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排污单位需要
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
申领时限是多久?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重庆市境内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涉及107类行业和4类通用工序,具体行业类别、管理级别详见名录。
火电、造纸等33个重点行业在2017-2019年期间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须在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其他行业单位须在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新建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启动或者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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