到进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出租车位使用权,也算相对公平合理。

现在一般都采用有车位使用权的可以进入小区,无车位使用权或没有登记车位的原则上不让进小区,涉及到管理成本问题(不可能派人跟着你)。有空余车位的或者某时段有空余车位的可以在登记后放进去,两小时内免费停放,但必须接受管理(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超过两小时的,每小时收费1元,24小时收费20元等方式来管理。

既然小区有车辆管理,在兼顾有车位使用权的业主的利益的基础上,没有车位使用权的车辆原则上的确不能放进小区。有条件的可以短停,但必须接受管理,不能乱停乱放,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

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


沙漏75214189


如果我买车买的晚我没有车位,可买车位的人车没回来空着怎么办?难道我一辈子就没有车位?车位就为少数人用的吗?那我是业主我却没有权利停车这公平吗?我的建议是既然小区停车位不够物业可以划分出车位避免乱停车,谁赶上谁停。这样避免小区只为个别人利用。


冷眼看风景a


小区公共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但不是属于某一个业主。你没有车位,进去了停在哪儿?如果允许你乱停,那是对其他业主的不公。地面开辟收费停车位,名义上物业收费了,但这个钱归全体业主,物业通过收取的费用更好地为全体业主服务,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负担,这对业主也是有利的一面。因此题主先不要问合不合法,而是要先问问自己有没有上规矩,自然就知道是否是违法了。声明一点,我也是业主,该缴的费用一分不少,小区挺和谐。


江泰公475


这个是不合理的,谁家都有个特殊情况。比如购买的东西太多了,或者接送行动不便的老人。

可以设定记录系统,对于遵守规定,每次进入都不会超过半个小时就出来的,不记录,可以放行。

对于经常乱停,乱占,不遵守临停临走规定的,超两次就禁止进入就是了。

这叫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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